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28日,一名警员在香港西九龙法庭外站岗。示意图(图片来源:VERNON YUE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4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香港法庭周二(28日)审理一宗证券行职员声称受“国安公署”指示,转走公司3,100万元的案件。据港媒报导,该职员涉被控10项洗黑钱罪,于高院承认所有控罪。有分析指,国安权力极大,在缺乏监管和极度保密下,市民陷入无从查证的“黑箱”之中,导致国安骗案层出不穷。
据《东网》报导,升悦证券会计文员黄佩珊于2021年8月接获自称“国安⼈员”的来电,指其电话号码涉及刑事案件,要求其定时在网上签到,并要租用酒店房间进行视讯通话,并要提供她的个人户口资料。
该“国安⼈员”后来又要求查阅被告公司的户口,要她拿取编码器。她感到奇怪但为想尽快脱离此事,在案发前偷取到公司的两个编码器。之后,被告协助对方以编码器转走公司银行户口3100万港元存款。
《香港01》报导,2021年11月8日上午,涉案升悦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的电话不断收到不明来电及大量含信息乱码的短信,并发现公司的两个交通银行户口出现未经授权交易,遂要求银行冻结涉案账户,最终成功阻止1400万元被提取,但有3100万元被取走。翌日被告被捕后表示,“我可能被诈骗”。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2010年取得会计学位,之后担任会计文员。被告自2021年10月左右,开始向骗徒提供公司的资料,以她的学历和经验,理应生疑。辩方又指,被告只知道骗案整个操作的部份内容,她个人并未得到任何利益。
法官引述辩方的书面陈词,指一名自称属国安公署的朱姓人士致电被告,要求她到国安公署解释。辩方补充,被告当时因“不知道如何去”,最终未有前往国安公署。法官指,该说法没有讯息纪录支持,并表示“打个电话都可以找到国安公署在哪里......”
女被告于28日在高院承认10项洗黑钱罪。法官把案押后至5月22日判刑,表示不一定接纳辩方说法。
据《追光者》报导,针对法庭质疑受害人为何不作查证,时事评论员兼律师桑普指出,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市民若前往国安处查询根本“不得其门而入”。他解释,国安案件不允许受查人披露详情,若向当局查询,等同“教唆别人泄露国安调查机密”。
桑普表示,香港的国安机关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要求受查者以“带罪立功”或完成指定工作来换取免起诉。有者甚至被威胁送中或资产充公。这导致骗徒有机可乘,提出的种种要求都会被受害者认为“合理”。
桑普认为,民众无法从客观渠道查证执法人员的身份及指控,所以整个社会在“红色恐怖”笼罩下,这种黑箱作业只会让骗案层出不穷。
香港近年出现多宗假冒国家安全人员的骗案。骗徒通常利用公众对国安机制的严肃性或保密性的心理,诱使受害人汇款或交出个人银行资料。据报导,2020年《国安法》生效后不久,港大中国留学生杜立衡自称接获“国安处”电话,指他涉嫌一宗洗黑钱案,但允许其“带罪立功”。他受指使向一名居住在牛头角彩盈邨的老翁送递包裹,最终却被控欺骗财产及袭警。尽管欺骗罪其后获撤销,袭警罪亦被裁定不成立,但案中所谓的“国安人员”身份至今仍石沉大海。
假冒国安的骗案在2021年出现增长趋势。至2022年,更发生现职及退休警员假冒“国安处”的事件。统计显示,在2021年至少有4宗涉“国安公署”诈骗案。
桑普警告,目前的骗案虽以金钱为主,但在黑箱作业与缺乏制度保障下,不排除有骗徒利用“国安”之名“贪财好色”,甚至胁迫市民前往境外的诈骗园区“工作”。他提醒,“《国安法》的黑箱作业,使到香港已成为一个‘相当危险的城市’,市民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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