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名成年被告分别处7个月到3年徒刑,台湾多个公民团体在中华民国立法院外联合召开记者会,呼吁台湾政府应该升级援港政策。示意图。(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12月31日讯】候审“反送中”的12港人,8月23日搭艇弃保潜逃,遭大陆海警截获案,中国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昨天正式宣判,10名成年被告分别处7个月到3年徒刑。今日台湾多个公民团体在中华民国立法院外联合召开记者会,批评北京黑箱审判,并呼吁台湾政府应该升级援港政策。
据《自由时报》报导,香港边城青年理事长李芃萱31日表示,公民团体预计联合提出港澳条例的第60之1条“香港人权及民主条款”,呼应美国及欧洲各国的撑港法案,并以明文制度,强化台湾升级援港政策之意志。
“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表示,这180多天来,12港人被关押在深圳的秘密监狱,看到受苦受难的港人,从2019年示威到被捕,有人认为偷渡是有罪的,他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是在对抗北京霸权上付出了自由。
桑普还指出,12港人被当局秘密拘留,其通讯及人身自不受保障,而官派律师其实是党派律师,家属打电话给这一些律师也不回答要如何上诉,当局更不开放给家属旁听,路上还架满拒马,摆明是假审讯及魁儡律师,整个审讯过程不公不义,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桑普建议,台湾仅需要仗义执言,要关怀被打压的港人,台港同行反抗北京,政府要扩大援港力度,应救援被打击迫害的香港受害者,可在港澳条例制定民主条款,更要遏止北京势力的渗透。
民间司改会国际合作组的召集人王龙宽也质疑,该案本质上非常荒谬,北京抓了12港人,指控他们触犯大陆的“偷越边境罪”,侵害了大陆的边境管理制度,但是大家实在想不出谁会想特地偷渡进入大陆,更何况12港人是要从香港前往台湾的,又怎么有偷渡去带大陆的“故意”存在。
“12港人被认罪,台湾援港要upgrade”。经济民主连合研究员江旻谚更表示,公民团体将在明年联合提出关于港澳条例第60条之1的“香港人权及民主条款”修法,希望行政院应至少每年一次针对香港的民主人权状况、独立自治状态,以及港澳条例的第18条实施情形做出评估报告,并要求行政机关升级撑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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