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界呼籲對賑災款物實行自下而上的監督

隨著汶川地震後救災與重建資金物資陸續到位,如何防止腐敗的發生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一派意見認為,要允許人民對賑災款物的分配與使用參與意見、進行監督,並給予媒體充分的報導自由。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汶川地震發生不到10天後,中央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中央政府還抽調300多名審計人員進行現場審計;對救災與重建款物的監管自上而下的監督機制至此基本成形。但是,中山大學教授梁必騏表示,對於賑災款物使用中可能發生的腐敗,光有自上而下的監督是不夠的,應當讓准官方群眾團體和非政府組織在賑災款物的分配、發放和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不僅是監督,還要參與意見。梁教授還說,媒體的監督格外重要:

"政府當然從上到下應該加強監督,群眾也應該加強監督。現在群眾監督呢,可能只能採取一些群眾團體啊,還有一些像李連杰這樣的啊,他們自己有些資金直接放下去,直接在那裡監督了,他直接帶下去。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形式,以後對於我們這些群眾團體怎麼樣來發揮作用......(記者:您說的群眾團體是指哪些團體?)就是管理基金的團體,像慈善機構啊,就是說能夠由這些慈善機構或者贊助的基金會這樣有關的人共同來討論支配這批基金,那可能就不一樣了。既然這些東西與錢的支配主要是由紅十字會負責的,包括紅十字會、慈善機構或比較大的基金會組織起來,統一調配這些基金,它可以聽取官員的意見,整個的規劃怎麼樣,但基金的使用調配就應該由這些人來支配。特別是我們的媒體的作用很重要,媒體瞭解它是不是真的這樣用的,它會去追蹤它,一追蹤那麼就可以看出問題來了。"

梁必騏說,除了款物的合理調配外,賬目必須明晰、公開:

"我覺得現在很重要的是公開,就是帳目要明細地公開。比如說我捐了一個億,這一個億究竟是怎麼用的?這樣就便於群眾去監督、查找,透明瞭大家就比較好監督了。如果這些把它公開的話,我相信群眾會自動去監督。"

中國民生觀察維權工作室的劉飛躍表示,如果沒有制度的保障,自下而上的監督難以發揮作用:

"自下而上監督到底能不能發揮作用?坦率地講,有這個自下而上的監督比沒有要好,但是,即使當地真的想實現自下而上的監督,我看也比較困難。如果沒有制度上的保障,沒有國內公民社會的建立,他也很難落實。首先,中國社會不是一個公民社會發達的社會,沒有嚴格意義上獨立於政府權力的民間機構、民間組織。像紅十字會或其他所謂的民間機構很多是半官方的,受控於官方和權力的,那麼,靠目前的所謂民間機構監督,作用會非常有限。真正獨立於政府權力之外的民間機構,現在坦率地講國內幾乎沒有。有些草根組織也沒有合法的身份,從某個地方抽幾個人、幾個老百姓過來監督,我想從操作來說是不現實的。實際上,真正對這些現象監督,根本上的有效措施還是應該從制度上監督。很遺憾,中國的司法仍然不獨立,仍然受制於這樣一個權力。"

海內外媒體這些天所關注的焦點,除了賑災款物使用中的反腐問題而外,還有至少200萬到300萬災區難民的安置問題。對此,中山大學的梁必騏表示,應當鼓勵難民走開發大西北的道路:

"在沿海地區當然可以接納一些,恐怕應該更多更好地開發大西北。這個東西要加強政府投資,這些人是願意去開發大西北。美國對西部的開發,我覺得那些經驗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

新加坡《聯合早報》的一篇文章說,中共過去很少像在這次抗震救災中這樣得到人民的支持,但是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和處理腐敗,"這種認可和支持就會輕易流失,轉而成為失望和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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