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賣官」部長楊哲信的「節日規矩」
安徽省宿州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楊哲信近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這位「賣官」部長228次受賄中,有近200次發生在中秋節前後或者春節前後。對此,楊哲信獨有一番見解。他在法庭辯論時說,「逢年過節,縣直各局、各鄉鎮的一把手到縣委領導家看望,這是規矩」。當然,我們不能因為楊哲信在逢年過節大肆收受賄賂,就推定其他領導都像楊哲信一樣貪婪。但從楊哲信振振有詞的「規矩論」可以看出,逢年過節下屬到上司家「看望」,確實已經成為一種認同度很高的潛規則。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潛規則在官場盛行,表徵了腐敗行為的民俗化傾向。
逢年過節看望親戚朋友,是有著深厚文化傳統的人之常情。或許正因為此,下屬在逢年過節時看望上司,也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但是,下屬到上司家「看望」,絕不會空著雙手。對於這一點,下屬與上司彼此都心照不宣。於是,在節日習俗的外衣下,骯髒的權錢交易在半推半就中進行,行賄者與受賄者達成了默契。
「規矩論」揭示出了節日腐敗的瘋狂。但節日成為腐敗的高發季節,本身卻在於制度的不健全和權力的失範。或許更因為此,我們才不難理解,一方面有關部門對節日腐敗不斷下發禁令,而節日腐敗卻照樣發生。每年元旦春節,從中央到地方都會下發禁止逢年過節請客送禮的通知。對於這類通知,作為組織部副部長的楊哲信肯定會讀到,甚至還會裝模作樣在公開場合諄諄告誡。但是,因為自己把握著幹部提拔任用的大權,利用逢年過節大肆受賄便成了擋不住的誘惑。
楊哲信利用逢年過節收受賄賂高達近200次,但值得深思的是,楊哲信東窗事發,並不是因為一而再再而三地「笑納」下屬禮金,而是因為被他的姐夫--安徽省委原副書記、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腐敗案牽出來的。楊哲信未能因節日腐敗翻船,說明那些送禮者無一不是心甘情願。這充分表明,那些送禮的下屬,本身就把升遷的願望寄託在買官而不是德才表現上。而楊哲信能夠變本加厲收受錢物,無非是他仰仗了姐夫這個後臺。在如此不正常的官場生態下,節日腐敗能不盛行嗎?
逢年過節下屬到上司家「看望」成為「規矩」,見證反腐敗形勢的嚴峻,也見證了權力個人化的可怕。楊哲信曾在法庭詭辯道,凡向他行過賄的幹部,都經過組織程序提拔任命的,因而「程序正常,不算賣官」。誠然,這種詭辯是無力的,因為收受賄賂的鐵證如山。但是,幹部任命不是要群眾公認麼?為什麼買官者輕鬆過了「群眾公認」這一關?甚至,極度貪婪的楊哲信,又憑什麼官運亨通?《幹部作用條例》為什麼成為一具空殼?群眾雪亮的眼睛為何沒能發揮作用?這些怪象的存在,不都為規範領導者權力敲響了警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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