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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省委上訪被紅頭文件鑑定成精神病(圖)

 2007-11-01 00: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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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因反映家庭暴力,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江帆被鑑定為「偏執性精神 病」。7年後,江帆歷盡周折才見到這份改變自己命運的司法鑑定書。更讓她驚訝的是,把她這個正常人鑑定為「精神病人」的竟是當地4名精神病專家,而給她進 行精神病鑑定的最初起因是開封市有關領導的指示,並載入開封市委辦公室的紅頭文件。



  座談會後她被鑑定為「精神病」

  今年42歲的江帆,臉型瘦削,顴骨凸起。從1996年起,她開始奔波在幾個部門之間,從最初的反映家庭暴力,到後來的狀告非法精神病鑑定。

  1992年3月10日,江帆經人介紹與張利(化名)相識,同年8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張利從南開大學法律系畢業,後調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開封中院」)。

  據江帆向記者反映,婚後,她開始遭遇家庭暴力,「每次打完我,把我趕出門,還要把我身上的錢搜走。懷孕8個月了還打我。」

  1993年12月27日,兒子出生,但這並沒有緩和夫妻之間的緊張關係。兩人的矛盾不斷升級。從1995年11月開始,張利在兩年時間內不再給兒子生活費。1996年5月,夫妻分居。

  1996年6月1日上午8時許,張利再次動手毆打江帆。

  第二天,江帆到開封中院反映情況。據她說,當時她找誰誰都不管,法院一名負責人甚至說:「張利打人也不是我讓打的,法院沒有權力也沒有義務管你們的家務事。」

  江帆質問:「法官打人,不撫養自己的孩子犯不犯法?」

  院領導不再理她,招呼人把她趕出法院。

  江帆認為,法院是講理的地方,應該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張利是一名法官,毆打婦女法院必須管。幾次找下來,開封中院都以家務事為由不管,而對外又聲稱已經解決。

  開封市婦聯、市人大、市檢察院等,江帆一個個地找,很多部門都以「開封中院有能力自己解決,我們不便插手」為由,將其回絕。

  1997年11月中旬,江帆開始到省會鄭州上訪,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江帆的命運也徹底被改變。

  1997年12月13日上午,江帆按學校領導通知到開封市教委開會解決她的問題。

  會議由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主持。江帆向記者出示了這次會議的錄音。

  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說:「江帆,今天我們請法律專家解決你的問題,座談座談,探討探討。有啥事想記用筆記,不要錄音。」

  江帆要求介紹與會人員。程俊說:「都是公檢法方面的專家教授,名字並不重要,能幫助你解決問題最重要。」

  江帆開始講述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起因、經過和要求,大約有40分鐘。

  隨後,專家提問,如,「你戀愛時,發現張利有哪些方面讓你不滿意?」「結婚後因為什麼事情引起不太融洽?」等,江帆逐一作出回答。專家問話大約持續10分鐘。問完話,程俊宣布會議結束,歷時不到兩個小時。

  1997年12月23日,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黨支部書記張紀平電話通知張利晚上到學校。晚上10時左右,在校長辦公室,張紀平宣布:江帆被鑑定為精神病。

   原來,正是根據那次座談會,1997年12月15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出具了「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鑑定江帆為「偏執性精神病」。鑑定人共4人,趙學 鼎、程俊祥、秦庭芳(以上3人為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醫生)和李佩武(開封市第五人民醫院醫生、開封市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鑑定委託人是開封市教 委。

  張紀平讓張利第二天送江帆到精神病醫院,張利堅決拒絕。張紀平說:「你今晚回家等著,學校派車送她去精神病醫院。這是有關領導的意思,你必須執行,你敢不送,叫法院清退你!」

  當晚,張利沒敢回家。第二天早上6時許,張利回到自己家樓下,看見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一輛白色麵包車正在小區門口停著。這時,江帆從小區的另一側走出,躲過一劫。

