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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劉正有等4000農民控告紀委副書記劉佑林

 2004-06-18 06: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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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6月17日發布新聞稿:四川自貢市劉正有等4000農民聯名控告省紀委副書記劉佑林,強徵15000多畝土地淨獲50多億元,致使3萬多農民失房、失地、失業。

中國人權得到國內知情人士轉來、並委託中國人權代為公布的一份控告信,這封控告信是四川省自貢市劉正有等4000多農民的聯名控告。2004年6月6日,失地農民維權代表劉正有從四川省自貢市來到北京,已經以郵政快遞的形式,分別向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吳官正、中紀委監察部部長何勇,寄發了這份《四川自貢4000名失地農民的控告信》。經郵局查證,這五份「控告信」已經於6月7日上午全部送達。

控告信的控告對象是中共四川省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廳廳長劉佑林,以及他的弟弟劉偉林和他原先任職自貢市時的下屬官員。控告信表示自從1993年至今,劉佑林等政府官員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先後強行征地15000畝左右,致使10000多農戶房屋被拆,30000多農村人口喪失賴以生存的土地。這些土地售予房地產開發商的出讓費價格,由劉佑林等官員隨心所欲地操縱和支配,每畝大概在10萬至80萬元人民幣之間。即使以平均價格每畝30萬至45萬元計算,徵用這些土地收取的出讓費也已經超過50億元人民幣。

自貢市政府對於被征地拆房農民的賠償,僅僅是被拆毀的房屋每平方米150元,而農民要想買回相同住房的費用,則需要賠償費6倍的每平方米850元以上。中國人權從國內社會學者張耀傑專門講述自貢農民的文章中還瞭解到,當地政府對於失地農民的賠償,18歲至40歲的農民一次性給予8000元,而40歲以上農民則是每月給予生活費54元。18歲至40歲的農民,大約只佔總人口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自貢市政府用收取的不到百分之二的土地出讓費,打發走這塊土地上賴以生存的30000多農村人口。

這塊被徵用的總面積10平方公里的土地,名義上是「自貢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但是所蓋起的都是成片成片的商品房,所以失去土地房屋的農民,並沒有能夠成為政府承諾的進入企業做產業工人。農民對於這種近似搶劫的徵用土地拆毀房屋的行徑,進行了長期的堅決的抵制抗議和堅持不懈地上訪告狀;但是,當地政府對農民採取暴力鎮壓,動輒出動數百甚至上千的警察,對農民大打出手以及亂抓亂捕。

另據社會學者張耀傑所撰寫的報告,國家主席胡錦濤視察自貢市後的第七天,也就是2003年的5月20日,200多名警察毆打紅旗鄉白果村保護自己賴以生存土地的農民,打傷10多人,重傷3人,農婦周玉芳因傷勢嚴重醫院曾下達病危通知書,警察還先後抓捕了數十個農民。2003年7月4日,白果鄉農民又向媒體揭露,自貢市公安局、榮縣公安局、自貢市匯東公安分局等出動1000餘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對自貢市紅旗鄉白果村保衛土地不被非法侵佔的男女老幼大打出手。這次警察暴力造成數十人受傷,一位70歲的老農傷勢嚴重生命危險,同時還有農民代表周作如等30多人被捕。

強行拆遷房屋的過程更是血腥暴力,不同意拆遷方案的農民,先是遭到斷水、斷電、斷路的逼迫,後由司法部門出面搶農民財物、炸藥炸房屋、推土機將房屋推平等等。在這一過程中,紅旗鄉會溪村五組40歲的失地農民葉興華,被鄉長陳文賢等人活活逼死,此前另有幾位老人,因政府安置的簡易動遷房環境惡劣而掉進深溝活活摔死。被抓捕打傷的農民更是比比皆是。

與這些被強征土地房屋的農民悲慘狀況形成強烈對比的,是自貢市參與土地徵用官員的暴富和糜爛生活。幾年前還是自貢市郊農民的劉偉林,由於哥哥劉佑林的關係,現在已經是開發區內呼風喚雨的老闆,擁有上億元的財產。劉佑林的「忠誠」下屬陳文賢,雖然僅僅是紅旗鄉的鄉長,擁有的土地、房屋別墅、私人公司、各種汽車等有形資產,已達數千萬元,據說無形資產還有5千萬元。當地農民編了幾句順口溜形容陳文賢的生活:「住的豪華別墅,行的奔馳代步,穿的高檔衣褲,玩的一正五副(指六個女人),吃的山珍龍肉。」

