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吞中國客工匯款 新工地督工認罪

 2002-08-29 19: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沒有領取匯款執照,擅自經營匯款生意,過後還吞掉70多名中國客工交給他的30萬元匯款,一名工地督工今天認罪。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翮國梁,35歲。他是繼永隆外幣兌換公司合夥人藍成鋒,因失信中國客工877萬元匯款被判罪後,第二個因私吞中國客工匯款而被判罪的被告。

私吞中國客工匯款的藍成鋒,於7月19日在高庭被定罪,坐牢22年。

這起私吞匯款案的被告翮國梁,事發當時在馬林百列路一個共管公寓工地擔任安全督工。他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利用一家管理服務公司的名譽,從事匯款生意,並利用一名中國客工徐新華(41歲)替每成功介紹一單生意,徐新華從被告那裡得到50至100元的佣金。

被告求情:自稱沒賺到錢還連連虧蝕

被告以為可以通過外匯兌換的差異,從中賺取利潤,他因此才從事幫中國客工匯款的生意。

被告的律師說,外匯市場浮動無常,被告缺乏這方面的知識,結果不但沒賺到錢,還連連虧蝕。

虧大本之後,他還不懂得收手,以為自己還有翻生的一天。他並非私吞所有客工的錢,他的確有幫一些客工匯錢回鄉。

沒有執照 竟招生意

被告於去年4月至今年4月21日之間,沒有執照從事匯款生意。他不但向自己工地的客工招生意,也向其他承包商的客工招生意。

通過他匯款的客工,來自馬林百列、巴克路、翡瓏山、馬里士他路的建築工地。有時,他親自到工地向客戶收錢,有時他則叫客戶到大巴窯8巷,他組屋樓下,把匯款交給他。

至於承包商的客工,他則叫他們通過存款機轉賬服務,把要匯寄的款項轉移到他的戶頭。

收到匯款後,被告發收據給有關的客工,收據沒有編號,但是有蓋上管理服務公司的公司印章,也註明中國收款人的詳情及聯絡號碼。

被告吞了錢還報假案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