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明抢”上海独女离世不准买墓地 遗产归民政局(图)
上海独女去世不能用遗产购买墓地(示意图)。(图片来源: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12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木子综合报导)上海一名46岁女子突发脑溢血送医院两个月后突然离世,因其未婚无子女、父母早逝,其遗产归中共民政局所有。而为其垫付医疗费的远房表弟想用该女子的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其居民区中共书记说“不可能的”。引发网民怒潮,有网友直言“开始明抢了”。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消息,上海虹口区的蒋女士今年46岁,其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在10月14日其公司接到蒋女士的请假申请,蒋女士称头晕无法行动。蒋女士的同事上门查看,并将她送到医院,经诊断,蒋女士出现了脑出血症状,需要进行手术。
因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蒋女士想到了远房亲戚吴先生。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蒋女士和吴先生的亲戚关系可以说是很远了,两人也只是一年聚一次吃年夜饭的关系。据吴先生说,蒋女士身边没有一个近亲属。
蒋女士的远房表弟吴先生接到蒋女士被送至医院的消息后,赶到现场签字,并与蒋女士的公司共同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蒋女士得到救治。
邮电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镇君表示,原定上周日会对蒋女士进行会诊。吴先生为这次专家会诊,上周六再次垫付1万元现金,然而蒋女士还是没有撑过去,于14日10点45分不幸离世。
蒋女士身故后,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吴先生及蒋女士生前好友,希望用其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
吴先生说:“那我说遗产继承,她的钱用在她身上,也是合理的。我说买个墓地,总有必要的吧,王书记说不可能的,国家顶多给她海葬,我说那你叫我们商量我们怎么商量,然后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钱去善后,我想谁碰到,谁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上海独身女子离世无法用自己的钱购买墓地,评论区翻车。
北京网友:“吃相太难看了,遗产逝者自己不能花,亲属太远无权继承,反而还要自己承担后续费用,这事真的太恶心了”。
广东网友:“吃相真难看!人都不在了弄个墓地不行弄个位子总可以吧,吃干抹净啊!”“卧槽,辛苦一辈子死了连自己身后财物给自己买个墓地都不行?感情她辛苦这一辈子,死了连骨肉都不能得以安放?”
北京网友:“在蒋女士抢救期间,其亲属吴先生两人次垫付了医疗费数万元,当时街道为什么没有伸出援手?蒋女士去世后街道有什么理由继承其遗产?”
网友纷纷留言:“这本来就是蒋女士的财产,死后也应该属于她,怎么就连一个墓地都不能买?”“抢走别人的遗产,然后给她挫骨扬灰。”“丑陋的嘴脸一览无遗!”“简直就是强盗,太不要脸了。”
有大陆网友直呼上述事件是中共“开始明抢了”,确实不是空穴来风。
据大陆媒体报导,北京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价值几百万的遗产。赵女士终身未婚、父母早逝。因她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其叔舅姑姨等亲属走上法庭,称自己曾对她有过不同程度的照顾和陪伴,主张遗产分配。法院最终判决,赵女士的房产归国家所有。除房产外的其他遗产,则根据亲戚对赵女士的帮扶比例进行分配。
上海也曾发生类似案件,徐汇区独居老人葛老伯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其堂弟夫妇以自己照顾老人较多为由,起诉要求继承全部遗产。法院最终酌情判定两原告分得130万元遗产。而葛老伯生前居住地的徐汇区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300万元和房产将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