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世龍:需要認清具有中國特色的恐怖主義

2002年9月14日南京投毒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在78小時後即被抓獲,破案可謂神速,案犯固無知亦無畏者。前在網上曾有人推測,此案為富有知識思想者所為,結果相去甚遠,蓋論者多不瞭解中國的歷史與社會,按西方恐怖份子活動模式度量,以為這又是為了表達某種訴求而為之,出於冥想,與現實如方柄圓鑿,是必然的。
 
(一)恐怖主義在中國,古已有之

中國本無恐怖主義一詞。如以今日大家公認為恐怖主義的行徑為標準來衡量,那在中國歷史上,恐怖主義曾是很活躍的。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第二十六》所記荊軻、專諸、聶政與《呂氏春秋》所記要離等人的作為,均應屬恐怖活動。還有些俠客和綠林好漢的行為,也是恐怖活動一類,

這些恐怖行為,少有政治或宗教的訴求。多為個人恩怨色彩,也有是受某一利益集團指使的,或後來發展為某些野心家所利用,但其行動也多出於「哥們義氣」「士為知己者死」,所謂「一飯之恩不忘,睚眥之怨必報」之類,個人本身並無什麼政治或信仰上的需要。打擊的對象一般是「冤有頭、債有主」,與今之恐怖份子有所不同,但其行動也常累及無辜,有時更僅一語不合,即拔刀弄杖,復冤冤相報,誅殺不休。

漢文帝時著名的俠客郭解,少年時亂殺人,歲數大一點,收斂了,還講點道理,自己不濫殺了,但他的手下人或他的「追星族」,僅僅因為別人對他不尊敬就會把其人殺掉。

「為人靜悍,不飲酒。少時陰賊感概,不快意,所殺甚眾。以軀借友報仇,臧命作姦剽攻,休乃鑄錢掘塚,不可勝數。適有天幸,窘急常得脫,若遇赦。及解年長,更折節為儉,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為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其陰賊著於心本發於睚眥如故雲。而少年慕其行,亦輒為報仇,不使知也。(」漢書卷九十二.遊俠傳第六十二)

軹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譽郭解,生曰:「郭解專以姦犯公法,何謂賢!」解客聞,殺此生,斷其舌。吏以此責解,解實不知殺者。殺者亦竟絕,莫知為誰。(史記卷一百二十四.遊俠列傳第六十四)

由於這些人所殺或所要殺的人,包含百姓痛恨的貪官污吏,惡霸豪強,乃至暴君,因此他們的行為往往並不受到譴責,甚至被視為代表下層弱勢群體的義舉,但其行為本身仍是一種恐怖活動。

我注意到中國政府提出的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這很重要。秦暉先生新近在新語絲和中評網發表的《恐怖主義是人類公敵》中說得好:「 世界上只有不擇手段的邪惡,從來沒有什麼『不擇手段的正義』」。無論何種顏色的恐怖主義,都是應該反對的。

由此,想到了荊軻。當然他的目標是針對秦王而不是老百姓,而且是準備犧牲自己,一去不復還,尚有令人尊敬之處。但按照秦暉先生引述《大英百科全書》的定義是:「對各國政府、公眾和個人使用令人莫測的暴力、訛詐或威脅,以達到某種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荊軻刺秦王的行動,正符合這個定義。

此外,中國歷史上殺戰俘和攻佔城池後搶劫屠殺平民,都是很厲害的,死者常數以萬計,此當屬於戰爭罪行,與今之恐怖主義有易。但如明朝廷開設之東廠、西廠,偵探個人隱私,以不測的手段和暴力殘害官員、百姓,可謂納粹的祖師爺,只能認為是恐怖主義。民間一些邪教、幫會也有自設刑罰,限制徒眾人身自由,在社會上施行暴力威脅,綁架勒索,殺戮他人,出沒無常,也是恐怖主義性質,且不在少數。
 

(二)古代中國認識恐怖主義的誤區 

中國古代,對殺降、屠城是有譴責的,雖然不夠。盜賊和邪教團夥荼毒生靈的罪行,也為人所不齒。但對刺客、遊俠這類人物的恐怖活動則缺乏清楚的認識。荊軻刺秦王,在中國從來就受到歌頌,至今不衰。連陶淵明也寫下了讚頌他的「詠荊軻」,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我以為這是很值得我們反思的一種文化現象。

淵明先生對荊軻的讚頌,可概括為三條:

1、反抗強權(燕丹善養士,志在報強嬴。)

2、不怕死(心知去不歸)

3、為知己者死(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

他也看出荊軻這樣做,是為了留名後世(且有後世名),雖然這與他的「千秋萬歲後,誰知榮與辱」的人生態度不一,在這裡也沒有對荊軻否定之意。

古人生活在封建社會中,自有他的價值觀,往者已矣,不必去管他。但作為今人,如果還沉浸在古代的意識形態中,就難免與現代化的社會生活大相逕庭了。

我們還應當看到,古人讚頌荊軻,有些實是在借荊軻抒己之懷,評價並非根據歷史的真實。

照我的看法,對荊軻,固然不能用今天對待恐怖份子的標準去評價。但至少不值得稱道。他的刺秦王,每以為是弱燕抗強秦暴政之舉。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實為兩個利益集團的爭鬥,其間復有燕太子丹與秦王嬴政的個人恩怨,如史記所記:

「燕太子丹者,故嘗質於趙,而秦王政生於趙,其少時與丹驩。及政立為秦王,而丹質於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歸。歸而求為報秦王者...」(《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荊軻之行實為太子丹對他極力收買的結果。諸如「尊荊卿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門下,供太牢具,異物間進,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以順適其意。」(出處同上)

