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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專欄】彭水詩案——發生在21世紀的文字獄

 2006-10-20 22: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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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大陸《南方都市報》報導:彭水縣教委辦事科員秦中飛,一名愛好舞文弄墨的瘦弱文人,8月15日在茶餘飯後閑暇時,用手機編寫了一首有關當地「時事」的打油詩,並以簡訊的形式發給一些親朋好友。沒想到半個月後,這條讓他自己小有得意的簡訊竟招來了牢獄之災——彭水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把他送進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


這首題為《沁園春·彭水》的詩是這樣寫的:「馬兒跑遠,偉哥滋陰,華仔膿包。看今日彭水,滿眼瘴氣,官民衝突,不可開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屍,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難移,徒增苦惱。官場月黑風高,抓人權財權有絕招。嘆白雲中學,空中樓閣,生源痛失,老師外跑。虎口賓館,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橋。俱往矣,當痛定思痛,不要騷搞。」


通覽這首「塗鴉之作」(秦中飛自謂),我們會發覺,這只不過普通老百姓發自心底的牢騷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打油詩就是打油詩,不可能要求它像政治文告、法庭訴狀一樣縝嚴和精細。在我看來,除了「膿包」一詞稍有刺耳之外,其他的根本算不上什麼。亞里士多德說,人天生是政治動物。在法治時代,每一公民個體都會有相當強烈與充沛的議事、參政訴求。它其實是一種民間的、「世俗理解」意義基礎上的個體感性經驗組合。很顯然,秦中飛亦是其中之一。但是,有關方面卻運用司法武器來應對這種「塗鴉之作」,好比用炮彈打「蚊子」,說好聽的是「防衛過當」,說難聽的就是「濫用公權」。


首先,這種以言治罪的處理辦法,侵犯了公民的言論自由。秦中飛在題為《沁園春·彭水》的簡訊中,是寫了「馬兒跑遠,偉哥滋陰,華仔膿包」等影射個別領導的語句,也言及了彭水縣「官民衝突,城建打人,公安辱屍」以及城市建設「鬍子工程」等不良現狀。即使這首「塗鴉之作」的確有不合適的地方,但畢竟沒有超出言論的範疇,不能以言治罪,應成為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再說,彭水縣是彭水人民的,彭水縣的官員是彭水人民的勤務員,那麼,彭水縣的現狀,百姓評不得嗎?


其次,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看,誹謗案屬於刑事自訴案件,是由受害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反觀「彭水詩案」,使人頗感蹊蹺的是:假如認為秦中飛涉嫌「誹謗罪」,首先站出來聲討秦中飛的,不應是公安機關,而應由那些自以為受害的「被誹謗者」來提起訴訟。彭水縣公安局是以涉嫌「誹謗罪」將秦中飛拘押、審訊的,這明顯違背法律程序。他們認為秦是對現任縣長周偉和縣委書記藍慶華進行了誹謗,當記者採訪兩名「受害者」時,均被告知在重慶市開會。兩名受到「誹謗」的「受害者」都沒有怎麼「認真」,可為何公安部門就那麼著急起來呢?難道真應了一句話:皇帝不急,太監急?


現在,各種明星被誹謗的多了,估計不會有哪個權力機關為他們去著急。但現在,因為一個莫須有的「誹謗」,只因為「受害者」是縣長、縣委書記,公安機關就這麼著急地行動起來了,把對方關了一個月!這裡面是什麼力量在作怪呢?對於「彭水詩案」,彭水縣有關部門反應異常,不僅將「罪魁禍首」秦中飛拘押,而且還牽連了40多人,因為他們都接過秦的簡訊,以致搞得小小的縣城人人自危,莫談國事。


讓我們感到震驚的是,一則針砭當地時弊的簡訊,緣何讓縣一級公安機關興師動眾,又緣何讓滿城人人惶惶?是不是個別領導認為秦的簡訊揭了自己的「瘡疤」,壞了他們的「潛規則」?而公安部門不按法律程序辦事,是不是秉承了個別領導人的意志辦事?可以肯定的是,「彭水詩案」,唱主角的不是法律,而是權力的指向。同樣的一首民間「打油詩」,由不同心態、不同覺悟、不同政治素養的官場人士解讀,亦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人可能像獵犬一樣嗅出了「異味」;有人或許會猛然驚悟:原來我們的民眾是如此坦誠和執著,原來政府行為、公務形象在民間存在如此大的落差,他們會去思考這一反差是如何形成的,而不會糾纏於所謂的「誹謗」。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若真是光明磊落、問心無愧,彭水縣的「老爺」們是用不著這麼過敏的。越是過敏,越是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嫌疑。對於秦中飛的遭遇,我們應該給予同情;對於那些濫用職權的官員,應該給予無情的抨擊!


當下,我們的胡老大大唱「和諧」的主旋律,那麼,何謂「和諧」呢?我們的漢字很有講究,「和」,就是「禾」加「口」,意為「人人有飯吃」;「諧」,就是「言」加「皆」,意為「人人都有說話的權利和自由」。讓公民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與言論,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而「彭水詩案」恰恰是當今社會很不和諧的一個音符,也是舉國上下無法和諧的一個縮影。那麼,誰是造成這樣不和諧的主要原因呢?究其根本,就在於胡錦濤!他為了封堵與他不「和諧」人士的嘴,什麼力虹,抓!郭飛雄,抓!高智晟,還是抓!讓全國人民都噤若寒蟬,他追求的「和諧」也就「實現」了。正因為有了他的「抓、抓、抓」,才讓下面的爪牙們敢於目無法紀,根據自己的需要抓人判人,公然踐踏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的自由。


縱觀歷史,重慶的「彭水詩案」不禁讓我們聯想到了以文字獄著稱的大清康、雍、乾三朝,因為「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這樣的詩句而獲罪下獄、人頭落地的不知有多少文人。當歷史即將跨入21世紀的第七個年頭,大清國倒臺都快一百年了,沒想到這樣的文字獄依然在神州大地上「借屍還魂」,豈不悲哉!歷史雖已塵封,但她從來沒有走遠,她無時無刻不生活在我們現實的每個細節當中。但不管怎樣,在當今這個文明開放進步的時代,假如有些人還想指望通過某種強勢來壓制人民群眾的思想和言論,無疑是蚍蜉撼樹,螳臂當車,最終落個可恥而又可悲的下場。


下面附大陸網友關於「彭水詩案」的和詞一首,以示紀念。
「彭水小秦,昔日教師,今為科員。奈午休時分,不能入眠,拿出手機,敲打鍵盤。
所見所聞,歷歷在目,盡在拇指下笑談。孰料想,此針砭簡訊,竟惹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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