  隨後,江帆從父親那裡聽說自己被鑑定為精神病,氣得雙腿哆嗦,動身前往北京尋求公道。

  1997年12月29日,開封市教委幾名工作人員和張利到北京接江帆回開封。開封市教委這次本想直接把江帆送到精神病醫院,只是由於江帆母親的出現沒有機會下手。

  領導指示:「看江帆的精神是否受到刺激」

  雖然被鑑定為精神病人,但江帆此後一直作為正常人在學校從事校醫工作。該校領導在接受東方電視臺記者採訪時,也承認她「沒有犯病」、「沒有出現精神不正常的語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共同頒布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暫行規定》,她的上訪行為不屬於司法程序,她並不屬於應當進行鑑定的8類人員之一。

  《民事訴訟法》第170條中規定:「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向該公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江帆認為,開封市教委既不是利害關係人,也沒有事先通知本人或親屬,擅自委託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是明顯違法行為,給自己精神上造成了嚴重傷害。

  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領導接受河南電視臺記者採訪時證實,開會鑑定江帆是否有精神病時,江帆和她的父母、丈夫當時並不知情。

  2002年12月14日,江帆被確診乳腺小葉浸潤癌。她認為,巨大的心理壓力是癌症的重要誘因。

  從1996年開始,江帆把每次和有關部門交涉的過程進行錄音,包括鑑定她為偏執性精神病的那次座談會。拿著七八盒錄音帶,江帆不停地找有關單位、媒體反映情況。但是,無論是開封市教委、第二職業中專,還是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沒有一個人給她那份精神病鑑定書。

  2002年8月,河南電視臺法制頻道記者費盡周折,終於在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拍到了江帆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整個畫面持續時間不足3秒鐘。

  經過漫長的等待,2004年8月20日,江帆訴開封市教委、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名譽權糾紛一案終於立案。經過多次向法庭交涉,江帆終於在近7年後看到了《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等重要證據。由此,一個將其鑑定為精神病的「路線圖」終於完整地露出真相。

  原來,在連續遭受推諉、欺騙甚至毆打後,江帆於1997年11月19日下午到河南省委門前上訪。

  當天,開封市委副秘書長召集該市信訪局、教委、第二職業中專等單位人員開會,研究解決江帆的問題。

  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1997年11月19日撰寫的《關於我校教工江帆同志11·19赴省上訪情況的匯報》記錄了這次會議的結論:

  「袁副秘書長指示:1.市中院負責解決張利交(租房)鑰匙事;2.市二職專負責江帆思想行動的穩定工作,不能出事,必要時晝夜監護;3.由中院負責,撫養費按規定每月從張利正常工資中取出30%交江帆;4.必要時可為江帆從精神病角度通過醫院鑑定一下。」

   1997年12月3日,中共開封市委辦公室向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作出《關於開封市二職專校醫江帆上訪問題查處情況的報告》(汴辦文【1997】57 號),稱江帆上訪引起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為妥善幫助江帆解決家庭矛盾,防止惡性事件的發生,秘書長作了六條指示。其中的第四條為:「在問題沒有解決好 之前,學校要把它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看護好江帆,如發生意外要追究學校黨政領導的責任。要採取措施嚴密看護,防止江帆外出,同時看江帆的精神是否受到刺 激,必要時可到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

  1997年12月12日,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出具委託書。「根據上級領導指示,現委託河南省精神病鑑定中心對我校江帆同志是否存在精神異常進行鑑定。」

  12月15日,開封市教委在委託書上批復,「根據有關部門會議的意見,教委同意上述意見。」

  然而,在開封市教委「同意」之前,即12月13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組織座談會對江帆進行了「現場鑑定」。鑑定原因是:江帆的行為超越正常人,市領導指示視情況必要時給作一次司法精神病鑑定。

  成俊祥等4名專家沒有對江帆進行任何儀器檢查,就在「檢查所見(包括軀體、神經系統、精神、心理學、實驗室及特殊檢查)」一項中記錄「體格檢查:心肺檢查未發現異常。」

  鑑定書上記載的案由為「上訪案」,專家這樣進行精神檢查分析:「存被害妄想,妄想具有系統性、頑固性、持久性特徵」。

  12月15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委員會出具《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認定江帆為「偏執性精神病」。有關醫療或監護的建議為:「住院治療,嚴加看管,預防意外發生」。

