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取暖:大學生同居現象 講浪漫,也講實惠

2005年3月29日,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在一片猜測和爭議聲中正式出臺,備受關注的本科生在校期間是否能結婚的問題塵埃落定。新版《規定》並沒有作出在校大學生不能結婚的硬性規定,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這並不意味著提倡大學生結婚。

  但無論怎麼說,這就表示,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只要符合有關婚姻法規的條件,在校大學生也可以結婚了。

  儘管對全國70多所高校的調查表明,這些高校中已經登記結婚的學生只有萬分之一,但不得不承認,近年來,特別是新《婚姻法》頒布以來,在校公開結婚的大學本科生有所增加。2003年6月15日,武漢華中師範大學一四年級男生舉辦婚宴,開創了全國大學生結婚的先河。同年10月9日,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第9 天,重慶沙區一在校大學生就攜女友登記結婚。而2004年5月1日,天津師範大學三年級學生王洋與劉航喜結良緣,並公開舉辦婚禮,吸引了全國30餘家媒體,一時間備受關注。

  而就在不久前,1990年版的《大學生管理條例》還明確禁止大學生結婚。另據某些大學生回憶,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即使談戀愛也是不允許的,有限的幾對都是偷偷摸摸地進行。幾十年過去,時代風氣一變再變,一轉再轉。如今,昔日的「地下黨」已經可以光明正大地談婚論嫁。在新《規定》「以人為本」思想的鼓舞下,各大高校中,被學生們私底下稱為「夫妻部落」的群體正在逐漸形成。記者在走訪了重慶部分高校經多方打聽後才明確,所謂大學生「夫妻部落」,其實並不限於登記結婚的大學生,而是包括所有戀愛者,不過重點指那些戀愛同居者。

  雖然如今大學校園的人文環境越來越寬鬆,學子們抒發愛情的興致持續高漲,但同時另一方面,部分家長和教師嚴峻的目光和批評的聲音卻從來沒有消失過。在這個因素的作用下,大學同居目前在道德層面上還不能算一個絕對的中性詞。在大多數高校的台面上,它依然和不求上進、不務正業、不良影響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其中的關鍵問題就是「性」。不過,只要聯繫一下最新的現象,比如性教育課本,已經開始從小學直截了當地講性,以及新出臺的《規定》對大學生婚育權利的尊重等,就會發現時代在這方面的觀念和以往已有了很大不同。

  記者在對重慶多家高校大學生走訪後發現,新《規定》頒布後,學生的合法權利得到進一步保證和釋放的情況下,校園卻依然還是那個平靜的校園,獲得了更多人性空間的大學生仍然是大學生。可喜的是,大部分學生對待求學期間同居結婚等問題普遍具有一個較為理性的態度。重慶師範大學大二學生鄭某就告訴記者,如今雖然大家對同居者不會駭怪和鄙視,但效法者並不多,那部分學生總的說仍是「邊緣人群」。而大多數學生告訴記者,雖有了結婚的權利,但大學期間仍只能接受戀愛,對需要更大責任能力和更多義務擔當的婚姻,尚不願輕易涉及。如今社會競爭激烈,求學仍是大學生活的天職,而就感情而言,也不想那麼草率。

  總的來說,大學生「夫妻」究竟只是校園少部分人的事情。而在整體理性的氛圍中,未婚同居沉淪闖禍的極端例子不是沒有,然而那並不是大學生「夫妻」所特有的問題,那不過是社會各個層面的人都可能出現的極端現象罷了。

  個案:講浪漫,也講實惠

  小珍是2002年從沙坪壩某高校中文系畢業的學生,畢業後去了綿陽市某高校做輔導員,記者在網上聯繫到了她,她向記者回憶起了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和她男朋友的一段關於日租房的經歷:「我和男朋友是從高二開始談戀愛的,由於我倆的志趣和成績不同,高考之後,我從郊縣到了市內求學,而他則考到了成都。在這4 年間,我們見面的機會不多,大家都忙著專業、考證,但是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大四下半期,學習任務告一段落,工作也都有了眉目,他就經常來成都看我。每次來的時候,他偶爾借住我們班男生的寢室,但主要是住在學校附近的賓館裡。但是,賓館的費用開銷對我倆來說實在是太奢侈了。後來聽同學說,學校附近有一些農民房可以臨時租,甚至只租一兩天的房子也有。我覺得這樣的房子很適合我和我男朋友『牛郎織女』式的情況,而且價格也遠遠低於在賓館的開銷。於是,和他一商量便達成了共識。一次他來重慶時,我倆一道去租了這種房子,住了兩天。接下來的那段時間,我和我男朋友就經常去光顧這些日租房。」

  詢問她如何看待自己在大學時的同居生活,和當時是怎麼想的,小珍顯得非常坦蕩。她說:「我覺得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其實,我們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已經能以成人的方式面對生活。或許有許多人認為我們這樣太輕率,可其實我們有自己的原則,也是經過了考慮的,我們懂得怎樣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就我而言,我和男友談戀愛已經有6年了,且是純真年代的愛情,彼此都知根知底。之所以本科末才同居,那是因為大家很早就約好,先拼學業,拼事業。幾年交往下來,我們都經受了時間的考驗,最終認定了對方。」

