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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置破題 掠奪國民財富正式開始

作者:李志林  2005-05-16 16: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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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就股權分置破題發出反潮流的言論:「試點之日即崩盤之時」,但是,少數利益集團的代表仍然一意孤行地提出四家試點,異想天開的以為,藉此可帶動中國股市走出長期低迷,甚至能夠引發大牛市。但是,從4月14日,尤其是五一長假以來的市場走勢,已經對破解股權分置究竟是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還是瘋狂掠奪國民財富,是改革還是背棄中國國情,是利好還是葬送中國股市,作出了有力的回答。

  股權分置破題的七個不對,注定了它必然走向死路。第一,時機不對。股諺云:「牛市擴容是春風楊柳、火上澆油,而熊市擴容則是風聲鶴唳、雪上加霜。」例如,在1997年牛市中,管理層推出的包括擴容在內的20多道黃牌警告,都扑不滅牛市的烈火;2001年6月以前的牛市中,市場從未奢望非流通股對流通股送股補償,只是希望非流通股以淨資產價格向流通股配售,就視為重大利好,但當時的財政部長貪心地堅持國有股以市價減持,終於導致四年熊市,迫使國務院於2001年10月和2002年6月兩次緊急叫停。而今,熊市越陷越深,管理層即使作了讓步,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 10送3,10送10,市場照樣視為利空,跌勢不止。

  第二,保障措施不對。當長江黃河上游洪水氾濫必須決堤泄洪時,首要的任務是以最快的速度疏散下游群眾,保護生命財產。但管理層在作出股權分置破題,變一個股市為三個股市的決策,即「決堤泄洪」時,非但不疏散下游群眾,反而要群眾原地待命,並稱這是利好,以至於把大批群眾「淹死」。

  第三,分散決策不對。試想,若把長江黃河上游決堤泄洪的權力下放給沿江各省、各市、各縣、各鄉、各村,那麼後果將是,決堤處的群眾可以提前逃到山上、爬到樹上,就像四個試點個股首日漲停板一樣;而洪水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其他地方的群眾快速淹死,就如近期絕大多數個股的股價天天重挫一樣。而逃到山上、爬到樹上僥倖活命的人,面對一片汪洋,最終不是餓死,就是腳一滑、手一鬆摔死,無一能倖免。本次以自下而上、分散決策的方式解決股權分置,完全是不懂市場經濟規律、違背民主化決策、草菅人命的昏招。

  第四,提出補償方案的主體不對。從股市誕生之日起,在每一份上市報告書中都講明,2/3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所以其以1元資產折價,而流通股東卻以十幾元,幾十元的高溢價認股,享有流通權,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持股成本更高,這就是市場經濟中雙方的契約。而今,非流通股東想改變契約,獲得流通權,照理,提出補償方案的主體應是付出高成本的流通股東。然而,現今提出方案的竟是非流通股股東,讓流通股東來表決,並威脅:這個方案已是極限,若通不過就不搞了。流通股東表決的方式也是要麼贊成,要麼反對,連協商、討價還價的權力都沒有,這就像「黃鼠狼找雞開會,讓雞來表決黃鼠狼吃雞的方案」一樣荒唐,簡直是強盜邏輯,哪有半點「特別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味道。

  第五,保護的對象不對。有人以4只試點股票首日漲停為由,振振有詞地稱這是非流通股東保護了流通股東利益,其實,此大謬也。一是試點個股的流通股東,自2001年以來,股價損失已達70%以上,清華同方(600100[詳情-資料]) 從60多元的高價和46元的增發價跌到9元,慘不忍睹,現在一個漲停板,又能「保護」他們什麼?最多保護了低價入市基金的利益。二是絕大多數非試點個股的流通股股價連續慘烈地下跌,不僅提前跌破1100點,比2002年1月和2003年1月跌到政府救市的1300點還低,而且,今日4.60元的平均股價,比1996年1月512點時的5.01元的平均股價還低8%,1100點指數隻相當於460點的含金量。4只試點個股的暫時上漲,是以1400只個股的下跌作為代價,試點對7000萬投資者的利益究竟是保護,還是掠奪,一目瞭然。

  第六,「對價」標準不對。既然非流通股東同意給流通股東補償以換取流通權,那就應通過第三方評估機構,計算出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持股的實際成本,計算上市以來流通股加權平均股價,然後合情合理地確立「對價」標準,讓廣大股東平等協商,最後確定補償比例。而今,10送3的方案也罷,用公積金10 送10也罷,都是由非流通股東信口開河,明顯違背「三公」。廣大投資者擔心的是,在4只試點個股表決時,基金被非流通股東收買,其他流通股東只關注眼前蠅頭小利式的送股而投贊成票,讓管理層找到大面積推廣的藉口;更擔心第二批試點個股名單提前向基金泄密,讓他們重倉後對方案投贊成票,強姦民意。因此,今後若再增試點名單公布後,必須公布大流通股東買入時間,以防止內幕交易。

  第七,全流通時間表不對。首先,試點是一批,還是幾批?總共試點多少個?用多少時間,試點就全面鋪開?這個時間表證監會沒有公布,以致造成近期市場「一紅九黑現象」。其次,試點個股滿一年後,非流通股第一年可流通5%。第二年可流通10%,第三年可流通多少?在證監會的「通知」中也不表。至少應宣布第三年也是10%。人們預期,到第三年時,80%的股票都已跌破淨資產,甚至只有幾角幾分,屆時,流通股東即使獲10送20的補償,也無法拋售,唯有成本只有幾角的非流通股東可以盡情拋售,獲利兌現。這等於說,三年後的中國股市即可自然完成全流通,這便是近期市場恐慌性拋售不止的重要原因。

  總之,解決股權分置是陷入死路,是不可能從中找到活路的,盡早糾錯叫停吧!為了促使管理層糾錯,四家試點的流通股東用好神聖的一票,也至關重要。


來源: 至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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