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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自述610及警察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禽獸暴行

 2005-12-17 20: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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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迫害中,「610」人員及警察,幾乎是百分百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進行極其下流的攻擊。幾乎所有的被迫害者,無論對男性還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被扒光所有衣服。下面是受害法輪功學員親口、親筆揭露的中共「610」人員及警察下流野蠻攻擊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情況。

一、鞋刷子瘋狂捅陰道

大連的常學霞是位非常文靜的姑娘,她講述了她被勞教時被迫害經歷:

「第一次被抓是因上訪,送到大連的戒毒所,關了39天後釋放,什麼手續都沒有。2003年1月,他們對我再次進行強制轉化,把我關到小號裡,小號裡有各種各樣的刑具,大約十幾平方,裡面有鐵籠子,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萬雅琳,指使刑事犯幾個人把我關在鐵籠裡,把手吊起來,腳剛點地,萬雅琳對刑事犯說:『給我一齊上,好好收拾她。』刑事犯蜂擁而上,拳打腳踢,不分頭腳,我被打的昏死過去,昏死之後他們把我放下,然後腳踩著臉,踩著手用勁碾,還說,看她是不是裝的。

當我醒來後,左骼膊已經不能動啦,骼膊已被踩脫臼,不折磨我的犯人,管教萬雅林就調走他們,而且給他們加刑期。後來又再次被吊起來,把師父像放在我內褲裡,往我臉上寫一些罵師父罵大法的話,用木板打我,出來一年後還能看到當時被打得青紫色還沒褪去。後來我還不轉化,就把衣服脫光,一絲不掛,刑事犯幾個人開始用手掐我的乳頭,揪陰毛,嘴裡不斷地說下流的話,後來看我還不轉化,就拿那用來刷水槽的刷子,然後,往我陰道裡捅,下面放一盆水,捅一會看看刷子上有沒有血滴在盆裡,看沒出血又換成大的鞋刷子瘋狂捅我的陰道,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答應在勞教期間不再煉功。

在教養院我受到的迫害還不是最嚴重的,一個叫王麗君的女大法弟子,曾經3次在小號裡受刑,刑事犯用繫上扣的繩子在她的下身陰部來回的使勁拉,整個陰部都腫起來,刑事犯在大隊長的指使下,用拖把折斷後帶刺的一頭往陰道裡捅,導致大出血,後整個小腹和陰部都腫起來,像放了一個球一樣,褲子提不上,上廁所蹲不下,排不出尿,兩個月後還不敢坐,腿也瘸了。另外我看到還有一個未婚女孩也被用了這種酷刑。在後來出來的法輪大法弟子還講,管教把捉來的毒蟲放在大法弟子身上咬。」

王玉環,又一個在六年裡被長春警方非法關押、勞教過九次的女人,「說來你們不一定信,在勞教所裡,管教為了自己賺錢,賣我們睡的鋪位,一個鋪位2000元,一旦買到鋪位的犯人就可以享受到平躺,不用『立刀魚』式的受罪了,同時享受平躺的犯人也擁有了打我們的權利。大法弟子決不花2000元買一個鋪位,買到一個鋪位使用權一個月,買的犯人越多,大法弟子睡的位置就越少越遭罪。2000年8月我被送到黑嘴子勞教所。在這裡採取強制轉化我的辦法,每天超負荷18小時做出口國外的活,勞動之外還要我寫思想匯報,不寫就會被犯人打罵。六大隊的管教孫明燕,為了轉化我騎在我頭上,用電棍電我的頭、臉一個多小時,頭髮焦了,臉和脖子都糊了。她把我打的臉、身上都是腫的。快到元旦時我又被調到二大隊,超強的勞動抱電機,使我的肌肉拉傷。2001年11月釋放時,我的手還端不起飯碗。 「610」在釋放我的時候還要了我2000塊錢。

