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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新规侵人权“拒交手机密码判刑1年”(图)

 2026-03-23 23: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香港国安法新规侵人权,拒交手机电脑密码“属犯罪可判刑1年”
香港国安法新规侵人权,拒交手机电脑密码“属犯罪可判刑1年”。(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6年3月23日讯】香港特区政府23日公布《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并于当日正式生效。新规进一步强化执法机关在国安案件中的调查权限,包括可要求提供电子设备密码、加强对“境外势力代理人”的监管,以及扩大财产冻结与资讯管制措施,引发外界对人权与自由的关注。

香港2019年曾爆发“反送中”运动,之后于2020年实施“港区国安法”,并依法逮捕参与“反送中”的人士,造成港人移民潮。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今年2月因违反国安法遭重判20年徒刑,引发各方谴责中国与香港政府打压言论与新闻自由。

可要求交出设备密码 拒绝恐面临刑责

根据修订内容,警方在调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时,可要求相关人士交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解锁密码或协助解密。若当事人拒绝配合,最高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1年;若提供虚假或误导资讯,刑责最高可达3年徒刑。

此外,执法人员也被赋予更大权限,可检取、存取甚至移转被认为与国安案件相关的电子资料,以强化蒐证能力。

纳管“境外势力代理人”须申报资金与活动

修订另一重点为建立“境外势力代理人”规管制度。当局可要求被认定的相关人士或组织,在指定期限内申报其在香港的活动内容、资金来源、资产与支出等资料。

所谓“境外势力”范围涵盖外国政府、政治组织及其关联机构,若未依规定申报或提供不实资料,将面临更严厉刑罚。

扩大执法权限 包括财产冻结与资讯下架

新细则亦新增海关等部门的执法权,允许对涉及国安案件的财产进行冻结、限制、没收或充公,同时可检取被认为具有煽动意图的物品。

在资讯管制方面,政府亦强化移除被认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内容机制,以因应讯息在不同平台快速传播的情况。

学界与外界忧虑 指自由空间进一步收紧

香港政府表示,此次修订属于完善执法机制的“技术性调整”,并设有司法监督机制,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人权保障要求,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生活与正常营运活动。

不过,学者与部分观察人士认为,新措施大幅扩张执法权力,特别是要求交出个人装置密码及监管境外联系,恐进一步压缩言论自由与隐私空间,也反映香港国安体系持续强化。

洛杉矶人权组织“视觉艺术家协会”(Visual Artists Guild)主席刘雅雅(Ann Lau)曾向媒体表示,在“港区国安法”之下,任何对政府的批评都已被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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