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图片来源: STR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11月28日讯】夺命工业意外在香港接连发生,单是11月份,已夺去六名工人的生命,触目惊心。每一个不幸离世的工人,背后都有深爱他们的家人和亲属,每当想到这些破碎基层家庭的处境,更是令人伤痛。从劳工处最新公布的数字显示,2024年上半年工业意外死亡数字,与去年同期比较,由9宗增加至11宗。其中工伤意外重灾区的建造业,今年上半年的意外数字亦由1397宗增加至1443宗,反映情况不单未见改善,更有恶化趋势。政府高官重复地讲“一宗都嫌多”,意外却是一宗紧接一宗地发生,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劳工处官员呼吁业界不要“贪快贪方便”,口口声声会加强教育及宣传,其实只是将责任转移至个人身上,迥避了问题背后更核心的制度成因。须知道,员工自然需要时刻保持职安意识,但身处工地之上,工作环境、设备和所用工具,都不是员工可以自行话事;工联会议员提出仿效内地设立举报机制,让举报违规个案的员工获得奖金,只是将“笃灰文化”引入地盘,徒令前线工人增加压力和矛盾衡突。劳工处无能,未有做好监督巡查检控本份,绝无理由将责任推给员工。归根究底,这些将社会问题聚焦于个别不当行为的建议,客观上只是协助掩饰隐藏于背后鲜血淋淋的吃人制度———违例惩罚过轻、多层分判制度及投标价低者得,已有系统地形成社会对职业安全的蓄意疏忽。政府如不痛定思痛,尽快扭转产生问题的制度根源,恐怕难以抑止持续不断的工业意外继续发生。
违例判罚过轻 纵容人为悲剧
人命无价,如因雇主疏忽引致致命工业意外,必须予以严惩,才能产生阻吓效果。可是,以往法庭判处违例雇主,一般几万元罚款了事,一直为人垢病。纵然政府去年4月通过修例加重违例罚则,将最高罚款由50万增至300万元,仍然欠缺成效。今年4月,法庭判决首次引用新例检控的一宗致命工业意外违例案件,结果只判雇主罚款5万元,与修例前罚款无大分别,反映人命依然被贱待。是次判决惩罚明显过轻,政府官员却认为法庭判决“没犯错”,拒绝提出上诉。虽然法例有订明监禁刑罚,但以往亦鲜有公司董事因违反职安条例被判处监禁。如此轻轻“放生”违例雇主,一条生命以区区数万元了事,变相是纵容这些人为悲剧继续发生。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初政府建议修例时,原有方案设有针对严重罪行“与营业额一成挂钩”的最高罚款规定,即是不设金额上限,这对于工程费动辄数十亿元的财团而言,会产生真正的阻吓力。但由于商界议员强力反对,政府便急急让步,大幅降低最高刑罚金额。当时代表建制工会的一众劳工界议员,无人对政府让步提出反对,亦有份造成今天修例成效不彰的恶果。
层层外判罪魁祸首 职安责任不容外判
除此以外,建造业多层分判的长期陋习,令承建商不单将工程外判,连保障工人职业安全的责任也一并外判出去。承建商只关心施工效率,但求保住高额利润,下线判头以什么手段赶工,如何压缩成本,任由他们各出其谋。一些无良判头更不择手段,为免影响地盘职安纪录,甚至要求员工隐瞒呈报工伤或私了意外事故。这些地盘长期积存的恶习,令监管制度沦为儿戏,滋长为求赶工、不惜牺牲职安标准的劣质文化。现时劳工法例有明文规定,下线分判商走佬拖欠薪金,大判须承担代偿工资责任。但对于职业安全事故方面,却未见有清晰界定大判的法律责任。政府必须从源头解决问题,限制地盘多层分判,及明确规定总承建商须为分判商的职安意外承担“共同责任”。
引入合约标书职安计分制 刻不容缓
价低者得的投标制度,与多层分判制一样,对工人祸害不浅。部份承判商为了投得标书,刻意压低各项成本,以提升中标机会,就连关乎工人生命的职业安全也不顾。有关注工伤的团体便举例指出,价低者得的投标制之下,承建商会倾向采用价格低的竹棚,而放弃使用较安全的金属棚架,成为了高空堕下工业意外的一大元凶。政府虽然多番表示,如果承办商涉及职业安全严重违规,将被剔除参加投标的资格。但这做法难以杜绝无良雇主以不同公司的名目投标,而且等待有意外发生才采取行动,亦未能防患于未然。政府实应该就职业安全引入投标评分制,而且须占整体评分关键比重,以此豉励承办商入标时增加投放人手、资源及培训以做好职安健,方为上策。
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绝不应建筑于牺牲工人的健康和生命之上,眼见一个一个的生命,不断被无情的吃人制度吞噬,手握政策大权的人,却一直只是空谈“高度关注”,怎不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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