2002年3月5日,因電視被大法弟子插播真相,中央「610」下令在長春大搜捕,我是被警察抓捕的對象,當時共抓了5000多個大法弟子,看守所每個號至少有50多個人,號子裡廁所裡關的都是大法弟子。3月11日,我被長春公安一處抓走,我被關在南關區財神廟附近的一個派出所的1.3米高的鐵籠子裡,直不起腰。3月12日晚,刑警大隊一處的高鵬和張恆等人開始審問我,他們把我的手反拷在我的後背,把一個帆布雨衣的袋子套在我的頭上和脖子上,袋子的繩把脖子勒緊使我什麼也看不到,呼吸非常困難。他們又用繩子將我五花大綁全身勒緊,放在車後備箱裡,然後開到淨月潭的一個山裡。這裡是專為迫害大法弟子用大刑的地方,在這裡,好多大法弟子因大刑被折磨死,大法弟子劉海波就在這個魔窟裡被扒光衣服跪著,警察用最長的電棍從肛門一直插進去電到他的五臟被當場電死,劉海波是大學畢業生。

綠園區醫院大夫劉義,30多歲,也被酷刑折磨死在這裡。在這裡因大刑被折磨死的大法弟子有23名,名字我都能叫上來不少,被打死的大法弟子就地埋在那裡挖的坑裡。一個比較漂亮的女大法弟子項敏被抬回來後告訴我,在這裡警察一邊電她一邊侮辱她的陰部,在這次長春的大搜捕中被酷刑折磨死的有近30名大法弟子。」

二、被一絲不掛的綁在床上侮辱折磨兩個多月

(王玉環繼續):「當我被警察用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送到這個山裡的魔窟時,只聽停下了車,幾個警察連拖帶打,跌跌撞撞的,我被不停地撞到樹上,警察不停的罵著說今天定要整死我。走了大約十多分鐘,進了一個樓裡,又上上下下走了一段時間,到了一個屋子,把包著頭的帆布雨衣袋子取下,警察說:『今天看你怎麼個死法,沒有誰能走出這裡!』我看到我在大約六平方米大的小屋裡,有個小桌子,放著三根帶爪子的長電棍,還有一根繩子,一張床,床是給警察打累我們時躺在床上罵我們用的。還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918.html

http://library.minghui.org/crime/p119.htm' class=popup>老虎凳,很多個警察在屋裡開始做準備工作。

只聽山風在忽忽淒叫,緊接著幾個警察把我推到老虎凳上,狠狠地把我按在老虎凳;手上戴著手銬反綁在背後。然後雙臂架在老虎凳的後背,胸前和腹部被橫跨在老虎凳兩邊的鐵棍緊緊地固定住,腳腕套上兩個大鐵環固定住之後,警察開始每隔五分鐘給我上一次大刑。每次把我反綁的骼膊往前搖再往後搖,只聽到骨頭『卡嚓』脫臼的響聲。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幾乎昏厥,頓時汗水、淚水湧出。緊接著他們再狠命地按著我的頭往胯處,因胸和腹部被鐵棍固定在老虎凳上,這樣來自警察的力量和固定我鐵棍的力量,使我的脖子欲斷裂的感覺,胸部和腹部被鐵棍頂的異常痛苦和疼痛,每一秒鐘我都感到我即將窒息。他們還用繩子綁在固定在腳腕上的鐵環,然後猛力往後拉鐵環,使腳腕被拉扯得鑽心的痛,同時另外的警察用力按住我的頭部往胯處,痛苦和疼痛使我全身不停地顫抖。

在每五分鐘一次重複這樣的大刑中,汗水、淚水和從傷口裡流出來的鮮血浸透了我的頭髮和衣褲,後來難以承受的疼痛和痛苦使我一次次的昏死過去,他們一次次的用涼水和滾燙的熱水把我澆醒,熱水把我本已受傷的皮膚燙得更破了,我真的不想承受這漫漫的痛苦,我希望他們能用槍子打死我。

