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国家机密”定义模糊 分析:记者自我审查 打击新闻自由(视频)
【看中国2024年2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梁路思、李净瑶采访报导)香港政府1月30日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看中国》就此采访时事评论员曹嘉超。他表示,基本法的国家机密范围涵盖广阔,但政府的定义却非常模糊,最终将导致记者自我审查,进一步打击香港的新闻自由。
《基本法》第23条立法势在必行,特首李家超在去年七一前夕明确预告,《基本法》23条立法已有时间表,最迟将在2024年一定要完成立法。
曹嘉超表示,政府的咨询其实都是假的,它说没有反对意见,然后就霸王硬上弓。听没听到反对意见,这要看现在的人敢不敢出声;反对有没有用?现在的抗争,代价比以前大很多。很多要抓的都被抓了,反对的人,有些不在香港,有些在坐牢。香港的气氛如此肃杀,别说反对23条,甚至反对起启德简约公屋,那些游行示威都很难申请到。
“大家记得吗?那时申请游行,非常的侮辱性,要实名制;三八妇女节,妇女劳工协会发起疫情‘复常’后的首次游行集会,最后被迫取消。当时,即使没有23条,大家都上不了街游行,何况23条立法过后。”
23条立法咨询新增“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的罪行。
曹嘉超指出,什么是国家机密,政府的定义很模糊。谭耀宗说过,国家机密的定义很难和大陆不同。
“如果国家机密的定义和大陆一样,那条红线就会不清楚了。所有的报导,你自己找资料,或是别人爆料,也就是吹哨者爆料,允许吗?吹哨者还敢不敢爆料重大工程的机密,比如偷工减料,这些算不算国家机密?”
“现在我们看到,国家机密涵盖范围很广,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外交。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包罗万象,记者要做报导经常会牵涉到经济与民生,跟重重利益有关,可以允许他们报导吗?如果国家机密的定义很模糊,红线不清楚,记者就会被迫做自我审查,但政府却狡辩称不是针对记者。最终香港的新闻自由会更加受到打压。这是新闻界的忧虑。”
摩根士丹利前亚洲区主席罗奇(Stephen Roach)日前表示,除非中国修复自身经济,并让香港自我管理,否则香港“玩完”。曹嘉超表示,《明报》对罗奇的看法进行报导,之后该报问特区政府,以后23条立法后,还可以引述像罗奇这类评论吗?“因为23条有关于煽动的条例,现在港府对任何人的批评都接受不了,说人家在唱衰它,并将事件上升到阴谋论。”
曹举出港府不能接受负面批评的例子,评级机构穆迪将香港信用评级由“稳定”降至“负面”,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却斥责外国评级机构唱衰香港,质问穆迪降级理据,指“香港不会差到哪里。”
曹嘉超说:“对于《明报》的问题,港府并未正面回答,只说个别的情况,个别处理。所以,有人说香港已经非常堕落,由法治变成了人治,因为所有的东西都讲不清楚。
法治是所有东西都写得清清楚楚,现在很多情况连律师都回答不了,特区政府也不愿回答,如何判案?大家只有看《文汇报》,只要《文汇报》说你有罪,法庭只有走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