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不必受中共的帽子指揮----致王軍濤、王丹二君

共產黨和它的愛黨者,喜歡用帽子來鎮壓民運或異見人士,這是久已有之的。但用帽子來指揮民運,而且其藝術上的有效性,則是我在海外幾年後,才比較深刻感受到的。

自列寧鼻其祖,致毛主席光大之,共產黨有個為其專制統治合法性奠基的理論,叫作民主只給人民不給反革命。你要革命,怎麼能夠讓反革命也有民主權利呢?好像很有道理,所以得到普遍的贊成,直到文化大革命

但也正因為文化大革命,別的先進我不清楚,我們李一哲對此理論懷疑了起來:因為你只要跟著共產黨承認了反革命是不允許的,反革命是不能有政治權利的,那麼你自己就得隨時準備著這頂帽子扣到你的頭上,去作「反革命」好了。誰是「革命」誰是反革命呢?實踐讓大家看到,再簡單沒有了,誰在台上誰是革命,誰被趕下了臺,誰是反革命。所以,劉少奇,林彪、鄧小平、四人幫三兩年一換,「反革命」輪流著作,下面的各
大城市的「百萬人民群眾」就隨時準備著上街遊行示威吶喊「打倒某某」
和「大快人心」好了,但當然是要跟隨著台上的人吶喊,只要跟著台上的
人,你怎樣不經批准遊行示威,佔據街道廣場,砸汽車,燒房子都算不得
動亂暴亂,那都算是「人心所向」;你只要對台上的人稍有疑問,對台下
的人稍有同情,反革命的帽子就立即等著你。你就要到監獄裡去「抬頭望
見北斗星」等著風水轉回來,平反,然後跟著為你平了反的新的台上人去
罵昨天台上今天台下的「反革命」。

這就成了中國政治鬥爭的訣竅,你要想自己的政治利益集團和政治觀點勝利麼?你首要作的,就是把對方打成反革命。反過來,弱勢集團天天要做的,就是辯白自己不是反革命,但那是一點作用沒有的。

李一哲疑問了,就給毛澤東和四屆人大寫公開信(大字報)說,這樣作,怎麼能夠保障中國人民憲法的民主權利呢?憲法應該規定除了殺人放火等刑事犯外,人民的一切權利,包括作反對派的權利(實際就是反革命的權利),都應該得到保障。這頂帽子一拿掉,台上的人不能為所欲為;台下的人也不必心虛膽怯了。

這頂帽子在世界民主大勢所趨下,共產黨最終把它拿掉了,但統治法寶實在捨不得丟,又改了個名堂叫「顛覆國家政權」,這個先不說他。

到海外以後,發現有幾頂帽子也是很凶很靈的。一曰「台獨」;二曰「為反共而反共」;三曰「逢中必反」。對這幾頂帽子,海外的愛黨愛國陣營和民運以及似乎所有「異見人士」,好像都有共識(民運裡還確有一位胡姓最近回國與中共安全機關就這幾點達成了共識),都認為這確是罪狀,都是不允許的;兩愛陣營背靠中國政府居其高要討伐問罪,民運陣營則要逃脫辯白。於是兩愛陣營一操起這幾頂帽子就義正辭嚴;民運則只有挨打逃跑的分。

其實細究起來,國內不說,海外究竟有哪個民運團體,民運頭頭人物真正主張過台獨;真正是所謂「為反共而反共」,「逢中必反」呢?沒有!----沒有,為什麼海外兩愛陣營飛這幾頂帽子還是樂此不疲呢?就因為這幾頂帽子與當年「反革命」的帽子一樣,其內容的伸縮調整是由台上或背靠台上的強權集團、強勢集團說了算的。你不聽我的麼?你反對了我不喜歡你反對的麼?你就是台獨;你就是「為反共而反共」;你就是「逢中必反」。這幾頂帽子兩愛陣營與民運之間又確有「共識」,都認為是罪狀,於是民運就只好乖乖後退,就去調整,就去迎合共產黨兩愛陣營。比如,共產黨把一切不贊成它「一國兩制」的說成台獨,民運就只好主張一國三制;共產黨把一切反對無條件給中共PNTR的,說成是「為反共而反共」,「逢中必反」,民運就只有雙手贊成無條件PNTR一條路可走,否則,挨兩愛陣營的罵不說,還要挨最反對「為反共而反共」的「正義黨」的罵,如此等等。這一來,海外民運就為帽子所指揮。兩愛陣營也看中了這個秘密,指揮起民運來非常「easy」,只要一步步往緊縮調整這幾頂帽子,民
運就必得一步步後退。