在對我4個多小時的老虎凳折磨後,又用鐵桶套在奄奄一息的我的頭上,七個警察每人抽三隻煙,往桶裡噴了一個多小時,我一陣陣被嗆得昏迷,又一次次用涼水澆我,我沒有完全清醒他們又用抽的三隻煙,猛抽一口,用煙頭扒開我的眼烤,烤痛了,我掙紮著動一下。這樣折騰夠了,又用拳頭打我的頭、臉,鼻子、牙都被打出血了,把我的門牙打掉了兩顆,我的臉腫起來了,變成了紫黑色。他們還用細竹棍往我兩耳裡扎,扎的我的耳朵半個月什麼也聽不到。對我大刑到後半夜兩點鐘他們累的睡著了。

2002年3月,在17天中我被三次送去魔窟上大刑,一次比一次嚴重,後兩次都是半夜,每次都是由七、八個警察直接進號裡強行架走。每次我都是奄奄一息的被送回來。其中一次警察為了不讓別人看到我被折磨的血肉模糊、鮮血淋漓,給我穿了很厚的毛衣褲,鮮血很快滲透了衣褲,警察又給加了一層更厚的毛衣褲,但滲透出來的鮮血還是把毛衣褲濕透了。那時恐怖和對功友的擔心使關押在這裡的大法弟子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凡在「610」上了黑名單的人天天被所謂的『提審』,每次都是五花大綁,頭上套上帆布套,雙手反綁在後面,放在汽車的後背箱,在山路轉來轉去,後送去山裡的魔窟上大刑迫害。

我在上大刑之後,身體已經完全不行了,第三看守所被欺騙才收下我,第二天送省醫院和軍大三院檢查,說我全身沒有合格的地方。下午我和郭帥帥被送到監獄醫院繼續迫害,一進醫院就把我和她背綁在床上,給我打一種無名藥物。到今天我的雙腿都是麻木的,掐一下沒有感覺,腳長期冰涼。在這裡郭帥帥被強制灌食兩個多月,管子天天插著,郭帥帥極其痛苦。大法弟子薑勇和我們一起進來,到六、七月份,在這裡被迫害致死,姜勇被打了一種無名針,天天被抽去一大管子血,使姜勇極度虛弱,奄奄一息,後在野蠻灌食下姜勇死亡。我們親眼看到一個人被折磨致死的過程觸目驚心!郭帥帥感到灌食太痛苦就把1米半的膠皮管全吞下去,肚子痛的在床上滾來滾去,獄醫怕郭帥帥出去有證據,便更加殘酷的整郭帥帥。

警察和男犯天天看著郭帥帥和我一絲不掛的裸體,還把迫害過郭帥帥的手段用在我身上,其中一個獄醫,還用手向郭帥帥的小便處掏,在極其痛苦的折磨下郭帥帥又吞下一個小杓,肚子更加疼痛得在床上翻來覆去,獄醫用刀劃開郭帥帥的肚子取出,從胸口一直開到小腹底下,開完肚後縫上,就把生命垂危的郭帥帥送回家,導致郭帥帥身心至今還沒有完全恢復。

和我一起住進監獄醫院的趙小琴,『610』刑警把趙小琴打昏後從樓上扔下,她至今不能說話,痴呆,腦袋上有碗那麼大的包,左骼膊斷了,扔下樓後,又送到監獄醫院繼續迫害。在醫院裡獄醫給斷骼膊的趙小琴打了石膏,一個夏天只打了一次石膏,致使趙小琴的骼膊爛的生蛆,被迫害致痴呆的趙小琴只是傻傻的笑和哭。我親眼看到了那一起起慘絕人寰的暴行,我們作為女人都被扒的一絲不掛的大字型綁在什麼都不鋪的硬板床上,就這樣被光著身子綁了26天,受盡了警察、監醫和男犯的侮辱!

