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借雞下蛋」

最近中國各方面整頓風聲漸緊,一收緊就暴露問題,無論是在銀行業中,在股海裡,還是在市場上,都發現了大批俗稱「借雞下蛋」的案件,這些案件小的以百萬元人民幣計,大的以數億美金計,如廣東開平銀行案即是。

所謂「借雞下蛋」,主要是指非法挪用公款,用於經營性活動。這類案件目前出現了發案多、範圍廣、金額大的特點。當局如不加以注意,現在已是千瘡百孔的船就要大漏,甚至是下沉了。

其實「借雞下蛋」,並非今日始,往前數一點清朝就很流行,雍正殺山西的諾敏,就是為了懲治山西通省數百官員挪用庫銀。而去年一年,山東省挪用公款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案子,就有448件,現今山東的幹部,比清
朝山西的官員要膽大得多。

再往近一點說,「借雞下蛋」在九○年代也很流行,不過形式不同,內容有異。當年北京陳希同、王寶森案發,被抓的官員中,就有幾位是「借雞下蛋」的高手,他們是挪用財政款項或白借銀行貸款,拿出來轉一個圈,再放將回去,那個時節外面多的是高息,挪出一、二千萬,轉上一二個月,已有百萬元人民幣計的收入。時勢一變,既套不著高息,更為普遍的「借雞下蛋」是挪用公款炒股,九○年代股市旺,又人心思財,挪用公款炒股大小官員在在皆是。

現在是新世紀,「借雞下蛋」也要「與時俱進」,借的還是公款雞,下的是私營企業蛋了,也就是說挪用公款去經營私人的、掛名集體的、股份制的、混合經濟的不同類型公司,下了蛋賺了錢就是自己的,再把挪用的雞放回去就好。這樣的「借雞下蛋」,據說數額也是大到以億元人民幣計,位高的可達省部級官員,數額低於百萬元人民幣的,職位低於縣團級的,根本就提不上臺盤。

就個案分析,當官的本人出來「借雞下蛋」的不多,大多數是官員坐鎮借雞,子女、夫人、親友甚至二奶出頭來生蛋。而其最後的結局,也分兩大類型,一是借得好雞,下得大蛋,轉身成為新的社會階層,代表生產力先進;二是雞飛蛋打,所謂群眾眼睛是雪亮的,終於出事了


北京觀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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