這封控告信還表示,簽名的4000多人,所代表的其實是數以萬計的民眾聲音。控告信同時要求中央政府,必須出面干預並嚴厲查處自貢市腐敗官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強烈希望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積極作為。控告信表示相信中央政府不會讓他們這些善良人的最後希望徹底落空,更不會讓那些喪心病狂的貪官污吏逍遙法外!控告信最後沉痛地表示,這封由4000人簽名的控告信,是他們心中最後的一線希望。

在這封充滿血淚的控告信上,可以清楚辨識的簽名3661人,另有數百個簽名由於潦草模糊,無法準確辨識只得從略。每一個完整的簽名,都包括簽名者的姓名、詳細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鮮紅的手指按模。為了忠實地反映這封控告信,以及真切感受簽名者的心意和聲勢,中國人權在控告信後保留了全部可以辨識的簽名者姓名。但是如果要保留地址、號碼和手印,不僅容量太大,而且技術上也困難。所以,只保留了二個簽名主要組織者的完整資訊。

中國人權認為自貢市4000農民的控告信,是當今中國社會必須予以重視的重要文件。這裡不僅記錄了大量侵犯中國農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事實,而且反映了中國目前嚴重的社會矛盾和對立。農民們將他們艱難撰寫、廣泛聯絡簽署的控告信稱為自己最後的一線希望,說明這樣的社會矛盾和對立得不到重視和解決,將可能轉化為社會激烈的衝突和對抗。由於這種情況絕不是自貢市一城一地的個別情況,而是目前中國廣泛的大量的普遍情況,不能公平認真加以解決,最終必然引發全國性的激烈衝突對抗,將中國推入全國性的動亂和災難之中。中國人權強烈、鄭重呼籲中國政府,必須重視自貢市農民以及類似的社會控告。同時中國人權呼籲中國社會和國際社會,關注併發揮影響促使中國政府公正解決類似問題。這不僅只是關注中國的人權,也是與世界大多數人未來利益密切相關的,因為一個動亂的中國,並不僅僅只是危害了中國人的利益。

附件:四川自貢劉正有等4000名失地農民的控告信

這是一個深不可測的犯罪黑洞,四川省自貢市的前任和現任政府官員劉佑林、侍俊、陳文賢夥同劉偉林、呂榮淵等人,大肆剝奪3萬多名失地、失房、失業公民賴以生存的土地、房屋等私有財產以及鄉鎮企業的集體財產。我們在這裡所揭發的,只是政府官員坑害本國本地合法公民的所有犯罪事實中的冰山一角。

一、劉佑林和他的同夥

劉佑林:現任中共四川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曾先後擔任自貢市匯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自貢市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

劉偉林:劉佑林之弟,原本是自貢市沿灘區王井鄉建築隊的一名農民工,在劉佑林任自貢市匯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期間,劉偉林搖身一變當上了「宏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闆,從此成為開發區呼風喚雨的大人物,不少開發商想要土地,都要走他的門路,短短几年間他就變成了身家上億元的超級富豪。

侍俊:劉佑林1990年升任主管開發區的副市長後,侍俊由自貢市團委書記調任高新區管委會主任。侍俊主管開發區已有14年之久,14年來,開發區上萬畝土地都是經他和劉佑林之手圈佔和批出的,土地出讓金、補償費、開發費,都是由這兩個人拍板敲定的。

陳文賢:大安區紅旗鄉鄉長、黨委書記,是劉佑林、侍俊的「絕對好下級」,從1986年任紅旗鄉鄉長、黨委書記至今,18年間既不倒臺也不高升。這並不是因為他把紅旗鄉搞得很好,而是因為他是「舊社會的陳土匪,新社會的權利資本家,號稱陳霸天的土皇帝」。當地群眾還給他編了幾句順口溜:「住的是豪華別墅,行的是奔馳代步,穿的是高檔衣褲,玩的是一正五副(六個女人),吃的是山珍龍肉。」陳文賢在金馬公司開發的「南湖別墅開發區」內,擁有一套富麗堂皇的500平方米別墅,另外還有供情婦住的幾所別墅。副市長侍俊、國土局長、建設局長等一幫官員頻頻開著高級轎車出入他的別墅。在任紅旗鄉鄉長、書記的同時,陳文賢通過「不在黨政機關內擔任職務」之類的公然說謊,兼任著自貢市金馬公司、紅旗房地產公司、匯東物業公司、瑞爾經濟技術開發公司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他的兒子陳剛,另有一傢俬營企業東川貿易公司,也在從事房地產開發。陳文賢的私有資產包括40畝土地、一個東川貿易公司、一家開辦在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大樓內的大同潤滑油超市、一個舊貨市場,以及裝載機、壓路機、推土機、商貿城店面、別墅、汽車等等,價值數千萬元;除此之外還有看不見的隱形資產五千萬元左右。對於這樣一個極其典型的化公為私、官商一體的地方官僚,當地群眾恨他,卻又奈何不了他。