由於我不轉化,他們決定送我回第三看守所,結果三所說我隨時可能死亡就不收,他們氣急敗壞的打踢我,把我吊在三所的鐵門上五、六個小時,後警察再次把我送回監獄醫院迫害。回到醫院我仍絕食五十天,獄醫用刀把我的靜脈切開,把切開的血管一頭打上結,然後繫上繩,另外一頭埋上針,血不停的流出來,地上床上到處都是血,獄醫和警察已習慣了到處都是血的環境。腿腫得老粗老粗,腳開始壞死,獄醫都說我左腿一定殘廢。每天要打10多瓶不知名的液體,沒人護理,大小便都在床上,幾十天身體一直浸泡在尿液裡,痛苦難耐。打奶液時,因絕食血管已乾癟不通,外科主任把輸液管在手中搖幾下硬擠進血管,在擠壓下痛的使我多次昏厥。」

三、從另一隻腳尖開始電了身體的一圈

48歲的長春市民孫淑香,在六年的時間裏總共被非法關押過九次,以下是她在其中幾次的非法勞教期間的部分經歷自述:

「2001年下半年的一天,興業街派出所八委的片警李振平和一個男的上我家勸我丈夫跟我離婚,我說不離,他就不停的打我的臉,都腫了,眼睛往下淌血,頓時眼睛看不清東西了,還問你離不離?你若不離就將你再送進去(指勞教)。我丈夫在他們的持續恐嚇下和我離了婚。就這樣好端端的一個家被政府給拆散了,至今使我流落在外。」

「2002年7月初我在去父親家裡,穿著便衣的警察突然闖進來問我是不是孫淑香?沒等我回答就被綁架走。第二天,長春市局公安一處將我用車在顛簸了約兩個小時的路程後,兩個警察架著我帶入一個陰森恐怖的地下室後,將頭上蒙的套摘掉,同時呼啦進來八、九個警察,桌案上有大中小三個電棍,一捆繩套,另一邊並列著三個老虎凳,兩個警察把我架到老虎凳上,扶手上固定掛著手銬,手一放到扶手上,一翻就銬上了,老虎凳的扶手上有一排不同碼的小孔適合不同的胖瘦人。警察老練地用拇指粗的鐵棍,從老虎凳的兩個扶手經過胸部、腹部穿過把我緊固定在老虎凳上不能動彈。

其中一個警察指著刑具問我,『你看見了嗎?如果你如實招來一個多小時就能下來了,如若不然各種刑法讓你嘗個遍。劉哲等(被迫害者)又怎麼樣?沒有幾個能從這上面活著走下來的。』一個看起來表面很斯文的警察打了我兩個嘴巴,當問我認識哪些功友時,我說不認識,他就拿起電棍,用電棍前的兩個爪子插到我的肋骨間電我。之後問我功友的電話,我不說,(他)就拿起電棍從手指尖開始電我,邊電邊問我認識哪些功友,我不說,他用電棍從我手臂外側經過頭到身體的另一側,電了身體的一圈,接著又慢慢地電了身體的一圈,然後又換了一個高伏電棍充足了電,又開始從腳趾慢慢電我身體外側的一週,我還不說,(他)又開始從另一隻腳尖開始電了身體的一圈,我是還不說,他們就用電棍集中電我的眼睛,眼睛有要蹦出來的感覺,眼前一片漆黑。

我還是不說,他們又開始電我的肋條骨,我疼痛難忍,又電我的前胸部,邊電邊問和哪些功友有聯繫,我疼的說不出來話,所有功友熟悉的面孔一個一個的在我面前閃過,心頭只有一念,無論如何也不能說出一個功友,只要說出一個功友,就會立刻被抓來迫害。警察又把電棍放在我嘴裡電,嘴被電糊了,腫起來外面全是泡,他們邊電邊說,叫你不說、今天就要撬開你的嘴。然後電棍又插在嘴裡電擊,一天一夜的折磨,我已是奄奄一息……!」

「2003年初我在邢桂玲家借住,有天半夜聽見驚天動地的砸門聲,兩道門迅速被砸開,驚恐中見一群拿鐵錘、拿槍的警察闖進屋裡說:『不許動,動就打死。』之後我們被抓到綠園區公安分局,把我們關在一個小鐵籠裡,把我鎖在老虎凳上。他們當著我的面開始打邢桂玲,用皮帶勒她的脖子,她撕心裂肺地慘叫,我看見邢桂玲被打倒,打倒了就用腳踢站起來之後再打倒,打踢著讓她說與功友的聯繫,反覆的折磨,然後解下皮帶,勒她脖子直到喘不過來氣,警察吼叫著說:『讓你不說』,邢桂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了,一個功友的名字也沒說,然後開始折磨我,經過三天的折磨後把我們送到第三看守所。」

