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表彰與道德批評孰輕孰重

所謂道德表彰,就是作為統治集團的中共利用所控制的輿論工具自我歌功頌德。這種自我表彰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中共竭力吹捧,歌頌和美化本集團(即中共)及其領導層,另一方面是中共不斷挑選,宣傳和讚美舉止言行合乎中共道德標準的中共黨員,幹部和親共人士,並把其中的道德佼佼者樹為道德楷模供全社會頂禮膜拜。通過以上兩方面的舉措樹立黨的光輝形象,使人的一舉一動都合乎中共的欽定道德,成為黨叫幹啥就幹啥的馴服工具,以便更好地維護和鞏固中共的專制統治。

自我道德表彰是中共的一貫做法。中共以前長期自我標榜"偉光正",如今又自封"三個代表"。官方控制的媒體總是把黨中央的領導說成"英明領導",中央出臺的各項政策都是"好政策","惠民政策"。GDP增長,內企出口創匯,衛星上天,"嫦娥"奔月,國產飛機,"南海一號"打撈出水,甚至養活十三億人口,這一切成績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打開CCTV新聞聯播,總會看到黨的高層領導為了國計民生或會見外賓,或外出視察,或開會發表重要講話的忙碌身影,總會聽到基層黨組織或地方政府為民眾辦多少件諸如蓋廉租房,提供冬季供暖,建環保項目等實事的報導。黨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簡直成為高尚道德的化身。除了歌頌黨和黨的高層以外,中共還大力塑造,宣傳道德楷模,蒐羅,誇大和表彰日常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好人好事"。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把張思德,劉胡蘭等樹為英雄模範人物供人學習效仿。中共建政後,更大樹特樹雷鋒,焦裕祿,鐵人王進喜等道德模範和先進人物,開展大規模學雷鋒運動。改革開放以後,中共重提學雷鋒,新塑張海迪,蔣筑英,孔繁森等新道德楷模供人頂禮膜拜。此外,中共還經常表彰轉瞬即逝,各領風騷沒幾天的各種"好人好事"。打開 CCTV新聞類節目,經常可以看到諸如某服務員拾金不昧,某民工搶救落水者,某市民勇鬥入室竊賊之類的"好人好事"。

與中共奉行道德表彰相反,西方社會一向奉行道德批評原則,打開西方的平面媒體,看到的全是凶殺搶劫,天災人禍,政治醜聞和名人緋聞的負面報導。道德批評就是個人或群體(包括社會組織,集團,階層等)自發地揭露和批判不道德甚至醜惡的社會現象,所謂不道德或醜惡的社會現象不僅包括個人或群體的不道德行為,做法,而且包括不公正不道德的制度,法規,政策及其維護者。開展道德批評的主體往往來自民間社會,如民眾,獨立媒體,非政府組織等,但也可以是國家權力機關(如議會),或社會政治團體(如在野黨)。道德批評雖然不排除自上而下的批評,但自下而上的批評,即普通公民或社會底層對公眾人物或上流社會的監督批評,才是道德批評的實質和常態。自下而上的道德批評主要表現為民眾對統治集團的監督批評,而且統治集團中官銜越高,社會影響力越大的人,所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監督批評也越多,越嚴厲。由於一國的中央政府及其領導人處於國家統治集團的最高層,並且最容易產生濫用公權,獨裁專制和腐敗現象,所以民眾對國家政府及其領導人的監督批評是道德批評的最重要環節。在民主國家,民眾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的批評往往十分嚴厲,苛刻,這種批評常常是小題大做,無限上綱,甚至是捕風捉影,憑空推測,而政府及其領導人往往表現得寬宏大度,對毫無根據的攻擊言論或明顯的造謠中傷不予追究。

中國式的道德表彰針對的是統治集團(即中共)和統治集團所欣賞的人,而西方式的道德批評主要也是針對統治集團及其領導層,前者是同體的自我表彰,而後者是異體(與政府對立的民間社會)的批評監督,中式的道德表彰與西式的道德批評到底孰輕孰重?很顯然,中國式的道德表彰無關緊要,可有可無,甚至弊大於利,而西方式的道德批評卻甚為重要,必不可少,這種道德批評要比道德表彰重要得多。