呂榮淵:陳文賢的鐵哥們,按四川人的說法叫「鐵心豆辦」、「狗腿子」。上個世紀90年代初,他與陳文賢一起偽造虛假證件、私刻公章,以虛假的房產作抵押,騙取四川省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價值101376.00美元的茶葉,最終導致該公司倒閉。他們二人因此觸犯刑法,由於呂榮淵「講義氣」,一個人承擔全部刑事責任,致使陳文賢不僅無事反而陞官。為了感激呂榮淵的「救命之恩」,呂榮淵剛刑滿釋放,陳文賢就把紅旗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位子讓給他。1999年9月,陳文賢又把尚有淨資產800萬元的紅旗房地產開發公司以14萬元低價賣給呂榮淵,從而使該公司化公為私變成一家民營企業:自貢市榮隆房地產開發公司。

自貢市經濟開發區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圈地。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自貢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政府正式申請建立「自貢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同年5月,省政府下文批准。1993年,「自貢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1994年,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在自貢市範圍內劃出十平方公里土地,授權管委會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轉讓、統一管理。」由於這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大部分在紅旗鄉境內,於是把紅旗鄉從大安區劃出歸開發區管轄,成為管委會所管轄的唯一的一個基層政權。

接下來,開發區管委會成立征地處、國土處、規劃處,從1993年至今先後征地1.5萬畝左右,每畝地的基準價由管委會──實際上就是劉佑林和侍俊兩個人──拍板決定。基準地價大致在10萬元/畝至180萬元/畝之間,大多數地價在30萬元/畝至45萬元/畝之間。按照最保守的估算,開發區管委會從1.5萬畝土地中也可以淨得50億元的土地出讓費!三萬名當地公民為此付出的卻是失地、失房、失業的慘痛代價。開發區管委會付給當地農戶的房屋拆遷補償費是150元/平方米,這些農戶若要購買房屋,就需要按850元/平方米付款,在這種低賣高買的剪刀差中,失房農戶的利益受到極大侵害。廣大農戶為此不斷申訴上訪,侍俊為此曾調動幾百名公安,用電警棍、手銬恐嚇和鎮壓維權公民,使得地方政府與失地、失房、失業的弱勢公民之間,長期處於敵對狀態。

自貢市市委、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當年是喊著「開發自貢、發展自貢、打造新自貢,讓自貢超越式、跨越式發展」的口號征地圈地的,它們公開要求當地農民做出點小犧牲。然而,在當地農民失地、失房又失業的情況下,劉佑林兄弟及侍俊、陳文賢等人卻相互勾結大發不義之財。這裡只能舉出這夥人以權謀私,鯨吞國家、集體和個人巨額資產的冰山一角,從這「一角」中足以令人相信,中央政府必須出面干預並嚴厲查處這些腐敗官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土地交易中的以權謀私

2000年10月9日,自貢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負責人、副市長侍俊,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審查研究,《會議紀要》[2000]07號的第四項內容是:「同意市榮隆開發公司、市外貿倉庫在學苑街13畝地塊的開發項目,按用地面積每畝交納15萬元的土地開發費用,……按建築面積交納每平米10元的市政設施配套費及招投標費、工程質監費,城建檔案管理費。……」

這裡需要說明兩點:第一,出讓這13畝土地並沒有公開招投標。在審查研究之前,榮隆公司老闆呂榮淵已經私下和侍俊、陳文賢「協商」拿這塊地皮作商住樓開發。人們有理由相信背後必有違法交易,要不然為何只收15萬元/畝的土地開發費用呢?!