「2003年8月4號,我再次被警察抓走,把我抓到南關區公安分局,一個滿臉麻子的警察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被撞的暈頭轉向,之後又給我坐老虎凳。緊扣我的雙手,然後一個警察砸我的骼膊,手被銬子勒破,他們用鐵環緊扣我的雙腳腕,然後踩鐵環上的鐵棍,使鐵環越扣越緊,腳腕疼痛難忍,又用塑料袋套在我的頭上,然後在脖子上紮緊,一點都喘不過氣來,憋的我要窒息了。看我不行了再放下頭套,緩一會兒再來一次,看不行了又拿下,反覆共三次。還有踩腳腕鐵環上的鐵棍的,鐵環越來越緊,使我疼的抽起來,腳腕已破,流了很多血,我疼的昏死過去,他們用冷水澆醒我,之後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我一直絕食絕水,昏迷了,27天的時候已奄奄一息了,才通知家屬接回。」

四、60歲老婦被迫光身子睡在地上

長春市60歲的劉淑琴老人,六年裡五次被非法抓捕勞教。老人講述了她被野蠻折磨的經歷:

「第一次被抓是2000年2月,警察瘋狂地連打帶踢拖著把我們推上警車,送到八里堡拘留所,非法關了15天,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我們一共被抓去10多人,受到了難以言盡的折磨,之後街道和派出所不斷來騷擾。第二次是2000年12月31日去北京上訪,我在天安門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天安門警察撲上來用電棍猛擊腰部,強行拖上警車。後送到宣武區看守所的一個操場上,大冬天讓我們100多人坐在外面的地上半天,後來我被投入一間地牢似的房子裡,牆上全是冰霜,警察逼我脫光了衣服後,指使人用大水管往我身上噴水,讓我光身子睡在光光的地上,什麼蓋的也沒有,屋裡馬桶臭味難聞,每天好幾個警察輪番提審,警察晚上不讓我睡覺,提審折磨了38天,毫無結果。

2001年12月31日,為了揭露政府對法輪功的謊言,我和幾個功友出去挂條幅,被人舉報抓住,「610」的警察不停地暴打我,晚上12點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在那裡,警察用拳頭打我的眼睛,打得我兩眼冒火星,一陣發黑,又打我的腦袋,連擊了好幾拳。面對這野蠻行徑,我告訴他們善惡有報,警察又讓犯人拿來沈重(28公斤)的腳鐐,給我戴上。被關押了22天,受盡了生不如死的折磨。後警察勒索了我家不少錢才把我放了。

2003年2月28日,我剛被放出來沒幾天,綠園分局的一夥警察又闖進我家,其中警察苑大川專門翻我家的抽屜,4000多元現金全部被搜去,沒留任何票據。其中一個警察把我孩子從國外帶回來的香水裝進自己的包,苑大川正翻我的錢,我指責他們的野蠻強盜行徑,苑大川就打我兩拳,給我戴上手銬,他們為所欲為地翻我的家,翻的家裡一片狼藉.後把我綁架到綠園分局刑訊室,給我上刑,坐老虎凳,折磨了兩個小時後,又換上綁繩,繩很細,警察使勁勒我,手綁在背後,從前胸到後,五花大綁,推出行刑室。

另一夥人把我推上車,警察用我的羽絨服死死的悶住我的頭,悶得我幾乎窒息,車子開了大約20分鐘,到了一個行刑的地方(後來知道是朝陽分局),滿屋子都是各種刑具,一到屋子就把我推到老虎凳前,有六個左右的警察給我戴上手銬腳鐐,胸前橫插上鋼管,一個年輕的警察拿一根一尺多長的鐵棒子,打我銬在老虎凳上的左手,打了十幾下,我的手腫的老高老高,很快變成紫黑色。他們讓我說出其他煉功者的事情,我說我什麼都不會說的。這時十幾個警察將我的手銬在背後,不停的拉手銬、腳銬、及鋼管,在強大的拉扯下,只感到筋快斷骨要折,使我窒息,難忍的疼痛使我死過去幾次。