  一審法院同意對江帆7年前是否有精神病進行鑑定

   2004年8月20日,江帆向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起訴開封市教委、河南省精神病醫院侵犯名譽權,請求法院判令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撤銷其作出的江帆患有 「偏執性精神病」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開封市教委和精神病醫院停止侵權,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市教委和精神病醫院賠償交通費5000元、住宿費 3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8萬元。

  2004年9月21日,本案在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有多名記者前去採訪。審判長焦世峰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公開開庭。江帆當庭抗議,但抗議無效。

   更讓江帆不能接受的是,開庭前的2004年9月6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向龍亭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鑒於江帆被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鑑定為「偏執性精神病」, 請求法院判決江帆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9月19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再次向龍亭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江帆在1997年12月間是否患有精神病進行 鑑定。

  對於鑑定一個人7年前是否有精神病的申請,審判長焦世峰予以同意,並對江帆說:「你不承認自己是精神病沒關係,第一次你不是說程序違法嗎,這次法院委託鑑定就不違法了!」

  2004年11月19日,焦世峰啟動特別程序同意重新鑑定江帆7年前是否為精神病,並裁定中止訴訟。

  當時,河南省委信訪督查小組正住在開封賓館辦公,氣憤不已的江帆寫信說:「如果一個合法公民理性維權8年,在法院這個最該講理的地方被鑑定為精神病,那誰來維護一個公民的尊嚴和權利?」

  2004年12月24日,龍亭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的申請。

   庭審中,開封市教委辯稱,(江帆上訪)引起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並作出指示,要求學校在解決問題前看護好江帆,對江帆的精神是否受到刺激,必要時可到 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故我局(開封市教委已更名為開封市教育局──記者注)作為當事人委託精神病醫院對江帆進行鑑定,並無主觀敵意……鑑定對其並未造成嚴 重後果,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同樣認為應駁回江帆的訴訟請求,並謊稱「在整個檢查過程中,江帆及其丈夫都是明知並自願下進行的,不存在強迫鑑定。」

  2005年2月18日,龍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確認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無效;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賠償江帆精神撫慰金兩萬元。

  同時,案件受理費9710元,江帆負擔8900元,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共負擔810元。

  一審判決後,江帆沒有上訴。在她看來,這本身就是一個枉法判決。

  2007年10月18日,記者在龍亭區人民法院見到了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開封市教育局2006年11月14日刊登在《東方今報》的「道歉」,這份「道歉」在半版廣告的最下方,沒有標題,全文共89個字:

  「1997年12月15日,原開封市教委未經司法程序,委託省精神病醫院對江帆進行了精神病鑑定,鑑定結論為‘偏執性精神病’。該鑑定因不符合法定程序,為此特向江帆賠禮道歉!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開封市教育局」。

  龍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華洲對記者說,此案被龍亭區人民法院列為重大疑難案件執行。為了盡快執行判決,他曾兩次到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地處河南省新鄉市),才有了這個賠禮道歉。目前,兩萬元賠償款已經在法院的賬戶上,但江帆不領。「可以說,案子已經執行完了。」

  江帆到現在也沒看到這份「道歉」,她也拒絕接受這樣的賠禮道歉:「我要求在省級報紙上公開道歉,道歉的內容至少應該得到法院和我的認可。」

  張華洲對記者說:「判決沒有說在哪兒道歉,也沒有說道歉的內容要江帆同意。她對判決有意見可以上訴。」

  據瞭解,此案審判長焦世峰已經調任開封市檢察院。2007年10月18日,記者通過開封市檢察院傳達室聯繫焦世峰,聽說記者聯繫採訪,焦世峰立即挂斷電話。

  隨後,記者在開封市檢察院信訪室撥打焦世峰手機,說明採訪事宜。

  焦世峰說:「現在沒時間。」

  記者問:「今天有沒有時間?」

  「沒有!」

  「明天有沒有?」

  「沒有!」

  「後天有沒有?」

  「沒有!」

  「什麼時間有?」

  「什麼時間都沒有!」手機挂斷。

  江帆對記者說,開封市教委一再申明,給她進行精神病鑑定根據的是開封市委辦公室1997年57號文件。「我維護尊嚴的決心不會改變!」(記者 劉萬永)

