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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報導高智晟 讚高知其不可為而為

作者:馮靜 編譯  2005-12-14 08: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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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馮靜編譯/紐約時報12月12 日北京報導, 11月的一個早晨, 北京下令關閉一個中國最富響譽的律師所一年。而此時, 這個律師所的創建者, 高智晟正在2,900公里以外的遙遠的西部區域新疆 ,與地下基督教會的成員集會,起訴中共的秘密警察。

高先生對一位曾被拘捕過的教會成員說,"我無法保證您會贏得訴訟。實際上您完全有可能敗訴","但我告訴您,如果您太怯懦而不去對抗他們的野蠻行為, 您會完全失敗。"

這個忠告恰恰形容了高先生自己對當局的不妥協態度。大膽, 直率和經常流露的義憤, 41歲的高是維權人士中一個。他接受有關政府腐敗、強奪土地、警察虐習和宗教自由的訴訟。他的對手通常只有一個: 共產黨的統治。

高智晟律師投入到他已知是可能不會贏的案件。他為法輪功成員, 被遷移的房主、地下基督徒、律師和民主活動家辯護。當法院拒絕他的案件, 他仍在使用網際網路呼籲。高先生說,"我不知道我還能工作多久","但我將利用每一分鐘暴露我們中共領導階層的肆無忌憚的野蠻行為。"

在坦率直言的律師中,高是最突出的。隨著律師們經常既作為原告也做被告, 他們已經有效的在審視法律規則。 高說,人民正在意識到自己應有的權利, 和利用政府對法律的諾言。

中共需要法律向外界展示,中國是由法律治理的。但中共劃定界線,不允許任何對他們壟斷權力的根本挑戰。法官服從黨控制的審判委員會的命令。律師如果鼓動公眾,或暴露黨視為機密的法律事務細節,律師自己將會面臨著邢事訴訟。

高先生在一篇網路發表的文章中寫道,"大多數中共官員基本上類似黑手黨老闆,使用極其野蠻的手段恐嚇人民,並阻止人民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譯文)。

今年夏天, 律師朱久虎代表油井的民間私人投資者訴訟時,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扣留,這些油井已被陝西省政府沒收。

高先生立即與律師、地方新聞工作者為朱辯護。他堅持待在當地政府辦公室,直到官員同意會見他。根據交談的錄音,高告訴一個黨官員,除非釋放朱,否則"他永遠是在法律的反面,和人民良心的反面" 。

高先生也為法輪功追隨者辯護, 但他代表法輪功成員訴訟時遇到阻攔。他在給領導的公開信中聲稱,秘密警察拷打法輪功成員,逼迫他們放棄。他描述,在一個警察經管的法庭程序之外的"洗腦基地" ,他說,一個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灌食直到他嘔吐,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 在警察監管時被強姦。

他寫信給溫家寶總理和胡錦濤主席說," 這場浩劫的罪惡不始於你們,但這場浩劫在你們二人主政時期得以繼延,這場針對自由信仰者的浩劫未能止於你們,這同樣亦屬一種罪責。"

高先生的態度堅毅。北京司法局交給他一份禁止的案件和客戶名單, 包括法輪功, 陝西油案和最近廣東太石村的政治動亂事件。他拒絕取消任何一個, 他爭辯說, 司法當局沒有法律權利,指使他應接受或拒絕什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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