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達功:中共代表什麼人的根本利益?

許多人認為「三個代表」含義中最新鮮的是讓資本家入黨,讓無產階級的對立階級成為共產黨組成部分,至於「最先進文化的代表」和「最先進生產力的代表」都是扯淡,不過是自吹自擂「偉光正」的另外變種而已。其實在「三個代表」和江澤民「七.一」講話以及十六大之前,許多共產黨員已經成為資本家,尤其是許多在任的共產黨官員已經通過手中的權力資本,掠奪和貪污了大量國家資財。黨員資本家已經是既成事實,不存在讓不讓資本家入黨的問題,根本問題是如何在黨章規定中使黨員資本家「合法化」(符合黨章規定),如何讓共產黨高官貪污、掠奪、佔有--使權力資本合法化。黨和國家領導人或其子女親屬貪污腐化幾乎已經半公開化,為了確保自身既得的經濟利益,也迫使共產黨要徹底改變自己的性質。共產黨也在形式上反貪污腐化,也確實懲罰了一些腐敗高官,但只是裝門面,走過場,讓中國民眾抱有對共產黨的希望而已,僅是根據需要特別是政治需要和權力鬥爭需要來確定打擊腐敗的範圍及程度。但是懲治腐敗絕對不會涉及政治局常委一級的高官,包括他們的子女親屬都在保護傘下安然無恙,就是省部級高官也僅僅觸動冰山一角。

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中國社會的根本矛盾是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矛盾,共產黨就是這個矛盾的製造者,也是擴大這種矛盾和維護這種矛盾的權力集團。許多資本家和共產黨高官巧取豪奪,借用權力或利用權力,是當今社會「不均」的根本來源。當然並非所有的資本家都不是靠勤勞致富的,但是能夠真正成為富豪的卻不敢說都是靠勤勞致富的,那些利用手中權力「得來全不費工夫」的共產黨官員,更是社會和國家的蛀蟲,更是勞動人民血汗的直接汲取者。共產黨反腐敗不敢徹底,也不能徹底,因為絕大多數共產黨官員都是貪污腐化分子,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如果徹底反腐敗,那就意味著共產黨要徹底否定共產黨,這是不可能的。

中國改革開放最先受益者是農民,聯產責任制讓農民基本解決溫飽問題,農民最初的富裕是靠私有制激發出來的勞動熱情,一部分富裕農民更是勤勞致富的典範。但是鄧小平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本意或許並不是讓那些腐敗官員和依靠賄賂權力機構的人富起來,但真正首先富起來的是權力行為的結果。這是因為改革開放初期,國家資源絕大部分掌握在各級共產黨官員手中,掌握在壟斷資源和市場的國家企業中,包括用行政手段對貿易自由化的限制和對私有企業發展的控制。如80年代對紡織品進出口貿易的壟斷,使得批文成了財富積聚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誰掌握了批文,誰就掌握了財富。發放批文的權力就變成了獲得財富的權力。於是,一些高官就將批文作為攫取金錢的手段,一些批文就成為高官子女親屬掠奪財富的「合法」搖錢樹。直到現在,批文之類的權力依然在發揮重大作用,如城市建築用地、國家大型項目的招標、優惠政策等,依然是權力馳騁的疆場。

中國的富豪資本家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聚集大量的財富,往往是靠背後黨政官員權力的支撐,社會資本與權力結合是中國社會經濟現象的特徵。《南方週末》2002年10月31日有一篇評論,題目是《誰是受人尊敬的富豪?》,其中講到社會公平,文章說:民眾有仇富心理,但「大眾所仇恨的,其實是富人賴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我們不得不遺憾地指出,權力資本化是造成機會不平等的根源之一。」也舉出一個富布斯中國富豪排行榜的人物,「本年度排名第94位的用友軟體CEO王文京符合我們的部分期許,他的致富故事是一個個人智能致富的故事。」

不法份子利用行賄,分享黨政官員的權力,從中獲取利益;腐敗官員通過受賄,使權力變為資本,獲取權力帶來的好處。賴昌興是中國大富豪,但他是靠走私富起來,走私是違法的,但是他可以大張旗鼓、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活動,靠的是黨政軍高官的支持。黨政軍高官為什麼支持賴昌興犯罪,因為他們從賴昌興那裡得到了好處。楊斌、劉曉慶等富豪怎樣致富,恐怕不僅僅是逃稅那麼簡單,如果不靠賄賂黨政官員,如果不靠詐騙、廉價土地和虛報收入,如果沒有黨政權力的支撐,誰能相信他們靠勤勞智慧致富?像王文京這樣靠個人智力勞動致富的人恐怕在中國富豪榜上也是鳳毛麟角,可以毫無疑問地說,大部分的中國富豪都有犯罪嫌疑。這樣說或許太嚴厲了,但誰又能列出乾淨的富豪名單呢?

富布斯可以列出認為是中國富豪的人選,但他無法列出那些腐敗官員及子女親屬的財富,他們的真正財富也許使許多官員和子女親屬上富布斯富豪榜,只不過他們必須隱瞞。有朝一日認真追查共產黨官員極其子女親屬斂財犯罪事實,恐怕也不會徹底,尤其那些已經轉移到國外或化整為零財富,將無從下手。現在的共產黨政策就是要這些不義之財合法化,成為既定事實。當然,維護共產黨專制統治,使腐敗繼續氾濫,是所有共產黨腐敗官員和不法資本家利益的根本保證。

綜上所述,「三個代表」本質上是代表腐敗黨政官員的根本利益,並同時也代表那些與黨政官員勾結進行腐敗犯罪活動的不法份子的利益,允許資本家入黨表明共產黨要依靠這些以官僚權力資本和貨幣資本形成的階層,並作為他們利益的政治代言人。

原載香港《動向》2002年12月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