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銀行業務櫃臺,用英文填妥一式三份的「海外電匯申請書」,仔細核實其中的「收款人開戶銀行的名稱、地址及賬號」,「收款人的名稱及地址」諸欄,務必正確、規範。由於我國依然實行外匯管制,銀行會詳細審核你所提供的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交費文件,複查上面已列明的學校及其開戶銀行的名稱、地址、賬號以及匯款的事由和具體金額數。將你需要電匯的外匯交清後,你馬上收到一張「現金收款通知書」,告知這筆業務所需的各種費用總和,以人民幣支付。一次,我把13400多澳大利亞元匯到墨爾本,共計須付人民幣2095元,看到通知書上的金額,心中著實一沉,怎麼這麼多呀?後經諮詢,方才瞭解到這其中的緣由還不是一兩句話能講得清的。
首先,是電匯本身所需費用,按規定一筆電匯業務,只限於2000美元,上述澳元需按當日的外匯牌價換算成相當於6700美元,被拆成3.35筆。其中的0.35雖是一個尾數,也須算作單獨的一筆,決不可以「四舍五入」。故銀行方面須按4筆業務計費:每筆匯款的手續費20元,電報費150元,兩項合計為170元。4筆業務,便是680元。習慣於中國郵政異地匯款的概念,覺得令人不解:一,我只填了一張「海外電匯申請書」,只匯交給一個收款人,列明的匯款總額並沒有分4次通過電訊傳送,哪來的4筆電報費?二,那個不顯眼的零頭0.35也當作一筆,也要支付170元。早知道還不如將它湊成整數,不是少花錢多辦事嗎?然而,要知道這就是外匯的海外電匯,決不等同於把人民幣從中國的A地匯到B地那麼一回事!
其次,是外幣匯兌的差額。說是其次,其實是主要的支出。我交付給銀行的是澳大利亞元的「現鈔」。而「現鈔」是不能通過電匯方式從國內傳送出去的,必須將之換成同幣種的「現匯」。銀行把你交付的現鈔按當日外匯牌價的「現鈔買入價」收進,然後再按「現匯賣出價」賣給你。此刻,你手中握有的已是澳大利亞「現匯」了,電匯業務方可進行下去。從銀行匯市電子顯示屏上可以看到,上述「買入價」是較低的,而「賣出價」是較高的,二者之間的差異一般為百分之二點五。現鈔從低端流了進去,再從高端淌出來,換上了一件「現匯」的外衣,可是自身的數值卻被「瘦」了一圈。為了保持二者在數量上的等值,則必須另用人民幣向銀行買進其中的差額填補進去。
於是,便形成了這樣的換算公式:匯出的外幣現鈔數×2.5%×該幣當日的賣出價=應該支付的匯兌差。那天,我為之付了1400多元人民幣,佔總付費用的68%。如此一算,這不就是電匯費用中的主要部分嗎?
當然,要是你手中的外幣,已是「現匯」的話,這部分也就免交了。說是免交,其實是你用人民幣換現匯外幣時,已提前支付了。道理很簡單,現匯已處高端,不必再從低端向高端「過濾」一番,做「瘦身」運動了。
由於該項業務是通過環球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終端設備系統,進行境內外銀行之間的轉賬,故在72小時內便可到達世界的各個角落,真可謂快捷、安全、便利,只是花費不小。
不花一分錢的方法也有,就是讓學生本人隨身攜帶出境。這樣雖說能省錢,但是極不安全。而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外匯管制條例規定每位出境者自身攜帶的外幣不得超過相當於2000美元的限額,由出境地海關把關驗放。而2000美元對於一個出國留學生來講,要支付一年的學費、生活費及各項零花錢,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所以,在離境之前,可先去存款銀行辦理外幣攜帶證,憑藉自己的護照及有效簽證、國外校方的正式通知書和收費通知書的正本及其相應的英文翻譯文本等,便可以順利辦妥,這樣就可以根本上杜絕了闖關被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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