警察見我昏死後就往我身上潑冷水,見我醒來時就繼續用刑,就這樣死去醒來折磨了我一天一夜,在警察使勁拉扯手銬腳鐐時手銬和腳鐐不停的往肉裡扎,我的手腕和腳腕血肉模糊,地上流了一灘血。警察對我這個老年婦女慘無人道地進行的折磨,使我的骼膊、手腳、腿每根神經骨縫都疼痛難忍,全身動不了啦。三月一日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檢查我的心臟,血壓都不行了,雙腿不能走路,就這樣還判我勞教兩年。

在昏迷中把我抬進黑嘴子勞教所,上廁所也得人抬著。在二大隊,警察劉連英開始轉化我,說我腿不能走路是裝的,上來野蠻地用電棍電我腿、胸、心臟,全身都電了,當時一個叫伊麗文的刑事犯(她和劉的關係很好)看不下去了,把電棍搶過來說:『別電她了,她都那樣了。』劉連英這才不電了。由於不能走路警察經常罵我,利用所有的轉化能手轉化我,所有的警察輪番轉化我,每天收工後也不讓我睡覺,對我進行強行洗腦,逼著我寫什麼書什麼書,我堅決不寫,這樣逼我折磨我連續兩個月來,我經常血壓高過200,心臟病嚴重,賈洪岩看實在轉化不了我,就開始利用賣淫的犯人,對我進行迫害,吃飯睡覺,24小時形影不離的對我進行嚴管,逼我進行轉化,幾乎天天每時每刻都在打我罵我,不准許我說一句話,說話就挨罵,就是找我的茬,迫害我。勞教所裡黑白顛倒,壞人管好人,警察指使刑事犯隨意地迫害大法弟子,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

我每天身心都處在痛苦的煎熬中,長達一年的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身體麻木,骼膊不好使,經診斷我腦梗塞,腦萎縮,我本來身體非常健康,是這一年的迫害使我變成了這樣,只為我要作個好人,經受到這樣長期的沒有人性的折磨。」

五、對法輪功男學員的肉體折磨更加殘酷

說話慢聲細語的張致奎平靜地敘述了他在長春市被迫害的經歷:

「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上訪北京,因給北京人講法輪功真相,被警察抓後,交給長春駐京辦事處的公安,他們把我的雙手雙腳都綁起來,用木棍把手和腳串起,掛在兩桌之間蕩來蕩去,棍斷了就跌在地上,對其他被抓的有的用皮帶打,也有吊起來的,他們用白蠟木棍打我的大腿,之後把我們送回長春的二道河子區公安分局。當時我們十幾個人,進去後政保科長把我提起來,逼我把褲子脫下來,當時男女都在場,政保科長用皮帶抽我的頭,頭髮木,嗡嗡的響,什麼也不知道了,他問我什麼時候去的北京,叫什麼名字,我被打暈了,感到自己什麼都想不起了,他還繼續打,然後用皮鞋先跺我的腳,再用皮鞋跟碾我的前面腳趾頭,他一邊碾一邊用眼看著我的表情,我痛的大汗淋漓,打完我之後又開始打其他大法弟子,把我送到鐵北看守所後,管教向犯人示意,讓犯人扒光我的衣服打我,一腳把我踢到廁所撞到牆上,我爬不起來,兩盆冷水澆到我的身上,又用腳踢我,骼膊和腿都流血了,腿上有一個大口子,一個月之後把我放出來,什麼手續都沒有。

