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前央視主任趙安受賄判10年

 2003-12-12 19: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2月12日)判處原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受賄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10年,而同案行賄者作詞家張俊以則被判有期徒刑6年。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記者報導說,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指,趙安於1994年至2000年期間,利用先後擔任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文藝部副主任、主任,中央電視臺1995年春節聯歡晚會、"春蘭杯"頒獎晚會總導演,2000年春節聯歡晚會總導演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詞作者張俊以的請託,使張俊以創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會及趙安主管的各類文藝晚會上演出,使宣傳張俊以的專題片得以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為此,趙安收受張俊以給予的人民幣11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0 萬元的音像設備。

與此同時,被指向趙安行賄的張俊以也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日判決行賄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6年。

據報導,張俊以還同時被判夥同他人散發匿名信件誹謗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的罪名成立。

由於涉案的兩名被告都是中國文藝界的名人,因此有關案件一直倍受各方關注。

而在有關案件發生後,中央電視臺對中層管理層進行了一系列人事調動。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