你以為主張一國三制就不是台獨了麼?不行,必須主張一國兩制;你以為主張一國兩制就不是台獨了麼?不行,還必須主張限時限刻立即一國兩制,不然你還是台獨;

你以為主張限時限刻立即一國兩制就行了麼?不行,還必須主張「臺灣特區政府」抓緊制定「反顛覆法」自覺維護北京中央政權的權威,否則還是台獨(或復辟台獨)。總之,在帽子的指揮下,達到海外民運與兩愛陣營最後分不出彼此。

那麼怎麼辦呢?我的看法是,就像對待當年「反革命」的帽子一樣,徹底推翻這幾頂帽子,讓其無所施其伎:

我反對台獨,但我堅持海峽兩岸人民都有主張台獨的權利;我不會非理性到「為反共而反共」,「逢中必反」,但我堅持任何人都有「為反共而反共」,「逢中必反」的權利。

我反對台獨,我不會「逢中必反」,那僅僅是我自以為是的立場,而不是為了迎合別人的帽子。就拿台獨來說,海外無論兩愛陣營或是民運陣營,最先嚴肅批評民進黨和洪哲勝先生台獨主義的,恐怕我王希哲還是第一人,但它決不妨礙我尊重洪哲勝先生及與他成為數年的摯友和諍友。

有人好像很愛民運:「民運,你必須如何如何,否則會失去國內民心,失去海外華僑的支持呀!」人家一愛我們,或開出了這樣那樣就可以愛我們的條件,我們就真的必須去梳妝打扮,如何如何了麼?不。

民運總體來說,今天還不是在一個憲政民主國家中,定位自己代表特定階層、集團的利益,爭取他們的支持以獲取選票的政黨政團。他們今天的主張僅僅是,建立起一個民主的國家,在這個國家裡,各個階級、階層、利益集團和個人,都有平等的說話結社和堅持、宣傳自己主張的權利。因此,民運今天就應該同等地為主張台獨,「為反共而反共」,「逢中必反」的人們爭取權利,哪怕你並不認同他們。這樣,就會「失去國內民心
,失去海外華僑的支持」麼?真的?那就失去好了,沒有什麼了不起。我
就是我,這就是我的立場,哪怕堅持到最後的只有我一個人,但這就是我
的價值所在。而只有這個價值,才會最終得到擺脫了權勢集團思想束縛的
最廣大人民的尊敬。

最近,我所敬重的王軍濤、王丹二君發起了組織「中國憲政促進會」。太好,我極贊成。但報載紐約記者曾慧燕女士的報導:

「王軍濤說,由於北京的宣傳醜化,也有些民運人士自己內鬥不爭氣,造成部分僑界人士對民運人士印象不佳。他們希望通過雙方的交流接觸,增進互相瞭解,讓對方瞭解民運人士並非『為反對而反對』或『逢中必
反』」

我就希望軍濤、王丹能看到我的這篇文章,為他們提供一點參考。我不相信,通過軍濤、王丹這第一次出場前的化妝,就能使「部分僑界人士」對民運人士的印象「佳」起來。不會的。要他們「佳」起來,只能在中國的民主轉型到來的前夜或之後。那時,他們會把「北京對民運的宣傳醜化」和「有些民運人士自己內鬥不爭氣」統統忘記。就像他們今天可以把為他們提供了榨取沒有任何人權保障的國內同胞血汗機會的共產黨昨天的內鬥、內殺及對他們的父母妻兒清算殺戮,統統忘記一樣。

2002年7 月10日於奧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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