99年11月底,我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訪,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員叫來警察將我抓捕並交給了山東招遠的駐京辦,他們路上把我的皮帶抽下,讓我提著褲子走,他們一邊走一邊打我,到了招遠駐京辦,又繼續用皮帶猛抽我,打了半晚上。到了第二天,把我送回招遠,送到了招遠市看守所,他們讓犯人打我,後來犯人看我活都搶著干了,犯人被感化不打我了,後來專門派來了個啞巴犯人打我。有一天,警察讓我把頭伸出鐵門上的小洞,警察用腳踩著我的頭,打我的臉,其他監室的大法弟子喊不許打人,後把我和妹妹送到辛莊鎮公安分局(在7月20日之後我全家人被抓),之後把我和我妹妹分別關在樓梯下面漆黑的小屋裡,小屋裡因矮直不起身,只是每天晚上才讓上一次廁所,每次關上十天,然後再送到招遠看守所關一個月,就這樣來回輪迴過六次,我們兄妹被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000年國慶節,我去長春文化廣場打條幅被抓,因國家新聞媒體全部說謊,都不幫我們說話,所以我們要這樣做。警察梁處長和一些警察把我的上衣扒下,用我的衣服包住我的頭,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在後面,從樓上把我拖下,架到車上。大約走了兩小時,我感覺車出市區很遠,到了目的地,我被架到一個屋子裡,我頭上的衣服取下後,我感到陰森森的,屋裡有一個老虎凳,我知道是在山裡,聽到山風嗚嗚的。

梁處長他們扒光我全身的衣服,把我按在老虎凳上,我的手反綁在後背的木棍的兩端,在我胸部、大腿根部、和小腿前各橫插了一根鐵棍,鐵棍的兩端固定在老虎凳上,這樣使我的身體緊緊的控制在老虎凳上不能動彈,雙腳被扣上鐵環固定住。這時梁處長拿出一把一尺來長的尖刀,在他自己的褲腿上正反擦了兩下之後往桌子上一扔,惡狠狠地對我說:『張致奎我今天就是叫你死在這,今天我在這把你整死, 扒個坑把你埋掉,誰也不知道,誰也找不著。』

說完梁處長出去了,至少三個公安開始給電棍充電,還有兩個警察抓住我固定在後背棍子上的雙手從後面經過頭頂繞道前面,只聽到我的骨頭喀嚓喀嚓不停地響,骨頭已斷開,這樣反覆多次,令人窒息的疼痛使我痛不欲生。之後又用一隻鐵水桶扣到我頭上,用羅紋鋼棍猛砸水桶,猛烈的震動和刺耳的響聲使我的頭要炸開了。一長陣的痛楚之後,警察知道我們煉功人不喝酒,卻用一瓶白酒從嘴裡灌進我的肚裡,又用煙猛吸一口後,用煙頭燒我的整個後背,疼痛難忍使我昏迷過去。接著他們用涼水澆醒我,最後他們又點上蠟燭,用蠟燭燒我的後背,把我的肉燒焦後,再澆上蠟油,疼痛使我身體不停的顫抖跳動,我只聽到老虎凳喀嚓喀嚓的被我搖響。

由於我身上已沒有一塊好皮膚,警察就開始電擊我的小便,把小便給擊穿了,緊接著拿起鐵棍把我的小便頭給砸碎了,我昏死過去,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昏昏醒來。經過一夜的酷刑折磨,我的臉腫的比原來大了幾倍,整個身體血肉模糊,已經完全不成樣子了。因身體疼痛地扭動使鐵環把腳腕處的皮和肉磨爛了,露出了骨頭和筋。但他們看我醒來,又把我拖到屋外,屋外零下十多度,在我光著的身上澆上涼水,把我扔在屋外,他們進屋半小時後,出來看我是否還活著。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天亮了,我已經奄奄一息,被警察抬回到市局。