首先,道德批評使被批評的掌權者或公眾人物謙虛謹慎,節制沉穩,循規蹈矩,甚至誠惶誠恐,兢兢業業,盡職盡責。而注重道德表彰,缺乏道德批評的社會氛圍卻容易使掌權者,執法者自以為是,唯我獨尊,驕橫放縱,飛揚跋扈,甚至目無法紀,濫用公權,一手遮天,為所欲為。西方媒體一向以揭露和批判社會陰暗面為己任,對政客,社會名流以及公權力的掌握者往往不講優點,而專挑缺點和毛病,甚至到了吹毛求疵"雞蛋裡面挑骨頭"的地步。這種對公眾人物動輒嚴厲批評的社會輿論氛圍,使西方國家領導人和社會精英人物對透過媒體批評他們的民眾常懷敬畏之心,不是有"美國政府怕人民"一說嗎?所以掌權者和"公僕"們只好奉公守法,廉潔自律,而不敢為所欲為,放蕩不羈,鮮有我們這裡隨處可見的吃喝嫖賭貪五毒俱全的"公僕"。反觀奉道德表彰為法寶的中共,各級領導幹部每天所聽到的都是阿諛奉承,歌功頌德之辭,黨政權力從來不受公眾批評監督的挑戰和制約,結果導致某些基層領導幹部驕橫跋扈,公權私用,無法無天,成為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土皇帝,那怕聽到一星半點的批評非議也會暴跳如雷,立馬野蠻打壓批評者。最近發生的因報導縣委書記負面,遼西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一事不就充分說明這一點?而且批評縣委書記招來橫禍已經成為一種現象,在全國各個省都有發生,有人或上訪舉報,或發手機簡訊,或上網發言批評縣委書記,儘管這些批評都有一定的事實依據,但卻都遭到縣委書記調動手下公檢法機關暴力執法,野蠻抓捕!這些縣委書記只是九品芝麻官卻這麼猖狂,人家布希貴為美國總統,卻對純粹捏造事實,造謠污蔑誹謗他的《華氏九一一》一書及其作者聽之任之,不予計較和追究。

其次,道德表彰對樹立道德底線和道德戒侓意識並無明顯好處,而道德批評卻能夠強化被批評者和公眾的道德底線和道德規範意識。道德表彰所針對的是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行為,在實際的表彰過程中,往往還要把這些需要加以表彰的高尚的東西誇大拔高,所樹立的道德楷模多半是人為塑造的帶有高大全特色的崇高形象,造成道德楷模的思想品質和事跡如日中天,高不可攀,離道德底線和最起碼的道德戒律甚遠。光知道這些高高在上的思想品質,事跡行為並不能透徹瞭解現實中道德底線何在,最基本的道德戒律,規範又是什麼?也不能擔保舉止言行不超越最起碼的道德底線,不違背最基本的道德戒律。如婦孺皆知的雷鋒事跡就無力抵擋道德底線屢屢被衝破,社會道德大面積淪喪。而道德批評本來就是根據人們掌握的道德底線道德戒律所作出的判斷,所以道德批評往往直接揭示道德底線和最基本的道德規範,戒律究竟是什麼,如我們批評公款吃喝現象,這種批評直接而明顯地揭示"不能亂花公家一分錢"這一道德底線,而這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和戒律。因此,通過道德批評,爭論,特別是對政治領導人和公眾人物的輿論監督,媒體批評,可以使人明辨道德上的是非界線,強化道德底線和道德規範意識。再拿西豐警察進京抓《法制日報》記者來講,當時報社老總心虛膽怯,對抓記者警察不敢怠慢,當事記者更嚇得東躲西藏。此事一經另一家報社披露,"舉網嘩然",是非曲直立判,人們一下子醒悟,西豐警方趕緊道歉認錯,報社與當事記者立馬高調維權,反告對方,而廣大讀者,網民亦充分認識到西豐縣委,警方此舉不僅早已超越道德底線,違背基本道德戒律,而且還是公權私用,打擊報復,嚴重違法亂紀的野蠻行徑。由此可見,公開自發的道德批評對強化人們法律觀念和道德底線,道德戒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是何等重要!

