content

韓中建交前進入韓國的中國同胞自覺出國可再入韓國

作者:魯圓一  2008-06-22 04: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本報記者魯圓一韓國首爾報導】韓國法務部於本月16日再次出臺新政策,韓中建交前來到韓國後,非法滯留的中國同胞,現在如果自動回國的話,可領取訪問就業簽證(H-2)。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國同胞如想回國,通過出入局管理事務所審查後,可領取返簽證,自動回國的話,經過(3個月)後,可通過訪問就業簽證,再進入韓國。

法務部的說明是,考慮到當時進入韓國時特殊的歷史背景,因為長期在韓國居住在中國已喪失了生活環境基礎等仁道方面,綜合性的考慮。

之前法務部對於韓-中建交(1992年8月)以前進來的中國同胞中,只同意給下列幾類人簽發(H-2)簽證:1949年10月1日前出生者;國內幼兒子女養育者;贍養公婆者;身心虛弱難以登飛機的人。


来源:看中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