  「我依然相信法律」

  近10年來,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江帆到處反映問題。從最初不被認可的幾盒錄音帶,到最終拿到證據,江帆經歷了人生最黑暗的時刻。現在,她還在為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奔波。

  記者:知道自己被鑑定為精神病後,你是什麼感覺?

  江帆:生不如死,處處被人歧視,被人羞辱。兩年前,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下來,學校馬上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校長劉運生說,學校為什麼招不來學生,就是有的老師到處上訪,讓學校上報紙、電視,造成不良影響。

  後來,開封市教委組織人到我們學校聽公開課,我在教務處收醫藥費報銷單據,劉運生故意對我說:「江帆抬起頭來,江帆抬起頭來。」我沒理他,往外走,劉對眾人說:「這就是我們學校的精神病!」

記者:一審判決後,你為什麼沒有上訴?

  江帆:我起訴索賠48.8萬元,龍亭區人民法院讓我交9710元訴訟費,我沒有錢,只交了5000元,其餘的緩交。砸鍋賣鐵我也要起訴,因為不起訴我就拿不到說我是精神病的司法鑑定書。

  表面上看,我勝訴了,但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只給我兩萬元賠償,扣除將近1萬元的訴訟費,我只得到1萬元,1萬元能換回我近10年的生命嗎?

  法院判兩被告向我賠禮道歉,但沒有道歉時間、範圍和形式,也就是說,兩家跑到我這兒說一聲對不起也算道歉了?我沒有錢,所以放棄上訴。即使這樣的判決,我也看不到執行。

  法院本來是解決糾紛的機構,現在這家法院卻變成製造矛盾的地方。有人說,本來是家庭問題,為什麼非要向中院等部門反映?法院是講法的地方,你的法官違法打人、不給孩子生活費,難道法院不該管嗎?可惜,中院不但不管,還將我前夫的工資、獎金沒收充公,人為地製造矛盾。

  龍亭區人民法院作出的這份判決,人們會有評價。後來,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又拋出市委辦公室文件,有恃無恐,以權壓法。

  經過這麼多屈辱,我對很多事情看得開了。一開始覺得自己冤,拼上命打官司。現在,我只希望冤案越來越少。政府應當是遵紀守法的模範,責任是保護公民。我不希望連街道小腳老太太都能解決的問題,因為麻木和不負責任而一步步地升級。

  是什麼讓事態一步步升級

  2004年9月初,記者到河南省開封市和新鄉市調查江帆被非法鑑定為「偏執性精神病」事件。當時,江帆起訴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名譽侵權的案子已經立案。她充滿信心地對記者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我勝訴了,你會看到一個快樂的江帆。」

  2007年10月初,記者再次見到江帆時,她的案子已經「勝訴」兩年多了,可她並沒有顯現出任何快樂的模樣。相比3年前,江帆顯得更加虛弱,記憶力明顯衰退,一些人名、電話號碼已經不能隨口說出。

  回憶近10年來充滿艱辛的維權歷程,江帆認為,其實,曾經有幾次解決問題的機會,但相關部門的傲慢、推諉甚至蔑視法律的態度和行為讓事態一步步升級,拖延到今天。

   開封市委辦公室《關於開封市二職專校醫江帆上訪問題查處情況的報告》(汴辦文【1997】57號)說,江帆於(1997年)11月17日到市委要求見市 委書記梁緒興。梁書記於11月17日、18日兩次接待了江帆,並責成秘書姚自立兩天內3次接待江帆。姚及時將江帆提出的讓丈夫張利(化名)付其子撫養費和 住房鑰匙的要求,與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春年同志聯繫,要求盡快解決。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指派洪以林副院長找張利談話,責令張馬上交付撫養費和房門鑰匙,並 從當日起停止了張利的工作,讓其專門解決家庭問題。張利答應11月19日將房門鑰匙和撫養費交給江帆。

