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在海外華文網際網路上發表時政文章的李建平被山東當局逮捕了;非常幸運,一字之差的李衛平還暫時享有人身自由。所以說暫時,是因為李衛平與李建平一樣,都是「池中之物」,隨時會被他們下網。背不住到了他們最危險的關頭,他們會喪心病狂的「一網打盡」呢!
不過,既然暫時還有自由,那就一定要鼓幾個泡泡。
據說,山東當局認為李建平違反了刑法中有關誹謗的條款。把事說實在一點,就是批評了當局。對於民間批評當局,我有一個基本看法。
大家都知道,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家長批評甚至痛揍孩子的事總是避免不了的。但這絕不表明家長不喜歡不愛護孩子,恰恰相反,這是愛孩子關心孩子的最基本的表現。我們不能想像,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犯了錯誤,卻不立刻直言不諱地批評;孩子三番五次重犯,家長不怒火中燒,以致重重體罰。我們同樣不能想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犯了錯誤,家長不僅不嚴厲批評,反而陪著諂媚的笑臉,為孩子叫好;孩子屢教不改,家長不僅不擔驚受怕,急火攻心,還向孩子伸大拇指。
如果有這樣的家長,他或她不是神經就一定是傻瓜,或者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根本不愛孩子,故意把孩子往斜路上引。借家事說國事。愛國就應該持之以恆地挑當局的毛病,嚴厲批評當局的錯失,促其改正,而不是與那些幫忙或幫閑的無聊無恥文人同流合污,高唱毫不負責的讚歌。
看來山東當局還不懂得這個道理,錯把應該褒揚的李建平當作了罪人。希望他們能夠幡然醒悟,迅速糾正自己的錯誤。
不過,如果當局堅持愛國不是愛黨,愛國只有表現為愛黨才能接受。否則就像對李建平一樣,牢獄伺候。那我無話可說。惟一能做的就是繼續「冒泡泡」,等待大網的來臨。
最後要說明的是,我不認識李建平,與他從未有過聯繫。
2005年7月7日星期四於北京香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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