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到以為無須如此悲觀,正如不能似較前那般樂觀一樣。
「胡溫新政」之說產生於去年「孫志剛事件」,發展成熟於人權條款入憲,鞏固於兩名網路異議人士輕罪出獄。需要加以說明的是,胡溫從未承諾將實施新政,「新政」是政治觀察和評論人士的美譽。
《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廢止為胡溫贏得了極大的聲譽,「新政」之聲鵲起。但正如筆者發表於《議報》的「從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中能看到什麼?」一文中所指出的,「新政總是相對舊政而言的。舊政的核心在於,以暴力確保政權對公權力的獨佔,不允許其他力量以和平的方式參與取得公權力的競爭。新政則正相反。其倡導不同的利益集團共同遵循既有的規則,平等地競取公權力,且嚴格制衡公權力。」但「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並不構成對統治權的壟斷的顯見或潛在的威脅,更不會因此而有助於憲政民主制度的建立,反而因刁買了失去的民心有利於威權政權的穩固。顯然,將該制度的廢除解讀為新政的起點,太過於牽強了。」
文章接著寫到,「通過廢除收容遣送制度,我們看到了該政權新班子的一些特性,即精明、靈巧甚至有些投機;然而,民間的壓力集團還遠未形成,更沒有與政權的良性互動。至於新政,尚需我們拭目以待。」
對於人權條款入憲,筆者在發表於《議報》的另一篇文章「人權條款入憲意義重大?」中寫到,「一段時間來,國內人權狀況不進反退,急劇惡化。中共三令五申禁止國內媒體與學者討論修憲、政改、「六四」三項敏感議題;大批媒體及多名從業人員遭到嚴厲整肅;大量自由主義網站被反複查封;多種圖書被查禁;多名民權活動人士與網路異議人士因言獲罪。黑雲壓城城欲摧,好一派肅殺恐怖景象。所有這一切與中共準備將『尊重與保護人權』條款入憲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這自然使人們疑問中共將人權條款入憲的動機?」
文章通過分析認為,「人權條款入憲不僅具有對內欺騙民眾、穩固政權的功能,還具有更好地抵禦與反擊國際壓力的功效。」顯然,其不僅無「新」可言,而且是更巧妙更有力的「舊」。
至於兩名網路異議人士輕罪獲釋,也並非「新政」,而是政府以經濟人的思維反覆盤算的結果。以中國八千萬網民計,能夠突破封鎖的不過1%-2%,再除去對社會政治不感興趣的那部分人,充其量受眾在100萬左右。相對於中國13億龐大的人群,兩人在海外網站發表的文章對國內影響極其有限。另一方面,兩人的命運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各國人權機構和西方政府對中共施加了強大的壓力,堅持嚴厲懲罰兩人得不償失。同一時期,數位抓捕後沒有引起強烈反響的網路異議人士都被羅織的各種罪名投入了監獄,從反面證明了筆者的分析。
二十多年來,中共對民運的打壓從沒有停止,每隔幾年更會進行一次大規模的鎮壓,但是即使如「六四」屠城和民主黨案那樣全面廣泛血腥的鎮壓,也並沒有將中國推回極權的泥沼。個別人被短暫傳喚更不可能具有這般能量。胡溫如果真打算開歷史的倒車,僅僅玩「捉放曹」的遊戲是不夠的,而必須重新建立將每個人都控制起來的極權體系,再次實施「不聽話者不得食」的原則。只可惜今天的中共已經不是三十年前的中共--不僅理想破產而且沒有人真正願意為其賣力,今天的中國人也不是三十年前的中國人--再也不會逆來順受。
很多人確信胡耀邦趙紫陽會給中國帶來民主,筆者深表懷疑。我們必須疑問的是,如果他們真正成為了最高領導人,掌握了決定中國走向的大權,是否還會如同他們做傀儡時那樣,同情甚至支持中國的民主化呢?這個問題恐怕永遠不會有人敢於宣稱自己有確定不移的答案。可以肯定的是,地位和責任的變化將改變他倆的利益、看問題的角度,進而影響他們對同一事物的態度與處理問題的手法。正所謂屁股決定腦袋。
任何政治制度都有巨大的慣性,最高領導人的更替和其個別言行很難改變制度的固有軌跡。威權體制既不會因為廢除某項無足輕重的制度而轉為新政,也不會因為抓捕了個別人而於一夜之間退回極權狀態。只有建立起可執行的制度落實與保障公民的憲法權利,建立起違憲審查制度,中國才會真正露出新政的曙光。共產黨始終是共產黨,戈爾巴喬夫是極其罕見的孤例。將希望寄託於中共最高領導人和對他們失望都是沒有必要的,中國進步的基礎在於中國老百姓的覺悟與努力。
一葉落而知秋。政治觀察和評論人士當然希望自己有見微知著的本領,能夠高瞻遠矚,對政治事態的發展有正確的預見。但是如果僅僅以管窺豹盲人摸象就不免過於輕率了,至於聽風見雨甚至情緒化地一相情願,就更不足取了。這將人為地製造混亂,不僅誤人也會誤己。政治觀察和評論人士真應該深思與審慎。
2004年12月19日星期日於北京香山
--轉載自《議報》第177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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