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月前取得英国居留身份,解除求职限制。于是,近日辞去院舍工作。8个多月工作经历,向大家分享一二。
自评工作表现,仅属一般。入职以来,被交付的职责,总算尽力完成。但限于英语水平,过往亦从未涉足护理及家务领域,因此,拙头拙脑,笨手笨脚,在所难免。院舍也不敢给我安排较复杂工作,例如配药,也将笔者调往照顾病情较轻院友。有时也惭愧自己是位冗员,幸得最后功成身退。
在英国,假如员工受雇超过两年,解雇他们必须具备合理理由,否则构成不合理解雇(Unfair dismissal),能力不足乃合理解雇理由之一,但必须完成既定程序,包括调查、聆讯、上诉等,工会也有可能介入。如果调查情况属实,也要给予员工改善机会。由于机制繁复,在职期间,笔者从未听闻解雇事件。本人受雇虽未超过两年,心想或多或少都受到机制保护。
与同事相处,鸡同鸭讲。职务琐细,丢三落四,偶尔有之。同事有时也会显露“Oh My God”神情。遇有疏忽,上司也会提醒,但责骂是绝对没有的,更遑论人身攻击或出口侮辱。始终,员工可将职场欺凌(Workplace bullying)诉诸法律。当中,工作时如被斥喝、被不断批评,已有可能构成职场欺凌。如胜算高,会有律师向你提供“不成功不收费(No Win No Fee)”的法律服务。
不擅长的领域,一般的发挥,没有什么压力,当然也谈不上什么满足,不过笔者是感恩的。陌生的国度,陌生的语言,不少人对异乡工作或有莫名恐惧。然而职场压力,其实只有你容许,才会产生。在英国,恃强凌弱是有代价的,因此,你并不需要成为别人情绪暴君之下的奴隶,记住,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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