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的新聞,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行賄買官的兩個法院院長剛剛以"調離崗位"草草落幕,貧困縣(區)穎泉區"白宮"辦公大樓的舉報人李國福又在面見律師前幾個小時蹊蹺死在監獄醫院中。
李國福舉報區委書記張治安無任何審批手續強行征地萬餘畝、拆除小學建白宮樣式的豪華辦公樓、挪用水利和教育資金建玩樂場所等問題。李國福被區檢察院指控貪污罪、受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四項罪名。這兩件事情有聯繫嗎?在得到調查之前,不便推測。
李國福卻在監獄醫院裡完成了自殺--據說是自縊身亡。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被區檢察院帶走。12月18日,左眼失明多年的李國福失去了另一隻眼睛。此前兩天他給張治安寫信懺悔,請求原諒。這封信是不是他最後的書寫,從舉報到懺悔,他在獄中經歷了什麼?
3月4日,穎泉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3月11日,代理律師獲准3月13日上午會見李國福。3月13日凌晨4時55分,李國福死亡,死亡鑑定書結論是自縊身亡。犯罪心理學說,那些未結案的人會對案件進入審判充滿期待,李國福卻在案件進入公訴、即將面見律師時自縊身亡,他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且自縊的過程尚未明晰,甚至自縊的工具到底是繩索還是布條也有不同說法。
我固然關注李國福的死亡,關注他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的4個家人的命運,我固然想看到張治安為何會在"白宮大樓"被廣泛報導的情況下安然無恙,但是我其實更加希望知道在人身被控制的情況下,為什麼還不時會有一些人死亡。
我已經看過不止一個"死在派出所"的報導,一個人被派出所抓進去,第二天或幾天以後突然死去,有的遍體傷痕,有的夜間發出過令人恐怖的慘叫。然而,在派出所的描述中,這樣的死亡並不總是刑訊而死的,有時是當事人自殺,有時是當事人突發疾病。
近幾年,我又不時看到有人死在"雙規"場所、檢察院,甚至監獄。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被國家機關限制,照說生命權應該可以得到比一般人更高的保障,否則黑社會老大就不至於拿"你躲到監獄裡也沒用"來威脅仇敵。在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況下,一個人要殺人、要被殺,都是困難的,一個人要完成自殺,也是困難的。
2002年,山西河津市煤管局長史全中雙規期間自殺身亡,人們還沒有太多疑惑。2003年底,曾任哈爾濱市副市長的朱勝文在保釋手續即將完成之際,突然在獄中離奇地跳樓身亡,一時成為新聞。但從那以後,被控制了人身自由的人離奇死亡的事情就不新鮮了,情況無不是自殺,跳樓的、開槍的、上吊的,應有盡有。2007年4月,四川綿陽出現了被雙規的官員以及負責雙規該官員的紀檢人員相繼跳樓自殺的事件。還有官員在幾乎安全無虞的狀態下也自殺而死,例如天津市政協主席宋平順在自殺後被查出了嚴重違紀問題。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官員自殺,他們是真的自殺了嗎?自殺是一個解釋程式,還是一個事實描述,自殺的原因是畏罪、抑鬱還是羞恥感,是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自殺還是主動選擇了自殺,自殺者留下了多少空白,中斷了多少線索,使多少尚待查明的情況因及身而止的追究而停止下來,有沒有人能夠從自殺者的行為中獲得利益,如果利益存在於其中是否會使一個人死掉並且看起來像自殺......如果自殺在受控狀態是這麼多,又說明瞭什麼,哪些事情曾在控制過程中發生,相關機關在控制被調查者上何以存在各種漏洞......問題實在太多,而我無從獲得解答,難道這樣的疑問是我的頭腦裡獨有的?
回到安徽阜陽來,這裡到底還會發生什麼事呢?王懷忠、肖作新、連續出現的法院腐敗窩案、幾百名行賄買官者不垮臺、毒奶粉吃出大頭娃娃、穎泉區建造"白宮"大樓,以及現在報導出來的"白宮"舉報人蹊蹺死在監獄醫院......這些事情堆積在一個地方,幾乎會使人覺得民不聊生,但又像絲毫無損於這個地方的光明,在官方網頁上、地方媒體上、各種公文上,這個地方肯定仍然光華燦爛。
我已經知道,在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情況之下蹊蹺死亡,現在不能算是新聞,我只是不知道它背後的原因。我已經知道,安徽阜陽在不斷發生荒唐古怪的事件,我不知道安徽阜陽是中國的特例,還是只有這個地方得到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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