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有多种称法,如:“月给”、“月俸”、“月钱”等。(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你可曾想过,工资为什么要称为“薪水”呢?难道是暗喻金钱和水有关系吗?其实“薪水”一开始不是指工钱,而都是指砍柴和汲水,也就是指烧火煮饭之意,因此又能称为“柴水”。那么,为何“薪水”后来被视为等同工资呢?其实,这要从古代中国朝廷发给官员的薪给--俸禄(或称禄俸)开始谈起。
先来介绍关于“柴水”的记载吧!《南朝梁・萧统・陶渊明传》上有记载:“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意思是陶潜送他儿子一个仆人,并写信告诉他:“以你每日的开销费用,你是难以自己供给自己,现在派一个仆人帮你砍柴汲水。”在《晋书・卷四十一・刘寔传》中,则记载:“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营给。”这里的“薪水”同样是指砍柴、汲水。
至于关于工资被视为“薪水”的记载,则有《儒林外史・第四十八回》中所言:“这是家兄的俸银一两,送与长兄先生,权为数日薪水之资。”另《文明小史・第四十二回》也有载:“学生技艺日进,教习一律优加薪水。”
不过,这样的转换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实,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有多种称法,如:“月给”、“月俸”、“月钱”等。在魏晋六朝时,“薪水”除了指砍柴汲水外,也渐渐成为日常生活开支费用的意思。如《魏书・卢昶伟》中记载:“如薪水少急,即可量计。”此处的“薪水”代表日常费用。明朝曾将俸禄称为“月费”,但后来又改称为“柴薪银”,意思是帮官员解决柴、米、油、盐这些日常生活费用的支出。
现代上班族按月领取的工作酬劳金,其实等同古人领取的月俸、月费,主要目的也是用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因此人们也就把工资称为“薪水”了。
在中国古代的官员俸禄制度中,官员的俸禄主要有土地、实物、钱币等几种形式。商周时期,公卿大夫都有自己的封地采邑,将封地内的经济收入扣除应上缴天子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实际俸禄。因此,商周时主要是以土地做为俸禄的支付形式,也就是说:俸禄多寡的标准是依据封地的大小来订定。春秋未年至隋唐时期,主要以实物为官员俸禄的支付形式,其中又以粮食做为实物支付的重要种类。唐代后直至明清时期,主要是以货币发放给朝廷官员做为俸禄支付形式。
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阶和俸禄均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汉代时期则逐渐将官阶与俸禄分成两种方法表示,官秩(“秩”为官员等级标准,“禄”为官员的报酬)以“石”表示,如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如三百五十斛等。
汉代官俸虽以“量”为单位,但俸禄形式并非都是实物。尤其是在粮食运输困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下,于是出现了将谷粮折算为钱币发放的形式。西汉时期大多是以钱币支付,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除了常俸外官员还有衣物的供给,酒肉果品的赏赐以及医疗待遇等。
魏晋时期群雄割据,民生凋敝,俸禄混乱。曹魏时俸禄以布帛和米、麦等实物支付。西晋时官俸以日计算,按春秋两季发放,支付形式有米、绢、绵、钱、菜田、杂役等。从西晋开始,为了优待官员,朝廷实行占田制,官吏按品占田,一品五十顷,以五顷为差等降,至九品十顷,此制度直到明朝才被废除。北魏初期百官无俸,贪污成风。自北魏太和末年至隋初,俸禄仍给谷帛,属于实物俸禄制。
在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隋代官员的俸禄分京官、外官两种支付标准。京官按品级,外官按州、郡、县的等级计户食禄。除俸禄外还有职分田,以品为差,由一顷至五顷不等。
唐代俸禄分成了:岁禄、月俸、职分田,以实物、货币、土地形式支付。岁禄是指禄米,依品级按年发给;月俸是指对官员的补贴,包括食物、庶仆、杂用等,每月以钱支付;职分田是指朝廷给任官的土地,本人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仅取其租税按份收益,凡是调任或离职者,都得要再交还。另有永业田,自正一品六十顷至五品五顷不等,子孙均可袭用。
宋代时期,因为货币已经获得广泛流通,俸禄多以钱币计算。百官除了正俸外,还有各种补贴,其中包括:服装、禄粟、随从、衣粮、马料、纸笔、茶酒厨料、薪炭、盐、差费、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
元代官员俸禄则有两种形式支付,包括实物和货币。地方官俸禄中则无实物部分,但却享有职田收入,作为补贴。
到了明代则实行折色俸禄制,也就是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给百官,并以货币为主。而清代官员俸禄是银米兼支,但以银为主。京官有俸银、禄米,外官有养廉银。
虽然历朝历代的俸禄制度都有所不同,但大都经由实物支付形式发展到货币支付形式。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朝廷发放报酬予百官,是为了鼓励官员恪守本职。而官员俸禄也是国家的重要支出,其俸禄多寡与国库之盈虚和国家政策有关,更直接影响吏治的清廉。
自古以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俸禄稍厚,吏治廉良;俸禄过薄,则官吏多法外求利,终而导致政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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