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梁文杰:是对岸剥夺李贞秀立委资格 可跟对岸抱怨(图)

 2026-03-20 15: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李贞秀
民众党立委李贞秀“双重国籍”争议持续延烧。(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6年3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民众党立委李贞秀“双重国籍”争议持续延烧,陆委会主委邱垂正19日表示不接受其质询,遭李贞秀批评说陆委会打压中配。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表示,是对岸不允许李贞秀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剥夺她担任立委的权利,如有任何不满“可以去跟对岸抱怨”。国台办竟说要帮李贞秀“遮风挡雨”,说明还把她当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今天帮她“遮风避雨”,明天可能就叫她“做东做西”了。

是对岸剥夺李贞秀立委资格 不满可去抱怨

自由时报报导,李贞秀周一首次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内政部长刘世芳等部会官员拒绝备询。李贞秀稍早受访时表示,行政机关本应该接受国会监督,但陆委会却打压中配的。

针对李贞秀的指控,梁文杰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表示,行政机关认定李贞秀的就职资格是有问题的,因为她没有在就职前申请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国籍法第20条的规定,这就是违法的状态。

梁文杰指出,解职权利在立法院,由于行政机关和立法院是平行的,内政部无法逾越立法院直接将李贞秀解职,所以行政机关对待李贞秀的态度,就没有办法把她当作立法委员来对待。

梁文杰表示,这没有什么打压陆配的问题,问题的根本核心是,对岸不让李贞秀女士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才会造成这样的情况。

梁文杰强调,依国籍法要求,担任公职时必须是单一国籍,法律不会因为对岸的态度而改变。既然对岸坚持不让李贞秀放弃中国国籍,那么等于是对岸剥夺她担任立委的资格,而不是台湾政府,“所以李贞秀女士如果有任何不满,可以去跟对岸抱怨”。

有关李贞秀因放弃大陆户籍未满10年,引发外界关注其参选资格争议一事,梁文杰表示,当初中选会已公告允许其参选,因此即便中选会接受陆委会的解释,后续仍须透过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才能进一步处理相关争议。

国台办为李贞秀“遮风避雨”明天叫她“做东做西”

另据中央广播电台报告,针对陆配立委李贞秀的双重户籍与双重国籍争议,中国国台办表示,将采取必要措施,为陆配“遮风挡雨”,坚决打击肆意打压迫害陆配群体的“首恶分子”。

对此,梁文杰表示,“这就是国台办的立场,就因为你的立场,让李贞秀在台湾没办法当立委,那你现在又要帮她说话,帮她‘遮风避雨’,这不是很矛盾吗?我再讲清楚一点,如果你今天要帮她‘遮风避雨’,那就表示你还把她当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你才需要这样做嘛,那今天你帮她‘遮风避雨’,明天你可能就叫她‘做东做西’了,就是因为中共的法律,国安法也好,反间谍法、情报工作法也好,他就是会叫你做东做西,所以我们才会国家‘单一忠诚’的义务,这个才是我们要坚守的东西。”

民众党团提案谴责刘世芳、李柏毅

由于李贞秀周一首度质询,内政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李柏毅允许行政官员不须上台备询。民众党立院党团20日在立法院会针对内政部长刘世芳及李柏毅提出谴责案,要求将李柏毅移送纪律委员会。两案在蓝、白人数优势下表决通过,已付二读提呈朝野协商。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声援李贞秀,表示两岸在国籍议题上涉及国家定位,相关法律适用应回归宪法架构。她质疑若执政党主张两岸为“一边一国”,应透过修宪或制宪程序明确宣示,以国籍法否定李贞秀的立委资格缺乏法律适用的正当性。

民进党立委黄捷则强调,法律规定中华民国立委不可有双重国籍,相关规范非常明确且无模糊空间。李柏毅在法律争议尚未厘清前,仍允许“相关人士(李贞秀)”发言,在程序上已展现尊重和弹性。黄捷反问李贞秀是否也应尊重国会与台湾法治体系,对中华民国单一效忠。她还呼吁立法院长韩国瑜依相关规范处理李贞秀立委资格争议。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指出,中国的《国家情报法》规定,只要是中国国民都必须协助中共搜集情报,这是中国的法律义务。他表示,所有要担任台湾立法委员的人都必须先取得户籍、再放弃双重国籍,进入立法院后还要签不具备其他国籍的证明,但李贞秀都提不出来。


来源:看中国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