「軻與太子游東宮池,軻拾瓦投■,太子捧金丸進之。又共乘千里馬,軻曰『千里馬肝美』,即殺馬進肝。太子與樊將軍置酒於華陽臺,出美人能鼓琴,軻曰『好手也』,斷以玉盤盛之。(出處同上,史記索隱引《燕丹子》)

除了用黃金,還用殺掉千里馬,砍下的美人的雙手等等手段來討好荊軻,換得荊軻說了句:「太子遇軻甚厚」,也就為太子賣命了。

每讀到這裡,不免心神震慄,那被砍去雙手的女子不是人嗎?!千里馬不是生命嗎?她沒有了雙手今後如何生活?唸唸於心。這樣對待人和生命的燕國統治者,能善待他的人民嗎?而燕國為什麼會處於弱勢,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其統治集團的腐敗,燕昭王在位時(前311-前279)革新政治,任用賢能,也曾強盛一時,即是證明。

我們還應看到,公元前260年,即燕武成王十二年,趙國長平之役大敗於秦,「數十萬之眾遂降秦,秦悉坑之。趙前後所亡凡四十五萬。」(史記.卷八十一.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此時的燕王不顧臣下的勸阻,乘人之危出兵襲擊,證明他們也非善類。當時列國爭戰,都是在狼前如羊,在羊前如狼,無所謂誰代表正義一方。現在他們反秦是為了燕國的百姓嗎?無非是擔心他們自己的統治即將覆滅而已,我們今天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就不應再這麼看了。

再有,按說太子丹本是燕王派到秦國去的,他是私自逃回,又派去刺客,給了秦國以出兵伐燕的口實。前227年荊軻入秦行刺,「於是秦王大怒,益發兵詣趙,詔王翦軍以伐燕。(前226年)十月而拔薊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盡率其精兵東保於遼東。秦將李信追擊燕王急,代王嘉乃遺燕王喜書曰:「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後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燕王乃使使斬太子丹,欲獻之秦。秦復進兵攻之。後五年,秦卒滅燕,虜燕王喜。」(《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第二十六》)公元前222年,秦把燕徹底滅掉了。

當然,沒有荊軻的行刺,燕早晚也是要被秦滅掉的,但太子丹的作為,終是對燕國不負責任的行動。

秦末大亂,楚、齊、韓、趙、魏均尋求其故君之後代再立國稱王,獨燕國先是陳勝部將武臣派舊上谷卒史韓廣為將,管理燕地,燕地貴族遂擁立韓廣為燕王;秦王朝覆滅後,項羽立其部將臧荼為燕王,均與原燕王室無關,或有其故。

古時評價荊軻的文人學士,對這段歷史未必都不清楚。為什麼異口同聲都是歌頌呢?

我以為,淵明先生讚頌的那三條,就是惑人的誤區。

我們不能認為只要是弱者反抗強者或者是針對壞人,就可以不擇手段。同情弱者也許是人類的天性,有可貴的方面,但對於弱者來說,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自己為什麼會成為弱者,找出原因,尋求自強之道,而不是採取恐怖主義。另一方面,對強者所為,也不能因其處於強勢就視為一切皆非,如春秋五霸中的齊桓、晉文,在解決各國糾紛,特別是聯合以農耕為主的中原各國,抵擋落後的遊牧文化的侵擾上,起了重要作用,連孔夫子也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朱熹論語章句集注卷七,子路第十三)讚揚的是管仲,也是讚揚作為霸主的齊國。

還要看到,實際上弱者總是多數,如都能振作起來,即可轉弱為強,自不會在受人欺侮。孫中山先生晚年認識到革命的成功在於「喚起民眾」,這是是經驗之談,根本之道,希圖以恐怖手段改變現狀,實際上並不能解決問題,徒失去同情,加速滅亡而已。亦如秦暉先生所言「馬克思主義是主張暴力革命的,但像暗殺這樣的恐怖活動也為傳統馬克思主義所拒絕。當年俄國馬克思主義者對民粹派的政治恐怖活動、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對清末革命黨人的政治暗殺活動的批判是眾所周知的。」

我們也不能認為只要敢於去死,為知己者死,就一定是可敬的義舉,還應當看看為什麼去死。

即如前面提到的那些刺客,專諸刺殺吳王僚,不過是為了吳國公子光奪取王位;聶政刺殺韓國的宰相俠累,也不過是為嚴仲子消滅政敵,還有個要離,更為不堪,他為了能刺殺吳王僚的兒子慶忌以鞏固當上國王的公子光(此時稱吳王闔閭)的權位,實行苦肉計,不惜讓自己的妻兒被殺掉並被「焚之而揚其灰」。(《呂氏春秋.忠廉》)

所謂「知己者」,仔細一查考,其實許多不過是被那些政治人物欺騙收買,他們之間的你爭我奪,不過是以暴易暴。當然古人在那時自有他的行事原則,譬如說要各為其主,我們不能用今天的認識去要求他們,但作為今人,我們就不能仍用古代的眼光來看待了。

 
(三)我們應有的文化反思 

到了近代,對古人那些認識恐怖主義的誤區,本應該能站在人民的立場上,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眼光去取得正確的認識,但遺憾的是我看到又出現了一個人為的更大的誤導,就是把那些本為帝王一家一姓或某一利益集團之私賣命的活動,拔高成為愛國主義行為。

譬如那個為吳王闔閭的權位不惜毀妻滅子去取得敵手信任孕寫痰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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