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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現實 騙術面面關之無中生有

 2005-06-19 07: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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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版:無中生有】
◇秦檜莫須有罪害岳飛
提起岳飛,幾乎無人不曉。他之所以名垂青史,是因為他曾為保衛南宋的國土立下了汗馬功勞,但後來反而被秦檜迫害致死。
當時,女真人南侵,佔領北方大片土地。為了「精忠報國」,年輕的岳飛應募從軍,很快他就成了一名能幹的軍官,並組建了「岳家軍」。岳飛有句名言:「餓死不擄掠,凍死不拆屋。」
不久,宋軍從金兵手中收復大片土地。1140年秋,岳飛率領軍隊在河南大敗金兵,並準備把金兵趕回老巢。就在他躊躇滿志之時,皇帝卻連發十二道金牌,召他班師回朝。
原來這是當朝丞相秦檜搗的鬼。當時宋朝內部分為主戰、求和兩派。秦檜是當朝最大的實權派,也是最富有的官僚。為了保存財產與官職,他主張盡快求和。他誣陷岳飛手下的將領張憲謀反。岳飛一到國都臨安,就被捕入獄。
為了掩人耳目,處死岳飛,秦檜宣布岳飛、岳雲和張憲共同策劃謀反。抗金名將韓世忠對此憤憤不平,他質問秦檜:岳飛抗金,何罪之有?岳飛謀反,證據何在?秦檜支支吾吾,做出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回答:「其事體莫須有。」「莫須有」的意思,就是「大概有」。
按照秦檜的授意,岳飛三人在1142年春節的前一個晚上,在杭州風波亭遭到殺害,當時岳飛只有39歲。秦檜知道,憑正當手段是無法除掉岳飛的,他就只好加給岳飛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也就是僅僅憑猜測來給一個無辜者定罪,也就是無中生有的誣陷。這個顛倒黑白的故事,使「莫須有」這個詞一直流傳至今。

【現實版:無中生有】
遭到迫害之前,法輪功的名字在中國已經是家喻戶曉。法輪功從1992年5月公開傳出到1999年7月受到迫害,七年間因為能在短時間內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學煉者很快上升到一億,特別是到了98年、99年的時候,中國各大城市每天起早晨練的人群中,到處都是法輪功學員的身影。據當時的見證人回憶,那時北京市的每一塊綠地上都有人在煉法輪功,因為白天要上班,很多人每天天不亮就出門煉功了。在中國那樣一個嚴厲的社會環境中,如果沒有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支持與肯定,這樣大的一個民眾團體和社會現象是無法持續存在七年之久的。

當時不僅民間廣泛學煉法輪功,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個成員都讀了《轉法輪》,他們的家屬親朋中很多人都在煉法輪功。在黨政軍系統中都有很多高級幹部出於個人興趣(而不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或95年傳法結束之前就參加過李洪志先生辦的面授班,或稍後自尋途徑成為法輪功學員,並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非淺。

在政府上下普遍支持的大環境中,也出現過一些不和諧的聲音。其中1997年初,原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後「610辦公室」的頭子)利用職權授意大陸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了一場秘密調查,意在取締法輪功。但各地公安部門上報的調查結果都是「沒有問題」或者「尚未發現任何問題」。1998年7月,羅干又通過中國公安部一局(也稱政治保衛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然後再讓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進行系統性「臥底調查」、蒐集證據。(後來各地公安臥底調查的結果:一條法輪功的罪證也沒蒐集到。)

面對非法調查和羅干的敵意,98年年底,大陸各界法輪功學員中135位社會知名人士站了出來,由北京大學法律系的一位名教授主筆,聯名致信當時的國家主席江××和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進行法律批評,闡明該文件本身就是違反中國憲法、違反中國法律的。很快這封聯名信得到了朱鎔基總理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應該去找法輪功的麻煩,應該抓社會治安問題,法輪功這些年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然而,朱鎔基總理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羅干的私自扣壓。直到1999年4.25法輪功學員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見到朱鎔基總理時,朱總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壓了,法輪功學員也才知道朱總理有過上述正面批示。
後來法輪功被迫害也完全是建立在小人當道弄權、「先定罪後找證據」的基礎上的,是無中生有的對修心向善的民眾的迫害。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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