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故事】伯明翰“破产”

“破产”是个充满情绪的词汇。法律上,破产有严格定义。日常用语方面,你每月或者也会自称“破产”几次。伯明翰“破产”,又如何解读?

“被破产者”并非伯明翰,而是伯明翰市议会(Birmingham City Council),伯明翰市议会作为地方政府,负责管理部份地方财政收入及支出,管辖人口大约114万。不少移英港人或会自称居于伯明翰,但未必属于伯明翰市议会管辖范围。所谓“破产”,只是伯明翰市议会年度财政出现赤字,“入不敷出”。根据法例,如果任何地方议会预计出现财政赤字,就要发出预警(S114 Notice),预警机制之下,新开支不被容许,既有法定及必需服务将会持续。然后,地方议会需要寻找开源节流之方法。

伯明翰市议会财政赤字是多少?2023-2024年度之财政赤字预计将是8700万英镑。同期,2023-2024年度之财政支出是38亿英镑,财政赤字只占财政支出2%。假如伯明翰市议会采用最极端方法,只是加征市政税(Council Tax),填补8700万英镑财政赤字。那么,每户市政税将会增加20%。对市民而言,这当然并非好事,但不至于天塌下来。况且,市政税只占伯明翰市议会财政收入之11%,伯明翰市议会作为民选议会,根本不敢贸然大幅增加市政税,只会在其他财政收入方面开源,或者直接节流。

这就是伯明翰“破产”之真相,入不敷出背后,是“制度”及“制衡”。相对94万亿人民币之中国地方债务,无所不用其极欺下瞒上之官僚作风,区区8700万英镑,何足挂齿。笔者作为一介草民,英国是否日落?只能随波逐流,甘苦与共,也不必将这地描绘为天堂。可怜遥远彼邦之韭菜,过奴才生活,操主人的心。人生最悲哀的事,在于终其一生智商未能超过80,而思绪经常深陷于那些不存在的观念或事物之中,受人唆摆,自欺欺人,徒劳一生。可怜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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