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裡講的是其中的一個老保姆。她五十多歲了,在我家的時間最長,從孩子讀二年級到小學將畢業,時間超過四年,到零三年,因為要帶自己的孫子才離開。孩子和她有感情,雖然離開幾年了,有機會都會去看她。
我寫下「我的保姆與三條人命」,不是有意聳人聽聞,而是她的確與三條人命有關,其中兩人已不在世上;另外一人,也很大可能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了。
我先從那個很大可能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人說起,他是個剛出生嬰兒。
那是零三年,春節剛過,天氣還有些寒冷。一個陰天的傍晚,我回到家裡,聽到保姆的房間有嬰兒的哭聲,我十分奇怪。我叫了一聲阿姨,她從房間出來,懷裡抱著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嬰兒是兔唇,人中處裂開一塊,呈A字型,一直到鼻端。這讓我很詫異。
「連長,我撿了一個小孩,還是男孩呢。」 她說:
「哪裡撿的?」我問。
「醫院大門外。」
「撿來。。。。你養嗎?」
「不,給我小姑,她五十多了,一個人生活,沒生養。裂唇三幾千元就能修好,把這個小孩養大,將來有個人陪伴她。」
我說:「這倒是一件好事。」
嬰兒吃了一些東西,睡著了。我們開始吃晚飯。飯間我問:「小孩體檢了嗎?」
她說:「什麼?體檢?為什麼要體檢?小孩我帶大幾個了,他眼睛那麼有神,一定沒別的病。」
「還是體檢一下好。」妻子、孩子也附和著。
我又說:「裂唇嚴重嗎?你再抱出來我幫你看一下。」
嬰兒被抱到飯廳,很安詳,我叫保姆打開他的嘴,用手電筒往裡照。「阿姨,你看,他不單裂唇,上齶也裂了,看來一直裂到鼻腔。你明天帶他體檢時問一下醫生,補上齶要多少錢。」阿姨好像突然受到打擊,自己拿著手電筒反覆檢查。然後嘆了一口氣,一個晚上再沒有說話。
第二天晚上我剛回到家,阿姨就對我說,嬰兒在今天早上被送回原來的地方了。「太多的錢,小姑花不起。」她說。我一時覺得心裏不是滋味,但無論如何,這事結束了。
但幾天後,我開車經過一個很熱鬧的街道,突然發現一個熟悉的包裹:是那個嬰兒!嬰兒旁邊還坐著一個要飯的老者!
我急忙掉頭,下車走向這個嬰兒,要飯老者仰面看著我。「小孩怎麼在你手裡呢?」
「撿的」他說。
「你自己都吃不飽,怎麼養活他呢?」
「抱回XX(北方的一個省)去給我的兒子養。」我突然有一種不祥的感覺。他說的是真的嗎?是不是把小孩當作他要飯的道具呢?不是很多傳聞說,要飯的人撿來甚至偷來小孩,弄殘廢後放到街邊要飯嗎?即使他說的是真的,這是剛出生未滿月的嬰兒,這麼年邁貧困的老者,這麼冷的天氣,這麼遙遠的路程,能送回去嗎?
我突然有了負罪感。這個嬰兒本應有個家的,就因我多說了幾句話,現在他在一個六、七十歲的要飯的人手上,多半活不成了。我摸摸口袋有幾百元,掏出來放在嬰兒旁邊的口缸裡,默然地離開了。
後來的一段時間,我不但負罪感沒有消失,甚至還覺得自己很偽善。或許自己當時多做一點工作,這個嬰兒就可以很好地活下來。現在,當年那個幼嫩的生命依然活著嗎?我不知道。
現在我再說另兩條人命,他們也是嬰兒,也和這個老保姆有關。
和上一事件隔了兩三個月罷,老保姆說,她要有外孫了。「外孫我是不幫她帶的,那是祖母的事,不是我外婆的事,但我要照顧女兒幾天。」看得出她其實是很高興的。她的女兒、女婿在另一個城市打工,離我們這裡有兩個小時的車程,她說不知道怎麼走。我和妻子商量一下,在一個星期六的下午,開車送了她過去,見到她那個頂著個大肚子的女兒。
幾天後的一個下午,她一個人自己坐車回來了。
「小孩怎麼樣,幾天了怎麼不打一個電話?」妻子問。
「是雙胞胎,死了。」老保姆說:「很可惜呀,兩個都男的,都死了,難產。」
後來我才聽明白,為了省錢,她的女兒在一個無牌診所臨產,遇到難產,送大醫院遲了,不但小孩保不住,差點把大人的命也丟了。「最後怎麼辦呢?」我問。
「診所的人說,孩子保不住,他們就不收我們的醫藥費了。」
「什麼?這麼大的醫療事故,他們一分錢沒賠?」
「可以賠錢?我們當時沒想到,沒叫診所賠。」
我說:「你明天回去,叫他們賠錢。什麼理由都不要聽他們的,告訴他們,不賠錢,你現在就去法庭告。賠多少你和他們談,但不能少於二萬。無牌行醫又出了事故,是坐牢的罪。」
第二天早上,保姆再次到了她女兒打工的城市,晚上回來了,很小心地從懷裡拿著一疊錢出來。
「我叫他們賠錢,開始不肯,後來我說要告,他們便問要賠多少,我說賠一萬,他們給了。留了1000元給女兒補身子,剩下的,我為女兒存著。」
就這樣,兩個即將出生的生命,換來一萬元。也許老保姆可以打官司,打官司可以爭取賠更多的錢。但一個無牌診所,大不了一走了之。再說,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文化不高的老婦人,一對年輕的農民工夫妻,能打贏這個官司嗎?
一萬元就一萬元吧,我安慰她說。
一個普通的保姆,兩件看似平常的事。但就這麼兩件事,關乎三條人命。
我本文的題目其實不是有意駭人聽聞。
凱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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