第二,這其中的7畝土地是紅旗鄉政府為了發展鄉鎮企業,於上世紀80年代向自貢市國土局申請劃撥的,7畝土地上有紅旗機械廠、空壓廠、紅旗醫院三家鄉鎮企業。市國土局在1996年以「自高國用(1996)自第00100號」文件,給紅旗鄉政府補辦了一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地面積是4275平方米;而紅旗機械廠已於1995年出讓給自然人曾順清,由鄉鎮企業改制為私營企業。鄉政府又從這7畝土地中劃出2.82畝租賃給曾順清作廠房,租賃期為50年,到2045年才到期。這份租賃合同至今還在曾順清手中,既未變更,也未撤銷。

在沒有通知曾順清及其紅旗機械廠的情況下,市國土局於2001年2月5日以「自國土局(2001)出讓字8號」文件,收回原劃撥給紅旗鄉人民政府位於匯東學苑街西側、面積4275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轉手出讓給榮隆公司。陳文賢等人馬上以鄉政府的名義同呂榮淵的榮隆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建房協議書》,對於這份協議書中的黑幕花招,必須予以揭穿:

1、紅旗鄉政府手裡的這7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被國土局收回,根本無權把這宗土地作為投入與榮隆公司「聯合開發」。紅旗鄉政府及陳文賢根本無權將這宗土地以每畝15萬元的作價投入進行聯合建房。

2、紅旗鄉政府把這7畝土地上的兩個鄉鎮企(紅旗鄉衛生院、空壓機廠)的房屋以及附著物一次性作價30萬元的做法有黑市交易之嫌!這兩個企業淨資產起碼也有170萬元,而只作價區區30萬元就拱手送給呂榮淵。另外,在這塊土地上正常經營的紅旗機械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得到分文拆遷費、補償費就失去了價值上百萬元的企業!

3、《聯合建房協議書》中寫道,鄉政府將105萬元的土地作價和30萬元的企業作價投入「聯合建房」,而在實際上根本不存在這135萬元,這裡玩弄的純粹是欺上瞞下的文字遊戲。儘管陳、呂二人演的是假戲,為掩人耳目,榮隆公司也需要表示一下。於是,在協議中的分配辦法中約定:「乙方將規劃圖上所標明的房屋以2400元/平方米作價給甲方(指鄉政府)作為甲方財產……」用來抵償135萬元的投入。後來,榮隆公司果然把榮隆花苑B座的輔助房1─3樓共550平方米以2400元/平方米的高價抵償給了鄉政府,這種輔助房的正常價格是800元/平方米至1000元/平方米。陳、呂二人如此操作的目的還在於掩蓋他們侵吞空壓廠等兩家鄉鎮企業140萬元的真相!表面上看是鄉政府把鄉鎮企業的集體資產拱手送給了呂榮淵,實際上是陳文賢和呂榮淵二人明目張膽地把集體資產私分了。

4、該宗土地上的紅旗機械廠被陳文賢、呂榮淵臺夥欺騙,他們在掩蓋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又以40萬元/畝的價格轉讓了2.15畝土地給紅旗機械械廠,僅此一項就獲暴利53.75萬元。
綜上所述,陳文賢與呂榮淵簽訂的這個《聯合建房協議書》是明顯違法的無效協議,而他們居然把這麼一出雙簧戲演出成功了!接下來就輪到侍俊副市長出來表演了。

2000年11月2日,陳、呂二人在完成雙簧戲的前期表演之後,由陳文賢出面以「紅旗鄉人民政府」名義向市政府請示「減繳聯審會每畝15萬元土地開發費」。這個「請示」又耍了幾個騙人花招:(一)鄉政府於上世紀80年代在7畝地上設立的紅旗機械廠等三個鄉鎮企業,在鄉政府「請示」中被說成是「經營十分困難,均已外遷」。實際上卻是經營正常並未外遷,其中的紅旗機械廠已於1995年改制為曾順清個人所有的私營企業。所以,陳文賢的鄉政府在「請示」中撒了謊,說了假話。(二)按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學苑街的這7畝土地在《會議紀要》裡明確出讓給了榮隆公司,減不減交土地開發費與鄉政府無關,陳文賢跳出來以「紅旗鄉人民政府」名義向市政府「請示」是為了什麼?他的企圖何在?!(三)鄉政府無權拿這塊土地與榮隆公司簽訂《聯合建房協議書》,無權向榮隆公司收取15萬元/畝的費用。(四)這7畝土地是出讓給榮隆公司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開發商是否有利潤與鄉政府無關,而陳文賢、鄉政府出於什麼動機和目的向市政府「請示」減交105萬元開發費用的?這其中的黑幕交易又是什麼呢?!

