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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再傳醜聞 法人代表成焦點

 2004-03-03 18: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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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時報馮良3月3日報導/在中國召開全國政協會議的同一天,一直傳言不斷的希望工程,又傳來受助人從未拿到資助的報導。由於希望工程的法人代表徐永光是政協代表,事件格外引人關注。

據《海南日報》3月3日報導,中國海南省三亞市三名受助人羅娜、羅亞果、羅小翠六年來竟然從未得到她們的資助,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工程的受助對象。

《海南日報》指出,希望工程贊助人,北京的潘國平之弟潘國雅說,1998年,他姐姐當時在三亞一家信用社工作,得知三亞有些孩子因貧窮而輟學,於是找到三亞團市委,透過「一幫一」的方式幫助海棠灣鎮青田村長山小學的6名二年級女學生,給每人一次性捐助400元,幫助她們完成小學學業。

報導引述潘國雅說,當時三亞團市委的工作人員收錢後開了票據,並且給了6張希望工程「一幫一」結對卡,作為結對憑證。

報導說,羅亞果家是這個貧困山村裡的貧困戶,父親年歲已高,喪失勞動能力,母親殘疾在家。在長山小學上6年級的羅亞果,普通話說得很吃力,她非常肯定地說,從來沒有得到希望工程的資助,每年的學費和其他同學一樣多。為了湊學費,羅亞果週末不上課時,和姐姐一起挖螺賣錢。羅亞果的家長也都表示不知道有資助這回事。

《海南日報》又引述羅家小朋友的老師羅清指出:「我是長山小學的老師,但從來沒有聽說過自己小孩是希望工程的資助對象」。據報導,記者出示羅娜和羅小翠的資助結對卡,卡號分別是4693009417和4693009421,羅清搖搖頭說,從來沒有收到這樣的卡片。

可圈可點的是,《海南日報》指出,3月2日下午,羅清突然致電記者並改口稱,他的兩個小孩曾經得到過資助,此前所說一切是因為時間久了記不清楚。

由於該管理希望工程的中國青年基金會的前會計人員指該會涉「違規投資」,而一直有指中央領導層中有人對《黨內監督條例》不滿,舊案在這個敏感時候被翻,時機上特別敏感。

團中央在1月曾表示,經紀檢核查,「中國青基會負責人沒有發現有腐敗行為」。由於青基會是以團中央為首創辦起來的,青基會的領導大都有團派背景,徐永光也曾任團中央組織部長,這一表態被外界認為是中央政府在保護團派勢力。

雖然國內的宣傳部門一直嚴禁報導青基會腐敗問題,但《南方週末》、《中國經濟時報》等媒體都曾撰文披露青基會存在的腐敗問題,矛頭直指徐永光。2002年3月15日兩會結束的當天《中國經濟時報》刊載了《青基會遭遇信任危機》,披露希望工程捐款被指違規投資。

《南方週末》記者方進玉經過數月時間的調查,撰文《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深入的揭露了徐永光存在的腐敗問題,認為徐永光至在多個方面涉嫌違規違法:

報導稱,徐永光違反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三令五申,挪用希望工程捐款超過一個億,草率投資,且多個投資專案均以「回報少」、「無收益」告終。

據指,徐永光涉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放在私人名下炒股,且故意對海內外捐款人和新聞記者隱瞞、欺騙,時間長達十年之久。另外,指控還包括青基會嚴重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多次以「需要平賬」、「應付審計」為名,公然指示下屬作假帳,欺騙上級主管部門,欺騙海內外捐款人。

除此以外,對徐永光的指控還有指他利用有關部門對中國青基會的特殊照顧,違規將鉅額外匯捐款存放在非金融機構,導致捐款和利息均蒙受損失和違反「黨政領導幹部不得擁有兩處(以上)住房」之規定,挪用捐款,為中國青基會少數領導「謀取」第二套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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