第三,法律與道德雖然分屬不同的領域,但二者有相同之處;就是都需要制裁和懲罰立威。法律的制裁包括剝奪財產,限制自由,終身監禁等。而道德的制裁主要包括揭露,批判,譴責,甚至還包括行政記過(如做誠信記錄)或貨幣賠償等。如果沒有一系列相關的制裁和懲罰措施相配套,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得不到樹立和維護,所有法律條文都將變成一紙空文。如果法律只規定如何獎勵舍己救人的壯舉,而不談怎樣懲罰謀財害命的罪行,殺人越貨不受相應的嚴厲懲罰,那麼偷盜搶劫,殺人越貨的惡行就會越來越多,而舍已救人的壯舉就會越來越少,直至完全絕跡,整個社會將變成竊賊,強盜和殺人犯的樂園!同樣道理,如果道德沒有一系列相關的制裁和懲罰措施相配套,而只是熱衷於道德表彰,歌頌,獎勵,塑造道德楷模,一味歌功頌德,對損人利己,見義不為,見利忘義,不講誠信等不道德行為沒有及時有力地揭露,批判,譴責,制裁和懲罰,特別是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缺乏有效的批評監督,濫用公權侵犯公民權利的現象沒有受到強烈批判,公開譴責,甚至示威抗議,那麼道德的權威和尊嚴同樣不能樹立和維護,所有道德規範都會變成一紙空文,整個社會將變成寡廉鮮恥,利慾薰心,背信棄義,不擇手段,巧取豪奪的缺德者的樂園!

第四,不斷加強的道德表彰無法阻止道德危機的產生,積累和加劇,而道德批評卻能有效消除和緩解伴隨道德表彰的過程產生的社會道德危機。改革開放以來,中共發起一輪又一輪道德淨化運動,不斷加強道德表彰力度,塑造越來越多新道德楷模(如方永剛,孔祥瑞,洪戰輝等),前不久還在開展評選和表彰全國道德模範活動。然而社會道德卻每況愈下,呈現加速敗壞的趨勢。改革開放初期所沒有的癌症村,賣淫村,小偷村,造假村,拐賣村,以及黑磚窯,血汗工廠等現在都出現了,至於偷盜搶劫,賣淫嫖娼,吸毒販毒,坑矇拐騙等更是隨處可見,並且隨著道德表彰的不斷加強而猛增瘋長。多虧有了網際網路,民間社會力量可以透過網路開展道德批評,正是依靠這種自發的網路批評,才使哈爾賓寶馬案,孫志剛案以及薩斯事件得到比較圓滿的解決,使廈門PX污染化工項目得以緩建,停建,直至很可能遷址,而山西黑磚窯一經網上披露,立馬受到億萬民眾的憤怒聲討,被迅速追究,處理和關閉。這些網路批評雖然還受到諸多人為限制,但卻已經顯示出強大的威力,可以設想,如果把對網上或其他媒體上的批評性言論的種種人為限制通通解除,讓輿論監督和社會批判完全自由的展開,那麼道德批評就能發揮出更加強大的威力,類似孫志剛薩斯等案件和事件以及黑磚窯之類也許早就被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總而言之,無論是對糾正某些公僕仗勢欺人的霸道作風和巧進取豪奪的貪婪習性,還是對強化公民的道德規範和道德戒律意識,通過大力揭露批判,制裁和懲罰的手段消除不道德和醜惡的社會現象,從而有效緩解社會道德危機,淨化社會生活環境來說,道德批評都會發揮積極的卓有成效的建設性作用,而道德表彰對此不但不能發揮多大作用,而且還會產生障礙和弊端。當然,這種道德批評必須是真正來自異體(民間社會)和完全自發的,而絕不是政府操縱的作秀式的隔靴搔痒的監督批評,更不是文革那種口誅筆伐的大批判和目無法紀的抄家揪鬥。而要真正建立這種西方式的道德批評的長效機制,就必須積極推動政治改革,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言論自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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