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驱狐(图)
《滦阳消夏录》卷一 之十五
一般说来,鬼神都听命于印,而符咒是法官掌握的。真人就如同长官,法官就是真人下属小吏。(绘图:志清/看中国)
叶旅亭御史的住宅,忽然有狐魅作怪,大白天的和人对话,叫叶御史搬走,把这房子让出来给它。每天里不断地胡闹,大白天的人们看见杯子盘子自己在空中飞旋,桌子和床自行移动。
叶御史被搅扰的无可奈何。把这事告诉了张真人,张真人就委讬给法官办理。(这个法官可不是我们日常说的那个法院的执法官。)这个法官是他们这些做道场驱邪的人。
这个法官先写了一道符,这符还没贴好呢,就被撕裂了。又写牒文告到城隍,也没有效验。
法官说:“这肯定是天狐,非上奏章不可。”
于是设七天道场,这个道场做到第三天时,那个狐怪还是谩骂不休,到了第四天才开始说好话求和。叶御史不想与狐怪结仇,请张真人作罢,算了吧。放这个狐狸一把。
张真人说:“奏章已经拜送上界,是追不回来了。”
就这样到了第七天,忽然听到格斗声,门窗都被打破掉落下来。一直到黄昏,格斗之声还没平息。
法官又作檄文,请其他神灵助战,才把狐怪擒住,用一个大肚子小口颈的瓶子装起来,埋在广渠门外。
我曾问过张真人怎么能够驱役鬼神的。
他说:“我也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只是依法施行而已。一般说来,鬼神都听命于印,而符咒是法官掌握的。真人就如同长官,法官就是真人下属小吏。没有法官,真人就不能使用符咒,没有真人的印,符咒就不灵验。符咒有的灵验,有的不灵验,这就如官府中的行文奏章,有的批准,有得被驳回,不是个个都被批准,所以也就不可能都那么有灵验。”这话很有些道理。
我又问张真人,如果在空房子里或深山之中,突然遇到狐精鬼怪,你能制伏它们吗?
他说:“譬如大官从这里经过,强盗自然都避开了。假若有些无知的猖狂者,突然冒犯了大官,大官虽说掌有兵权,但一时不可能将大兵调来,对此强寇,一时也无可奈何。”这话也很实在。
有道之士说,世上这些贴符念咒驱魔逐鬼的,并不是修炼人,他们只不过是学了一些符咒之类的,就好像技术的承传,这些人并没有真正的神通法术。所以他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且也不是总能灵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