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港府以国安法名义抓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众手举苹果日报在警署外声援。(图片来源: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8月23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三家结业的《苹果日报》相关公司,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8月22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8月22日,出庭的被告依次为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日报》网际网络有限公司。黎与3间公司否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法官杜丽冰甫开庭称,法庭解除是次聆讯的报导限制,传媒可以报导是次聆讯。
庭上确认,涉及《苹果日报》的案件有12名被告,除了黎智英及3间公司被告不认罪外,其余被告已认罪。6名已认罪的被告分别是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前主笔杨清奇。(李宇轩及陈梓华早前已经认罪。)
另外,高等法院同日亦就黎智英反对警方引《国安法》申手令查手机内容提出司法覆核聆讯。
黎智英2020年8月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时,国安处检取的大批资料中包括黎智英2部手机。黎及后入禀指手机内涉及新闻材料等资料,认为警方无权查阅,高院原讼庭其后下令把相关资料暂时封存。律政司其后再凭《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下所签发的手令,要求搜查手机内的“指明证据”,包括新闻材料。黎早前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认为“指明证据”不应包含新闻材料,否则便会影响言论及新闻自由,要求法庭撤销最新签发的手令。
代表申请人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陈词指,即使《国安法》实施后,《基本法》下原有权利和自由依然受到保障,新闻自由仍然适用,故应保障新闻材料,不应被“指明证据”释义削弱,并指裁判官无权发出手令。
而代表警务处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回应称,新闻材料并非绝对权利,并认为根据《国安法》签发的搜查令可以查阅新闻材料。
法官陈嘉信听罢双方陈词后,称最迟3个月内颁下判词,陈官指他希望可以于两星期内颁下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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