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錄自2月18日《深圳商報》「談話空間」版「你說我說」欄目話題之一)
當今的深圳社會是一個擇業自由的社會,早告別了過去那種想從事什麼工作但自己不能作主的年代,這當然是一種時代的進步。干自己喜愛干的活,那是每個人的自由,旁人無權橫加干涉,這也是一種觀念上的更新換代。
但是,因為我們也是一個社會的組成部分,我們不能總是只盤算著自己從社會中得到了多少,同時也應掂量一下自己為這個培育了自己的社會回報過多少。即使在極端看重個人權利和價值的西方社會,大多數人人生之中追求的成就感,除了包括自己掙了多少的錢外,也還涵蓋了自己為那個社會創造了多少的財富,為推動那個社會的進步出過了作出了多少分成績。
在選擇職業的時候,我們即使不做到去計算社會為培養自己成才須付出的成本和應向自己收取的多少收益那麼高尚,可也是不是該把自己為這個社會作出了多少的貢獻作為衡量自己成就的一種參數?甚至是不是該自我秤量一下,自己選擇的這個崗位已否將自己的能力充分發揮出來了?--誠然,我並不認為在五星級酒店為顧客擦皮鞋,會比在街頭為顧客擦皮鞋對社會之直接、實質的貢獻大,所實現之直接、實質的社會價值多;就如有的人不相信擦皮鞋會比從事科研對社會的貢獻小一樣--區別只在於後者側重於職業間的平等,而前者側重於職業內的平等而已。
當然,我們也能看得出,不少人作出類似這位大學生的選擇時並不是那麼地瀟灑的,個中也有其難言之苦衷。他們頭上儘管已經沒有了直接的計畫性指令,但不規範的就業市場的市場取向卻迫使他們選擇了無奈。這種能力與待遇間的錯位,其實也是一種無形的緊箍咒。
出現這種擇業觀念的碰撞,根本原因還是在於這個社會對科學事業和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如果沒有長遠的眼光,光把重視停留於口頭上而不是落到實處,不一個蘿蔔一個坑地去理順人才機制及科研成果的市場轉換機制,整個社會浮躁的價值取向便不會得到根本上的扭轉,這種碰撞還會陸續有來。
讓從事真正的人才從物質到精神上都真正體驗出自身存在的價值、切實體會到自身的成就感,讓他們在作此類抉擇時更爽快乾脆一些,則社會幸甚,民族幸甚,國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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