  從文件看來,江帆的問題會在11月19日得到解決,但1997年11月19日下午卻發生了江帆在河南省委門口上訪事件,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江帆對本報記者說,11月17日,她確實見到了開封市委書記梁緒興,梁書記也責成秘書姚自立專門處理好此事。當天,姚秘書當著江帆和其他人的面,用免提功能和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春年通電話,劉答應第二天讓江帆拿鑰匙和生活費。

  然而,第二天當江帆找到劉春年時,劉不但不解決問題,反而指責江帆:「你本事還不小呢,還找市委書記!」

  江帆再次跑到市委找到姚秘書,姚攤開雙手說:「他態度那麼強硬,我也管不了。」

  11月19日上午,張利交給江帆房門鑰匙,然而房子是租來的。採訪中,張利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江帆說:「是開封中院領導出主意讓張利租房應付我,他只租了一個月,將來我不願意也沒人管了。」

  在開封市法院、婦聯、市委等眾多單位奔波很長時間,沒有結果,江帆才決定到省會鄭州反映問題。

   汴辦文【1997】57號文件的印發日期是1997年12月3日。該文件中說,江帆的問題得到解決,但她又提出新問題,並揚言不解決就繼續上告。「市委 副秘書長得知情況後於1997年12月26日又召集中級法院、市教委、市信訪局、二職專的領導開會,根據江帆提出的新問題進行了研究……」

  江帆說:「12月3日印發的文件,竟然能預測到12月26日的事,這難道是筆誤嗎?」

  近10年來,江帆精神病鑑定事件中的很多當事人都發生了工作變動,有的退休後安享晚年,有的調離。但江帆仍在四處反映問題,只是沒有人願意聽。

  記者接觸到的開封市教育局、法院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此事反應大同小異:「江帆?還是這點事。我覺得,她腦子確實有點問題。」

  河南省精神病醫院也認為自己冤枉。該院醫務科副科長張從軍在接受東方衛視記者採訪時說:「當時醫院只有司法鑑定的公章,按理說,江帆的鑑定應蓋醫學鑑定或醫療鑑定章,如果蓋這個章就完美了。」

  記者問,精神病司法鑑定是一個非常嚴肅的鑑定,能不能開一次座談會就可以認定?張從軍說:「只不過不夠全面,也可以。」

  2007年10月17日晚8時30分,江帆撥打開封市教育局主管信訪的副局長王金憲的電話。王主動約好第二天上午8時30分在辦公室談。

  第二天上午8時,記者和江帆一起趕到王金憲辦公室,等到9時,仍沒人。江帆給教育局局長焦會學打電話,說王金憲爽約。焦回答,鑑定是上任局長幹的事,和自己沒有關係。

  十幾分鐘後,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前來,說王副局長外出辦事,已通電話10時回來。

  10時40分,王金憲回來,稱去參加葬禮了。江帆說,應該打電話告訴一聲。王說,已經告訴二職專校長和書記。江帆當即拿出手機讓王看通話記錄,書記、校長都沒給她打電話。王表示「不要糾纏細節」。

  隨後,王副局長要求江帆不要插話,回覆江帆見市長和換工作環境的辦理情況。隨後,王又說起參加葬禮的重要性,江帆插話說「你應該提前告訴我」。

  王副局長對江帆的插話非常惱怒,說:「你要再不讓我說我就不管了!」隨後拿起公文包摔門而去。

  記者隨後出門找王金憲,但王已經不知去向。

  江帆說:「10年了,我也要崩潰了。我不知道還能撐多長時間,但問題總得解決。」

  為了反映問題,江帆在別人的幫助下建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就是「永不放棄」。

  江帆說:「有時候,我真的認為自己偏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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