更為荒唐的是,常務副市長侍俊居然在這份協議上親筆批示!批示中另有兩個花招需要揭露:(一)侍俊毫無根據地批示說「鑒於鄉政府為瞭解決鄉鎮企業發展問題」,鄉政府請示減交土地開發費的理由卻是「開發後不僅無經濟效益,並且虧損很大」,並沒有說是為瞭解決鄉鎮企業發展問題!侍俊為什麼要這麼胡說八道,主動為榮隆公司減交105萬元的土地開發費提供藉口呢?!(二)侍俊批示中的「已按每畝15萬元收取了土地補償費」,又是在打胡亂說!「請示」中明明說是「雙方已正式簽訂了聯建合同,每畝按15萬元向開發公司收取」,收的是什麼補償費?補償是土地補償費還是房屋拆遷補償費?鄉政府有什麼權利收取這每畝15萬元的補償費用?侍俊非但不否定這份非法協議的有效性,並且出面制止鄉政府非法收取15萬元/畝費用的違法行為,反而為鄉政府的非法行為正尋找藉口,將名不正、言不順的15萬元定名為「補償費」!就連「請示」中也沒有說明這15萬元/畝的費用是補償費,看來還是侍俊副市長更加膽大也更加高明!!

有了侍俊的這份批示,自貢市政府立刻以「自府地函(2001)9號」文件作出「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自貢市榮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修建商品房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復」。該批復第二款寫明「出讓面積為4450平方米」,第三款是「鑒於該宗土地已繳納每畝15萬元的土地補償費和2萬元的城市基礎設施補償費,可不再繳納土地出讓金」。

這裡必須揭穿「自府地函(2001)9號」文件裡耍的花招:(一)「鑒於該宗土地已繳納每畝15萬元的土地補償費」並不是事實,榮隆公司根本沒有繳納15萬元/畝的土地補償費,只是在侍俊的批示中無中生有的提到了這筆補償費。(二) 交納了土地補償費就可不再繳納土地出讓金,市政府又是依據什麼樣的法律法規呢?!

有了「自府地函(2001)9號」文件,市國土局馬上與榮隆公司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即「自國土(2001)出讓字第03號」。該「合同」中的第八條最為精彩:「該宗土地4450平方米,出讓金為380323.05元,按自貢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2001)9號批復,出讓金已經包含在乙方(指榮隆公司)已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和基礎設施費中」!

該合同裡又有花招:(一)4450平方米土地出讓金才38萬餘元,每畝僅5.7萬餘元,而學苑街的土地為二級,基準價為36萬元/畝左右,憑什麼以如此低廉的價格出讓土地呢?!(二)《會議紀要》根本沒有「出讓金已包含在乙方已繳納的土地補償費中」的文字記錄,該合同憑什麼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呢?!9號文件雖然說「可不再交納土地出讓金」,但是並沒有說明這宗土地的出讓金己經包含在乙方已繳納的土地補償費中呀?!

由侍俊導演,陳文賢、呂榮淵主演的這場醜戲的結果是:呂榮淵的榮隆公司幾乎是不花一分錢就取得了價值250萬元的這7畝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反過來說,價值250萬元的國有資產輕而易舉地就被侍俊、陳文賢、呂榮淵給鯨吞了!!

這裡還可以舉出另外的事實來佐證他們鯨吞國土資源的罪行:東升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同一時間(2000年)、同一地點(學苑街)取得的同等級土地13畝(二級地),交納的土地出讓金為34萬元/畝,補償費為10萬元/畝。另一家鳳凰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在學苑街取得了同等級地塊修建「聽雨花園」,每畝土地基準價都在30多萬元以上。為什麼偏偏呂榮淵取得的土地出讓金僅為5萬多元,而且還包含在根本就沒有交納的土地補償費之中呢?!唯一的解釋只能是侍俊、陳文賢、呂榮淵等人是多年結成的利益集團、榮辱與共的黑幫體系。

三、大肆倒賣國有土地洗黑錢

侍俊、陳文賢、呂榮淵、劉偉林等人之所以成為響噹噹的千萬富豪,與他們大肆倒賣國有土地和洗黑錢有關。

1995年,紅旗鄉黨委書記兼鄉長陳文賢要辦一個「自貢市金馬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時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的侍俊立即劃撥500畝土地給他作開發基地。陳文賢馬上糾集下屬和親屬入股金馬公司,把金馬公司辦成一個「官商」結合的有限公司。金馬公司成立於1995年,到1997年12月才由工商局補辦營業執照。從入股協議中可以看出,劃撥500畝地な前錘噝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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