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連華等人是《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實》一書的合著者。邵連華等6名編者稱,上個世紀 20年代,貴州軍閥周西成將黃金、實物等價值3億美元的財產存入美國花旗銀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1941年,新加坡即將淪陷,周西成將其中的2.5億美元存款交其機要秘書金娣轉存美國花旗銀行紐約總行,花旗銀行為其開出了純金存款憑證,並用英文標註:特別發行,不可撤銷,無時間限制。1949年後,花旗銀行趁美國凍結中國資產的機會吞沒了這筆存款。
邵連華稱,2001年8月,中國的花旗銀行分行還邀請個別記者去上海發布了不利於自己的材料。此後3家報社的記者聯合在多家媒體發表攻擊、誹謗自己人格的文章,致使「金娣存款」事件在2001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假新聞」之首。
邵連華還稱,由於花旗銀行曾向上海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詐騙」,因此他被上海警方關押117天。而路幕光因此心臟病突發,險些送了性命。顏品忠兩年不能去北京大學參加活動。為此,3人向二中院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賠償。
美國花旗銀行則表示,邵連華等人起訴的是美國花旗銀行,而起訴書上的地址是中國代理處,不具備法人資格。而被起訴的3名記者中有兩名因地址不詳而無法聯繫到,另一名記者所在報社願意以報社名義應訴,但邵連華等人則聲稱不控告報社侵權。庭審結束後,邵連華表示,他們不會放棄對花旗銀行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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