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工,17歲開始到城市打工,卻在艱辛的生活中不斷地痛苦掙扎,備受欺侮。數次討要工錢無果,他憤怒之下連殺4人,重傷1人,後到當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斌余死刑。他對記者的一段內心獨白,不禁使人辛酸、震撼!是什麼導致殺人?在譴責他殘忍剝奪他人生命的同時,社會和相關部門是否應該反思自己的責任。前有馬加爵,後有王斌余,對處於社會邊緣和人格長期遭受凌辱的弱勢人群,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幫助他們,以避免悲劇的再次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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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令人震驚的語錄:
一、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鋼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裡,渾身 都是稀泥巴,差點淹死,後來大病一場。老闆不給我看病,只給了幾片感冒藥。
二、我殺了他們,是被他們逼的
三、為什麼我們活著總是讓人欺負?!
四、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這樣活著太累了!
五、我從不願意和城裡人打交道,因為他們瞧不起我們這些農民工。
六、為什麼我們活著總是讓人瞧不起,總是讓人欺負?
記者先後兩次到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與王斌余對話了10個多小時。王斌余向記者袒露了他的內心世界。
■憧憬
我出生在甘肅省一個小山村。家裡生活困難。這幾年用打工的錢,才在土房邊蓋了幾間磚房,可是因為錢不夠,新房的門窗到現在還沒裝上。小學四年級時我就輟學在家。在家裡,我覺得自己就像被關在籠子裡的貓一樣,總想逃出去看看。出來打工是為了掙錢,改變命運,為自己爭口氣。
(旁白:8月28日下午,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王斌余60多歲的老父親王立定。他告訴記者,兒子很不容易,從小生活不如別人,大了又到外面打工。村裡人不出去打工就沒法生存!)
■掙扎
我17歲就開始到甘肅天水市打工。隨後幾年又到了蘭州、銀川等地,在建築行業打工。
剛開始在天水市干建築活,一天可以拿7.5元。隨後,我14歲的弟弟也來幹活了。我們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住在大通鋪上,幾十個人擠一間。有一年春天,我掉到了7米多深的井裡,差點淹死。我大病一場。老闆不給我看病,只給了幾片感冒藥。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著包工頭陳某幹活,他攬的都是又髒又累又危險的活。吳華是工地的負責人,他經常平白無故地拿我們出氣。
我們工資一般都是年底結算,平時我們用錢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結算清了工錢,仍要扣300元的滯保金。
去年我們簽了勞動合同,合同上寫了交醫療保險。結果有病根本拿不到。
(旁白:寧夏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農民工問題專家李祿勝說:農民工的合法權利經常受到侵犯。究其原因,農民工有80%是自發打工,沒有技能,同時缺乏法律常識,也沒有法律援助。)
■反抗
今年5月份,家裡急需用錢,我想要回今年掙的5000多元錢。可老闆卻只給50元。
我去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負責人立即給陳某打電話,說他違反《勞動法》。陳某卻誣賴我看工地時偷了鋁皮,不給我工錢。
5月11日,經勞動部門調解,包工頭吳新國承諾給我算清工資。誰知回到工地,吳華就不讓我和弟弟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們身上沒錢,到吳新國家要生活費。吳新國不開門,住在旁邊的蘇文才、蘇志剛、蘇香蘭、吳華還有吳新國的老婆過來讓我們走。吳華罵我像條狗,打我、踢我,蘇文才、蘇志剛也打我和弟弟。我實在忍受不了,就拿刀連捅了5個人。我十分害怕,跑到河邊洗乾淨血跡,就去公安局自首了。(旁白: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管教中隊中隊長王佐宏:跟蹤觀察王斌余,發現他很淳樸、善良。由於從小生活的環境沒有多少溫暖,在社會上遭到種種白眼、欺侮,多次討要不到工錢,產生了報復心理。)
■反思
下午見到父親後我覺得很後悔,當時也是一時衝動。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責任。
說起來我也是壞人,不應該把別人弄死了。這件事情,對於雙方的父母都是傷害。
我也沒有多少時間了。你們採訪我,文章發出來,可以讓更多的人關注我們農民工。我知道有保護我們農民工的政策,但下麵人不執行,我們的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願望很簡單,讓我父親、爺爺、奶奶過得好一點。我希望周圍人不要瞧不起我們農民工。我希望社會能夠更多地關注我們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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