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不是農民自治而應該是地方自治 ──再評大陸撤消鄉政權的主張

大陸新的領導班子在重重壓力之下,正在尋找改革的出路。目前,對於擴大私有產權和加強法制,大陸的主流精英意見比較一致,但是在擴大民主這個問題上,顯然存在許多顧慮和混亂的思維。像農民自治這樣自欺欺人的主張居然得到重視,就反映了這種狀況。

為什幺可以讓農民擴大民主而市民卻不能?說穿了,無非是怕市民民主一發而不可收拾,導致前蘇聯大廈崩塌的局面。大陸精英的這種顧慮雖然有自私的成分,但也並非沒有道理。民主需要漸進,這是歷史的經驗也是歷史的教訓。問題是,民主漸進應該選擇怎樣的路徑?選擇農民自治之所以荒唐,是因為這個主張意在把地方精英排斥在民主政治的遊戲之外。主張農民自治的人以為,農民自治比地方自治在政治上要更安全,因農民自治是群氓無首,翻不了天。

但是,沒有精英階層參與的民主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其結果不是在民主的名義下屢屢強姦民意就是走向暴民政治。什幺是精英,精英未必一定是德高望重之輩。精英可以是自私自利或者是道德並不十分高尚的人,社會精英最主要的特徵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能力。必須承認,不是所有人都具有這種能力的,具備這種能力的基本要素是較高的教育水平和對公共事務的深入知識。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社會精英對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力進行公平競爭。

在舊中國,雖然沒有民主政治的傳統,但是通過科舉制度,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精英之間對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力競爭,這是中國文明在歷史上強大的重要原因。但是,科舉制度雖然提高了官僚體系的能力,仍不足以承受管理巨大帝國的重負。中國大一統帝國能夠維持的一個重要的制度因素是精英參與鄉村自治。這種制度安排極大地減輕了維持中央集權的成本。許多人忽略了中國傳統社會的一個特徵,就是多數精英並不居住在城市,而是與本家族的成員一起聚居在鄉下。居住在鄉下的精英雖然並非政府的官員,但是在儒家理念和法統的支持下,參與了以族權為基礎的鄉村自治。由於科舉功名的有效激勵,他們對整合鄉村自治和中央集權起了關鍵的作用。可見,即使是傳統中國的鄉村自治,也必須有精英階層的積極參與。

中國社會近代以來發生的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精英從農村向城市集聚。這個趨勢已經持續了一個多世紀,在中共革命成功之後,更達到了空前未有的程度。隨著土地私有被禁止,精英已經在鄉村完全沒有立足之地。中共的大鍋飯體制,更是把所有的精英階層都納入了政府供養的體系,使得任何有精英參與的自治完全不可能。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的社會精英階層發生了分化,越來越多的精英從政府體制中分離出來,獲得了經濟的獨立和一定的社會地位。但是精英在城市而不在鄉下的基本格局並沒有因此而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大陸農村面臨的各種棘手的問題集中地體現在農村地區的財政危機。大一統的財政體制無法靠單純的轉移支付來解決這個危機,換句話說,就是中央已經沒有財力來支持地方政府,而必須提高地方自救的能力。在這個前提下,提高地方的自治水平是不可避免的選擇。這一點並不難看到,問題是農民自治是否是一個真正的出路?在上一篇評論中,我已經指出農民自治不僅不是出路,而是一條導致天下大亂的邪路。真正的出路在於實行地方自治。在中國大陸,地方自治的最小單元是縣,而不是鄉,這是因為目前大陸精英階層都生活在縣以上的城市中。

地方自治是大陸民主化進程繞不過去的一個關口,也是重振農村經濟所必須實行的改革。當然,地方自治應該從何入手,則是一個必須謹慎對待的問題。中國大陸社會精英對中央政權的依附雖然在改革開放以來有所減輕,但依然十分軟弱。任何發展地方自治的設計都必須面對這個現實。地方自治的成敗將取決於能否找到一個可行的路徑,讓地方的精英比較快地擔當起治理家鄉的責任。

(RFA)(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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