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纵横】社媒是怎么坐大的?(视频)

【看中国2021年1月23日讯】您好,谢谢收看东方纵横,我是东方。

脸书、谷歌、推特、油管、亚马逊现在已经成了人们离不开的社媒平台,对社会的影响巨大,美国前五大高科技公司在标普五百指数的比重达到四分之一的地步。按理说,美国法律相当忌讳商业垄断,特别是传媒行业的垄断,怎么就眼看社媒坐大到今天的地步呢?

答案是: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

美国的电视、电台、广播由联邦通讯委员会管辖,几十年前,传统的广播电视是美国人最主要的新闻来源,包括天气预报、交通状况、和娱乐的来源,为了防止广播电视坐大,过去几十年来,联邦通讯委员会一直是严加管束,在任何一个传媒市场,单一机构能拥有几家电视台都有规定。随著有线电视的兴起,特别是互联网的问世,传统的广播电视垄断地位不再,国会也看到了这一点,1996年的时候审议通过了202(h)法案(Section 202(h))主要内容就是给联邦通讯委员会权限,放宽甚至取消对传统广播电视拥有权的限制,前提条件是不违反公共利益,因为竞争造成的、不违反公共利益的前提条件。可是过去几十年来,作为行政部门的联邦通讯委员会,扩大了公共利益的定义范围,其中一个就是多元化标准,观众多元化、节目多元化、平台多元化、来源多元化、少数族裔和性别多元化。可是,1996年国会通过的法案,只把竞争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没有多元化这一说。

202(h)法案的目地是给传统的传媒行业松绑,面对来自有线电视、互联网公司的竞争,能更加有效、有力的公平竞争,能把金融资源投放到观众喜欢的内容,比如当地新闻的搜集推送、天灾预警等等。要知道,1996年互联网还是草创初期,今天耳熟能详的社媒公司当时都不存在,25年后的今天,广播电视收视率大幅度下跌,自从2000年以来,美国各地电视市场的广告收入减少了40个百分点,去年受到疫情的重创,广告更是一落千丈。与此同时,网络广告节节上升,谷歌的广告收入高达$170亿,跟所有美国各地地方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加起来一样多。之所以到今天这样的地步,跟广播电视监管没有松绑有直接的关系。

过去几十年来,联邦通讯委员连续四次要松绑,放松对地方电视台拥有权的限制,最近的一次是在2017年,比如每个地方必须有八个不同的电视台,分属八个不同的老板﹔允许一个地方的最有收视率的电视台合并到一个老板旗下,在同一个市场可以同时拥有电视台和报纸,等等等等。但是每次松绑的尝试都被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否决,三个法官每次都是一票赞成、两票反对,反对的两位法官,一位是Thomas Ambro,另一位是Julio Fuentes,每次都是同一个原因,那就是没有考虑到少数族裔和女性持有股份的比例。在2017年那一次松绑尝试时,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甚至都没有反驳因为竞争和多元给市场带来的冲击,因为竞争和多元已经造成传统的广播电视不可能垄断的理由,直接就给否决了。

看来,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思维方式还是固定在互联网诞生之前的时代,旧的一套监管规则反而不利于广播电视股东们的多元化,少数族裔团体都这么说,奥巴马执政时期的监管当局也这么说,2017年的时候,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花了不少力气,把少数族裔和女性拥有的传媒公司跟投资机构搓合在一起,成效微弱。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中,法官Anthony Scirica是少数,他认为法院的裁决目地是为了促进多元化,但实际效果恰恰相反。再者说,国会的法案只针对竞争,是不是多元化也不是法院该管的事。

经营一个电视台成本巨大,如果不能允许同一个市场的地方电视台兼并,就无法具有规模效应,巨大的成本没有足够的收视观众分摊,而且根据媒体行业分析机构的统计报告,各地地方电视台在天灾人祸的报道上最为客观中性,各地地方电视台也是各地地方新闻的唯一来源。一方面,电视制作和营运成本在上升,收视率和广告收入在下降,如果地方的传统广播电视公司不能合并,他们的消失只是时间问题,就象地方报纸一个接一个的消失一样,当地居民就少一个重要的新闻资讯来源,言论自由将进一步被蚕食。这场官司如今打到最高法院,希望最高法院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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