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人物邹幸彤、李卓人、黎智英、黄之锋和何桂蓝获十国15位学者提名竞逐2022年诺贝尔和平奖。(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图)
【看中国2022年8月31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三家结业的《苹果日报》相关公司,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8月22日在高等法院进行了案件管理聆讯。高等法院同日亦就黎智英反对警方引《国安法》申手令查手机内容提出司法覆核聆讯。
8月22日庭上确认,涉及《苹果日报》的案件有12名被告,黎智英及3间公司被告不认罪,其余被告已认罪。此案排期12月1日在高院开审,将不设陪审团。外界评论忧审判将变作秀。而另外受广泛关注的黎智英就警方查手机内容提出司法覆核一事,亦快速被抛出定论,不到2周时间,法官已裁定黎智英败诉,并准许警方解封黎智英的手机新闻材料查阅。
据《明报》报导,8月30日,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裁定黎智英司法覆核败诉,并准许警方解封新闻材料查阅。
警方国安处2020年8月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并检取两部iPhone手机。黎智英事后要求高等法院,裁定警方无权查阅手机内的新闻材料,材料暂获封存。
警方今年7月又按《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取得第二张搜查令,授权警方查阅新闻材料。这第二张受争议的搜查令由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签发,他信纳手机内含有有关危害国安活动的“指明证据”,批准警方检取手机及其复制副本,“不论”内容是否属新闻材料。
黎智英遂入禀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裁定第二张搜查令无效。8月22日的司法覆核聆讯时争议,实施细则内“指明证据”一词是否涵盖新闻材料,及裁判官是否有权批准警方查阅。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时指出“指明证据”不应包含新闻材料,否则便会影响言论及新闻自由,要求法庭撤销最新签发的手令。
代表申请人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陈词指,即使《国安法》实施后,《基本法》下原有权利和自由依然受到保障,新闻自由仍然适用,故应保障新闻材料,不应被“指明证据”释义削弱,并指裁判官无权发出手令。而代表警务处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回应称,新闻材料并非绝对权利,并认为根据《国安法》签发的搜查令可以查阅新闻材料。
然而今次黎智英司法覆核败诉,他暂获封存内容的两部手机将被警方全部解封并查阅。
另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黎智英在得知司法覆核败诉后,随即申请暂缓执行手令,指资料“一旦披露将不可逆转”,但被法官陈嘉信驳回;黎智英再申请将会向上诉庭上诉,要求将命令暂缓7日。法官批准暂缓警方执行令至9月6日,并下令申请方于9月1日下午4点前呈交书面陈词。
《苹果日报》6名高层均认罪,排期于11月29日正式答辩。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的3间公司则不认罪,排期于12月1日开审。其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最高刑罚,或判终身监禁。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根据《港区国安法》决定,因“涉外因素”、黎智英案不设陪审团,遭外界舆论批评,资深时事评论员萧若元在其网台节目中说“凡是独裁国家都不容许有陪审团”。港人在网上跟评称“今日香港在被强加国安法之下,律政司已成傀儡,法官只承政治任务,不设陪审团兹证明法治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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