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的慣例是缺少什麼就提倡什麼,正因為社會衝突頻發,社會緊張程度劇增,政府與民眾之間關係異常緊張,才迫使中國當局提出「建立和諧社會」的口號。中國公安部曾透露,2003年全國各地共發生58,000起抗議事件,2004年共發生74,000起抗議事件。
在社會底層過於龐大、而且底層群體看不到多少上升希望的中國社會,提出「建立和諧社會」的口號有其必要,但問題在於如何才能達到社會和諧這一目標?
如果中國政府是真心誠意地想建立和諧社會,至少應該考慮幾方面問題:
第一,在這以數萬計的社會衝突事件當中,衝突雙方當中誰是矛盾的製造者?處於弱勢一方的反抗者因何而反抗?
第二,解決衝突的方式是像現在這樣使用政治暴力壓制弱勢一方,消滅其反抗意志與一切反抗手段,還是從根源上解決矛盾,將民眾本來應該有的權利還給民眾,使他們從無權者的受壓迫狀態中解脫出來?這個問題其實關係到「中國向何處去」這個百年之問。
毫無疑問,如果中國政府真想建立和諧社會,至少不應該對目前社會衝突中被迫反抗的弱勢群體的反抗原因視而不見:從2000年開始,中國利益受損者群體的反抗多與當地政府與經濟精英掠奪他們的生存資源有關。支持中國這一輪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與地方財政的是房地產業,而中國因此有將近8,000萬農民失去了土地,各地城市拆遷中也有成千上萬的市民失去了他們的住房──當然這還僅僅只是原因之一。如果仔細查究各種反抗原因,大多都與民眾的基本生存有關,比如浙江東陽畫水農民持續數年反抗當地政府支持的工業污染家園,四川漢源民眾反抗修筑水壩而遷徙,均屬於此類。如果中國政府罔顧這一基本事實,一味壓制底層民眾保護生存權利的反抗,不是釜底抽薪,而是揚湯止沸,鍋子總有燒干的一天。
中國社會底層的民眾由於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只要有口飯吃,對那些帶有根本性的問題,比如政治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集會結社等人的社會權利確實不太關心,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些權利是保障他們生存權的權利。但現在涉及到他們的生存資源被剝奪,這種反抗離以死抗爭的反抗底線就越來越近。
而中國政府對待民眾的抗爭卻與達成社會和諧這一目標背道而 馳。對於漸成鼎沸之勢的民怨,各地政府幾乎完全一邊倒地支持強勢者壓制弱勢者,常見的方式是派出警察、武警等充當「救火隊」,哪裡有反抗就開向哪裡,把反抗者當做「造成社會不安定」的「反賊」,一次次重演「擒賊先擒王」的把戲,將組織者投入監獄,用政治恐嚇將反抗者的怒火強行壓制。這種暴力鎮壓的方式最終 只會起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作用,與建立和諧社會的目標越來越遠。
筆者在「威權統治下的中國現狀與前景」一文中曾談過,世界上被列入失敗國家行列的幾個國家的四大徵狀,中國社會除了軍隊私人化這一特徵尚不明顯之外,其餘三大徵兆── 公共權力私人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暴力(包括政府暴力與民間暴力)合法化已經非常明顯。這樣一個充滿政治暴力與黑社會暴力的社會,再加上「金盾工程」這種無所不至的高科技監控系統,使得中國離和諧社會越來越遙遠。此時此刻還未最後落幕的廣東番禺太石村事件,再次證明了中國政府「建立和諧社會」只是為安撫民眾而畫的一張大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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