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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內綁架訪民

 2007-03-12 11: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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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晚23點,北京市民致電六四天網:江蘇省楊中市政府把王祖斌等三位訪民綁架回當地,望盡快給予幫助!

經過2小時聯繫,我們在凌晨1點採訪了王祖斌。由於案情涉及最高法院,3月11日早上8點30分,我們再次採訪王祖斌。

最高高院內冒充最高法院工作人員

3月5日上午9點,最高人民法院剛開門,王祖斌就進去上訪,這時,自稱在最高法院工作的幾位官員,邀約王祖斌到最高法院裡面談話。

長期上訪的王祖斌自然要求察看官員們的證件,官員說:哦,忘記帶了。

進去談了一會,王祖斌發現這些人原來是江蘇省高等法院工作人員,感到非常氣憤,這些人居然在最高法院裡面冒充最高法院工作人員。

官員們就一個要求:王祖斌無論如何也要回到當地解決問題。

是把我綁架回去的!

王祖斌接著說:然後,他們5、6個人請我去吃飯,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外,他們要求我上他們的警車,我堅決不上去。這時,他們就要強迫我上去。我對他們說:今天,你們敢強迫我上車,我就撞死在這裡,我就撞死在最高人民法院。

看到王祖斌不願意上車,高院工作人員和法警就帶他在附近吃飯。之後,他們讓楊中市的幹部把王祖斌帶回了家。

由於案情涉及最高人民法院,為慎重起見,3月11日早上8點30分,我們再三電話請教王祖斌,是怎麼把你送回去的?王祖斌斬釘截鐵地說:是把我綁架回去的。

三陪訪民

回到揚中市以後,當局並沒有給王祖斌解決問題,而是把他羈押在國土公園旅社。

王祖斌說:這個地方有空調、彩電和洗澡間等,裡面有3個幹部纏住我陪吃陪住陪打牌,還給我買了幾條煙,我把嘴巴都抽麻了。

祖斌接著說:我的衣服髒了,要求回去換,他們不准,真氣人,憑什麼限制我的自由!

拒絕調解要求判決

據王祖斌介紹:他是江蘇省楊中市八橋鎮幸福村村民,1998年,與從根本不具備開發資格的江揚玻璃鋼閥門廠簽訂了房屋銷售合同,而房屋至今沒有完工,給王祖斌造成損失60萬元。

官司打到法院以後,法院希望調解,王祖斌則要求依法辦事,當局不同意。

據悉,上訪北京被押送回楊中市的還有湯習珍、謝銀生等訪民。

王祖斌最後告訴我們:我就希望依法辦事,而我們楊中市法院院長王成鋼希望我接受調解,不要繼續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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