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火柴人」有創意
在今年7月的庭審中,否認侵權的耐克稱,「火柴人」和「小黑人」都是從通用的「線條小人」演化而來,一個這樣簡單的圖形不具有著作權法要求的獨創性,因此也不應該受到保護。
昨天的判決卻認為,「火柴人」雖然借鑒了公共領域中「線條小人」的形象,但並不是簡單的複製或模仿。在該動漫形象中,小人的黑線粗細、厚重、圓潤程度,明顯不同於通用的「線條小人」形象,具有一定的獨特表現形式,屬於我國著作權法中的美術作品,理應受到保護。
反應
耐克準備上訴
「我們要上訴。」耐克方面的代理人張再平表示,「小黑人」是耐克公司花費240萬歐元委託國際知名的威登和肯尼迪廣告公司來設計的。他們完全沒有必要模仿。「對一個公有領域的圖形進行保護,出乎我們的意料,也讓我們很遺憾。」張再平說。
小小的代理律師楊華權說:「這個結果,與我們的預期有一定差距,但也基本令我們滿意。」
鏈接
閃客小小
小小是國內最為知名的閃客(擅長製作Flash動畫的人)之一。小小是朱志強的筆名,他於1989年開始創作「火柴人」,以其為主角創作了一系列Flash作品,影響範圍非常廣泛並獲得多個獎項。最經典的Flash代表作品為《過關斬將》《小小3號》《小小特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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