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委是,九十年代初,霍英東看中廣東番禺地區,有意重點投資,開發番禺南沙。時任南沙開發區黨委書記、後升任番禺區委書記、區政協主席的梁柏楠,則盯緊了霍英東這塊「肥肉」,大行敲詐之能事。從1992年開始,至2002年,霍先後在南沙投入30多億人民幣,因是與番禺政府合作開發,霍受制於人。作為當地「一把手」,梁柏楠將當地各類工程都安排給他兒子或親信的企業承包,包括霍的所有項目。梁柏楠一家,「分工協作」,弟弟搞基建,兒子裝水電消防,女婿做綠化,親信包運輸--大小通吃。「如果你不購買由他們指定的設備,即便整幢房子都蓋好了,他們一句『消防不合格』,你就只有等死。」當地人如是描述梁家的霸氣。
霍英東想建環島路,投資後,竟沒了下文,梁柏楠回答:都用作「搬遷費」了;霍要建蒲洲花園,梁索要1500萬,結果,僅僅是派人在鄰近山腳挖來一堆黃泥,從山上拔來一堆小草,再插幾棵手臂般的小樹,就算了事;至於工程填沙,當地的價格為每立方米8到10元,但梁家送給霍的帳單,卻是每立方米20元!霍建南沙廣場,從施工到監理全是梁家的人,整整半個廣場的樁位,到露出地面,人們才「發現」,誤差竟然多達20米!霍英東跌足長嘆:「一生未見過如此離譜的事!」 霍出資建了「有榮船廠」,從會計、出納、人事到倉庫保管,全是梁家人,後來赫然發現,該船廠竟已經全部「轉租」給外地人,連霍氏自己的船去修,也要照高價收費。更有甚者,梁家還借「霍英東船廠」的名義,向外大量舉債。直到債主告到霍家頭上,霍才如夢初醒;另一個由霍組建的渡輪碼頭,成功經營了10多年,某日忽然「大禍臨頭」,碼頭突然被頒發禁令,並且是:頭天來通知,次日就帶武器和手銬來「執行」。
梁家不僅包攬了霍所有項目,而且處處對霍氏埋樁子、拆牆腳。霍建了個東發碼頭,梁家就硬逼霍掏2000萬元,給他們搞個同樣的南偉碼頭,並交由梁的「第一親信」陳某管理,貨物則只往自家南偉碼頭運送;霍建了一座直航香港的高速飛船碼頭,梁家就安插自己人前去做主管,利用港口,大肆走私;霍搞了個高爾夫球場,梁家就在對面蓮花山照搞一個;霍建個天後宮,對方在它面前「開發」一個燒烤場。
霍英東曾於1986年,與番禺政府合作,要建三座大橋,霍氏基金會為此投資8000萬港元,150萬美元。雙方簽訂3個合約,寫明:一要還本付息,二要按比例分紅。轉眼17年過去了,項目獲得巨大效益,霍氏基金會卻沒有收到一分錢,而且從未看到賬目,甚至連最簡單的公司報表都未見過。到2002年,霍忽然聽說番禺當局要單方面將項目「上市」,於是前往質問,對方提出還給霍氏基金會8000萬港元了事。為此,番禺當局把霍氏基金會的投資,擅自改稱為「無息貸款」。霍氏基金會要對方公布賬目,以示公正,卻遭斷然拒絕。當年白紙黑字的合約,此時猶如一紙廢文。
霍英東不僅遭受番禺當局蠶食,還遭受廣州市當局戲耍。霍英東曾在南沙新城購得一塊地皮,準備建船廠,領到的紅線圖上蓋滿了廣州市政府32個公章。豈料,船廠即將動工時,卻接到廣州市政府一連發來的13個文件,說那塊地另有他用,原合約「不妥」云云。霍英東仰天長嘆:「當頭13棒!一個公章就可以令你破產。」
敲詐、盤剝了霍英東十幾年的大貪官梁柏楠,終以巨額貪污受賄罪被捕。霍在北京「兩會」上發言:「我參與國內改革開放事業義無返顧,不走回頭路。我已年近80,還有何求?我只想藉此機會,再次提醒:市場運作靠法律保障,法律靠信譽支持。如果沒有信譽,法律還有甚麼用?」一番說似不後悔的話,卻流露了後悔不及、五味雜陳、無可奈何的難言尷尬。
霍英東,香港知名人士,早年趁朝鮮戰爭,走私軍火,發戰爭財,聚得大量財富。後輾轉房地產、金融等行業,最終躋身香港十大富豪行列。中國搞「改革開放」,霍成為最早到內地投資的港商之一,先後向內地砸下百億資金,為此被北京讚為「愛國」,樹為典型。實際上,香港人都知道,立場左傾的霍英東,與其說是「愛國」,不如說是「愛黨」。香港回歸後,北京出於「商人治港」的需要,又欽定對北京「忠心不二」的霍為「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躋身「國家領導人」之列,橫跨政商兩界。在外人眼裡,名利雙收,春風得意。然而,誰能想到,貴為霍氏,竟也沒有逃脫中國無處不在的貪官污吏的敲詐與盤剝,其他港商台商外商的處境,更可想而知。
華夏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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