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誘因:天津事件
1999年4月11日,科痞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博覽》雜誌發表了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的文章。何在文章中再次引述了其在1998年北京電視臺使用過的事例來批判法輪功。何祚庥對該事例的惡意引用 曾釀成「北京電視臺事件」,並因此在電視臺事件的解決過程中被充分澄清,何的有關文章也已從此受到北京市宣傳系統的嚴格抵制。
1999年4 月何祚庥在天津發表的文字,污蔑煉法輪功會使人得精神病,並暗指法輪功會亡黨亡國。此文與近年來先後出現的十餘家新聞單位在沒有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對法輪功 進行的歪曲報導口徑相同;其對法輪功的攻擊也與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發出的《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的意圖相合。(該通知先認定法輪功是 「謠言邪說」,隨後要求各地公安政保部門據此開展調查以便取證,導致新疆、遼寧等地公安機關,視學員正常集體煉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法輪功學員、非法查 抄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甚至非法打罵、罰款、拘禁、關押。)
當時各地法輪功學員不但受到多方騷擾和打壓,而且全國大小媒體都不給法輪功正面 說話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依照中國憲法對信仰自由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務院1997年發布的《出版管理條例》第三章第27條規定(「報紙、期刊發表的作品內 容不真實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事人有權要求更正或者答辯,有關出版單位應當在其近期出版的報紙、期刊上予以發 表;拒絕發表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天津的法輪功學員於4月18日至24日紛紛前往雜誌社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受益情況,並期望雜誌社編輯部澄清事實,消除該文章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雜誌社開始表示改正,但後來卻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拒不認錯。事態的發展引起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關注,前往該雜誌社交涉的人也越來越多。4月23、24日,天津市公安局突然出動防暴警察,毆打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導致學員流血受傷,並抓捕45人。
幾年的種種輿論攻擊突然發展到此次在天津動用公安警察使用暴力,迫害的嚴重升級震驚了法輪功學員,「天津事件」的消息因此在各地法輪功學員中迅速傳開。當法 輪功學員請求放人時,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如果沒有北京的授權,被逮捕的法輪功群眾不會得到釋放。天津的公安亦向法輪功學員建議: 「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至此,法輪功學員們在正常申訴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決,反而遭到非法毆打、逮捕的情況下,只能向上一級單位國家信訪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權益,制止對方的違法行為。
2.真誠信賴、和平理性
法輪功學員平日通常都是在清晨上班前或者傍晚下班後參加煉功點的集體煉功的,所以每個人往往各自都有幾個相對比較熟識的功友,煉功點上的輔導員更是義務協調人,自願地起著為大家服務的作用,大家都很關心自己的煉功環境。天津使用暴力抓人以及天津放人需要北京授權的消息傳出後,功友們迅速口耳相傳,消息很快在 各地部分法輪功學員中傳開,更多的學員開始議論此事,覺得應該大家一起想辦法使這一事件達成一個正面的結果,以避免整個大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維護自己煉功和修煉的權益。
從4月24日晚開始,懷著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和期待,法輪功學員紛紛自發地走向國務院信訪辦。由於絕大部分學員從來沒有和國務 院信訪部門打過交道,而且有一部分是外地趕來的,所以很多人都在問路,有的知道具體名字的問國務院信訪辦在哪,有的聽說在中南海附近,有的聽說在府右街, 就直接詢問去中南海或者府右街怎麼走。第二天上午,不知不覺已有至少萬名法輪功學員趕到了府右街一帶。
順便一提,當時中國大陸學法輪功的人數已達到七千萬到一億,僅北京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就不止幾十萬。因為事發突然,時間倉促,得以清楚知道天津事件緊急狀態的學員畢竟是少數,而且因為沒有組織體系,能在4.25及時趕到中央信訪辦的學員更是少之又少。
4月25日,朱鎔基在國務院大門口偶然遇到上訪人群,並接見了上訪法輪功學員的代表,使和平上訪得到和平合理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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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圖:1999年4月25日,萬名法輪功學員北京和平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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