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被易名 主办方道歉 时评人:不可忽视三重点(组图)
陈奕迅演唱会主办方“广州新辉文化”在微博发声明致歉。(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
【看中国2023年6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香港金牌作词人林夕被易名事件又有新发展。18日陈奕迅演唱会主办方“广州新辉文化”在微博发声明致歉,称“由于操作不够严谨,发生重大失误”,公司“向词曲作者诚恳道歉”,并“会申请取消这次文化批文”。时评人冯睎干认为,文化批文取消之后可以再申请,但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香港歌星陈奕迅将于今年底在广州举办巡回演唱会。自由亚洲电台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找到一份6月12日公布的“广州市涉外、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当中列有陈奕迅年底巡演的送审申报资料及节目歌单。
节目歌单上罗列的64首歌曲演出资料,包括歌名、演出者、演出类型、作词人、作曲人,作为陈奕迅昔日金牌填词人的林夕,至少有8首作品在歌曲名单上,但作词人一栏却不见“林夕”之名,而是被换成其他香港及台湾的作词人。比如《K歌之王》和《你给我听好》改为林若宁;《十年》改为黄伟文;《当这地球没有花》改为林宝;《开不了心》和《任我行》改为葛大为;《爱情转移》和《想哭》改为周耀辉等。
“广州新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图片来源:微博)
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8日,陈奕迅演唱会主办单位“广州新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指“由于操作不够严谨,发生重大误会,对词曲作者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并对词曲作者、词曲版权公司,和艺人及经理人公司道歉。声明表示“会取消这次文化批文”。不过通篇声明只字不提事件主角及受害者“林夕”二字。
时评人冯睎干表示,这则新闻让他想起2020年初,林夕正式遭中共封杀,有大陆艺人在电视演唱林夕填词、张国荣原唱的《我》,萤光幕展示的词人资料竟被窜改成“佚名”。当时大家已觉得非常荒谬。想不到事隔三年,林夕已由“佚名”升级到“易名”,而涉事歌手还是昔日合作无间的陈奕迅!
他认为有别于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把“主席”讲成“主人”那类芝麻绿豆小事,今次事件不止易名那么简单,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事件中有没有人伪造文书?在香港任何伪造文书的行为均属犯法。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则该名首述的人即犯伪造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
因此,冯睎干认为主办单位的说辞——“操作不够严谨”不能成为抗辩的理由。
其次,大陆“法律”的“权威”会否因此事而削弱?他解释道,在普通法和欧陆法系中,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拥有“人格权(moral rights)”的,即作者有署名权或识别权,除了实名,亦有权以假名对作品署名或拒绝署名;以及为了保持作品的完整面貌,作者有权禁止作品被他人修改或歪曲原意。
即使作者已放弃其作品的复制或持有权,人格权仍是不容侵犯的,那是对作者权利最基本的尊重。
冯睎干特别指出,大陆的法律也有类似于“人格权”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条,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他续指,今次事件中,陈奕迅或其团队为了通过中共审查,擅自窜改填词人的名字,歪曲事实,显然已侵犯了作者的“人格权”,同时亦有伪造文书的嫌疑。
他批评,中共既然常常自夸“以法治国”、“阳光司法”,那么官方这一次会严正执法吗?相信不太可能。
最后,冯睎干提出一条问题——陈奕迅在大陆还唱不唱林夕填词的歌?就此有香港网民留言笑指,如果林夕做词的歌都不唱,歌单会不会直接少一半啊?
还有网民表示,不管陈奕迅会不会再唱林夕填词的歌,但肯定以后不会再支持陈奕迅。也有网民认为,陈奕迅根本不配唱林夕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