  只為相互取暖

  星期二下午,記者敲開了沙坪壩七中附近一幢居民樓的門扉,輾轉找到高校「夫妻部落」中的一對成員--小范小楊的「家」。小范是重慶某高校在讀研究生,小楊本是準備來小范所在的學校複習考研的,不料竟與小范一見傾心,墜入愛河。經過一段卿卿我我的花前月下後,兩人決定乾脆在校園附近租下這套房子,過起了柴米油鹽的同居生活。  

  記者的到來,讓文靜靦腆的小楊還有些不知所措。經主人同意後,記者開始參觀起他們的「家」:20平方米的面積,一室一廳,地面蛋殼色的瓷磚光可鑒人,臥室內有一張席夢思和一臺18英吋的康佳彩電,據說都是房東留下的。幾隻絨毛玩具、兩雙繡了狗熊的拖鞋、兩隻色彩鮮麗的胖南瓜情侶水杯將這個原本樸素的臥室點綴得溫馨可人,據說這出自小楊的妙手。臥室的對面是擁擠的廚房:一臺天然氣灶、一口鍋、一些碗筷,這是小范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讓我們沒有多餘的財力去添置其它東西了,雖然這裡簡單甚至可以說簡陋,但我們依然感到很溫暖。」小范解釋道。

  當問起他們對同居問題的看法時,一直沉默的小楊開了腔:「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情到深處,同居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況且,兩個人住在一起,可以相互照顧,這是很美好的事情啊!」而小范則補充說:「因為我們是在孤獨的求學過程中相遇的,居住在一起後,我們有一種相互取暖的感覺。」但記者也不禁提出疑問,這樣的「同居」有沒有草率的成分?沒有必要的經濟能力作保證,真的可以穩固嗎?從小范一時語塞的窘狀,記者感到了一些氣短和信心不足。

  水到渠成的結果

  小張今年已經從重慶某大學英文系畢業了,男朋友是工科研究生,早一年畢業,在重慶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當初,男友單位分了一個小單間,小張未畢業便搬出宿舍與男友同住。小張說,那是感情水到渠成後的必然結果,也就沒有什麼可忌諱的,同學們基本上都知道。不過,她父母是在小張工作才得知的。父母當時有點意外,但默認了,因為知道女兒和男友雙方是多年的同學,彼此瞭解較深。且在戀愛期間,他們還見過對方家長。小張介紹說,兩人是很慎重的,是因感情而走到一起的,雖然正式談戀愛只有兩年。

  談到同居,小張說,當初以第三者的眼光看,是個貶義詞,但當自己成為「劇中人」後,感覺還不錯,認為同居是中性詞,因為「人」才是關鍵因素,要在尊重感情的基礎上發生。如果是一時衝動,那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聊到性關係這一敏感話題,小張很坦誠,認為同居和發生性關係的含義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等同,因為一旦同居便無法避免。現在兩人在天星橋附近租了一套一室一廳的小單間,每月600元,兩人的錢是合在一起用的,因為男方家裡的經濟負擔較重,所以小張靠自己的錢養活自己。小張說,同一屋檐下的生活,雖然有磕磕碰碰,但使兩人更加默契了,並且不斷地發現著對方的優點,這讓她覺得生活很有情趣。不過,記者最後問了一句,新鮮感過後,你是否會後悔過早同居,失去了神秘感呢?小張想了想,坦率地說:「有可能。」

  新聞訪談:專家談「同居」

  「中國第一本大學生性心理自傳體小說」--《非常日記》的作者、西北師範大學的徐兆壽教授從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自己對這一問題的看法:「18歲以上年齡的青年,他們的生理和心理基本上已成熟,在這個時候發生性行為即同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始終強調一點,那就是以做愛為基礎,失去了愛的同居,是不道德的。」

  浙江大學心理與行為科學系主任瀋模衛教授就此發表了他對同居問題的看法:大學生這個年齡段是一個生理和心理日漸成熟的過程,處於這個年齡段的人,對性會有比較大的好奇心,但是由於心理的不成熟,往往容易產生一些偏差。對於解決途徑,我覺得更多的不應該是堵而是引導。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少系主任陸玉林認為,大學生們應比較清楚地瞭解知道家庭的責任、正確的婚姻觀念和正確的性觀念,這需要社會和學校的理性引導,也需要自我的進步。

  新聞調查:婚前性行為

  根據最近的一個對高校大學生的調查表明,如今,學生校外同居現象並不鮮見。在受調查的同學中,有13%的人坦言有過性行為,其中以男生居多。62%的學生同意只要是和相愛的人,可以發生婚前性行為。並且85%的學生認為,已經發生性關係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結婚。這對傳統從一而終的觀念是一種巨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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