市局裡面有很多小屋,我看到每個小屋都有一個老虎凳,老虎凳上都是女大法弟子,很多都已昏死過去,都赤裸著下身,下身只搭著一件衣服。

市局給招遠打電話說:『我們抓了一條你們想要的大魚,恭喜你們。』最後把我送到鐵北看守所,在鐵北看守所繼續折磨我,我開始絕食五天了,他們才停止。在看守所住了四十天,又把我送到朝陽區勞教所五大隊,我繼續絕食,有十幾個大法弟子與我一起絕食,這一個五大隊裡就關押著500名大法弟子,大隊長見我們絕食,領著勞教犯來大打出手,那種打人的場面讓人恐怖。最後把我們絕食的大法弟子帶到一大隊,一大隊是該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最凶狠的,犯人許輝經常虐待大法弟子,有一名六十多歲的大法弟子是一名處級幹部,由於不穿囚衣被打的奄奄一息,還不罷手。由於我傷勢嚴重,他們當時沒有動我,當我身體稍微恢復一點,又開始折磨我,每天早晨3時起床,必須靜悄悄的拿著衣服到走廊站著,每個大法弟子都有犯人承包,大法弟子之間不能講話,如講話就像發生了天大的事一樣,被打翻在地,開始坐板,一上午都得仰著頭,身子不許動,許輝和手下幾個犯人每天吃早飯後,就換上硬底鞋,就開始打我們,大法弟子一動,他們就下來往死裡打。

我萌生過死亡的念頭,長期承受著無法形容的痛苦,下午是這樣,晚上是這樣!深夜還是這樣。當大法弟子睡著了,出一點聲,就又要招來一頓毒打,整的大法弟子不敢睡,我晚上咳嗽不止,他們就整晚上的打我,根本不讓咳嗽,晚上不敢喝水,因為根本不讓大法弟子上廁所。有一個大法弟子隋福濤20 幾歲,在衣服裡夾著師父的經文,被犯人用扳子在身上砍了五十多板,沒過多長時間這位大法弟子就被打死了。有一次我實在憋不住了去了廁所,回來後許輝把我打了個半死,用腳踹我的腎,把腎踹的挪位,我全身無法動彈了很多天。我的大妹張淑琴被判刑10年,妹夫被判3年,9歲的小孩因父母修煉法輪功被「610」勒令學校開除。跟我往來的大法弟子中有八、九個大法弟子都被活活打死了,比如王守慧、劉博揚、劉海波、劉成軍、徐淑香、王可非、於立新、鄧世英,有些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名字已記不起來啦!真是慘絕人倫呢!

我35歲的二妹張淑春,公安抓她時她從樓上跳下,摔斷的肋骨穿進內臟,腿和骼膊全被摔斷,當場昏死過去。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有人問是什麼事?『610』的警察說:『他們倆口子吵架鬧離婚。』由於她是所謂的『要犯』,被公安拖至公安醫院準備搶救,結果醫院認為沒有必要搶救,法輪功分子扔了算了,結果那些警察還真將她拋棄在野外,後被好心人救活後,公安現在又到處通緝她。」

六、後記

王玉環等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所親眼目睹的、一次次的、上級領導來勞教所檢查工作時,所有的勞教所鐵定的規律是:將王玉環這樣仍可能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集中關押在一個領導「找不到」的處所,其時,還必要做上一頓其他被關押者平時想都不敢想的飯菜。每每的規律是:來參觀檢查的領導心裏揣著他們親眼「看到」、「聽到」的「真實」而去;當檢查者離去時,鐵門的罪惡迫害又迅速繼續。而事實表明,這是檢查者、與被檢查者配合默契的一套騙術,各自心知肚明、心照不宣。這裡必須指出的是,這是制度性犯罪,政策性犯罪,所有的迫害參與者,無論他們在其中扮演的是什麼角色,都無法逃脫罪責。

另一個事實是,對從邪惡的迫害中走過來的法輪功學員們來說,迫害不但沒有壓垮他們,反而使他們認清中共的本質、對真善忍的信仰更加堅定。最典型如曾被關押多次的遼寧阜新市韓大姐,幾年的野蠻關押解除後,所在派出所所長來找她談話,讓她保證不再修煉,她語氣平靜卻堅定地告訴警察:「再抓我一百次,我還是要修煉,我們修煉沒有錯,更沒有罪,我被解除了非法關押後回到家,我的家人,我的周圍通過我不停的講真相,又有三十多人加入了修煉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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