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加拿大中國外交官一案進展

 2004-07-30 17: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加拿大法院下令扣押一名中國駐加拿大外交官的財產,以支付這名外交官被判誹謗罪的法律費用和賠償。中國已就此向加拿大提出了交涉。
涉及這一案件的是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上星期下令扣押潘新春一萬一千加元的私人財產,以支付多倫多居民奇普卡指控潘新春誹謗案的賠償金及法律開支。

去年4月,潘新春以讀者來信方式在英文報紙《多倫多星報》發表文章,指責法輪功是邪教,並點名指責奇普卡謊言攻擊中國政府,破壞加中關係。

此前,奇普卡曾在《多倫多星報》上,批評中國官方在掩蓋薩斯病疫情的同時,也掩蓋迫害人權及鎮壓法輪功的真相。

奇普卡因而入稟法院,指控潘新春誹謗及煽動仇恨。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今年2月裁定潘新春誹謗罪名成立,並判處潘新春向奇普卡支付象徵性賠償一千元及法律費用一萬元。

奇普卡星期四表示,起訴潘新春的目的是警告中國外交官,不能在加拿大煽動仇恨。

奇普卡說:「起訴的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原則,那就是中國官員必須在加拿大停止傷害別人。」

潘新春在法庭審理期間始終沒有出庭。他的代表律師曾向法庭遞交了一份中國政府的聲明,表示作為外交官的潘新春享有外交豁免權,因而不接受法庭的裁決。

但法官在裁決書中表示,潘新春是以個人名義寫信給《多倫多星報》的,因而不能享受外交豁免權。由於潘新春遲遲不向奇普卡支付賠償,應奇普卡的要求,法官下令強行從潘新春的私人銀行賬號中扣押一萬一千元。

奇普卡說:「潘新春必須要尊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法院已經說明,他在這個案件中沒有外交豁免權。」

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一位姓李的發言人星期三對英文報紙《渥太華公民報》表示,中國政府認為,加拿大的法院對中國外交官潘新春批評法輪功一案不具有司法管轄權。因此不會理會安大略省法院的裁決。

設在多倫多的中國銀行加拿大分行則在接到法院的扣押令之後回應說,潘新春已經關閉了在該行開設的私人賬號,因而無法執行法院的扣押令。

《環球郵報》報導說,中國官方要求加拿大政府介入這一案件,澄清中國外交官享有的外交豁免權,否則將損害兩國關係。但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摩爾星期三表示,遵守加拿大的法律是中國外交官的職責。

摩爾說:「根據維也納外交公約第五十五條關於領事官員的規定,所有領事官員必須尊重所在國的法律,而且不能介入所在國的內部事務。」

摩爾說:「在過去兩年中,我們曾多次提醒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介入加拿大的內部事務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案件的原告奇普卡表示,由於無法扣押潘新春的財產,他將要求法庭強行傳召潘新春到庭,進行資產審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