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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吁立跟骚防制法 警署:已送行政院(图)

作者:卢乙欣  2020-11-10 11: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9日,国民党立委吴怡玎(右起)、郑丽文、叶毓兰等在党团举办“狼踪处处 跟骚法刻不容缓”记者会。
9日,国民党立委吴怡玎(右起)、郑丽文、叶毓兰等在党团举办“狼踪处处 跟骚法刻不容缓”记者会。(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11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长荣大学女学生遭强掳杀害,蓝委妇团昨天呼吁应该速立跟骚防制专法。警政署示,2019年中已启动防制跟踪骚扰实施计划,2020年10月也将“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送至行政院审查。

综合中央社与公视报导,近期马来西亚籍女大生遭到杀害,引发台湾社会对于治安的疑虑。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昨天跟台湾防暴联盟、现代妇女基金会等妇女团体一起召开“狼踪处处跟骚法刻不容缓”记者会,除了直接表示台湾妇幼保护存在缺角之外,也呼吁应该尽速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或是纠缠犯罪防制法。

对此,警政署当日下午发布新闻表示,近年陆续发生了世新大学女大生被砍杀、员林高中女学生遭到刺伤,以及房东求爱10年并且毁损前房客财物等案件,均为犯嫌因痴迷而遭到被害人过度追求,反复持续纠缠的过程中,造成了被害人生命、身体等重大法益遭到侵害等情事,因此有必要推动相关专法给予规范。

其实,内政部早在2016年就在研议“纠缠行为防制法”草案,持续研议、更名及讨论迄今。警政署表示,各界过去所提出的相关专法版本,经过审视其内容,存有保障法益发散、跟现行法重叠与缺乏跨单位合作等问题,经过研析国内外立法及实务经验之后,认为应该回归防制性别暴力初衷,并且据此研订“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

警政署表示,“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结合了现行、性或与性别有关的骚扰防制法令,并重申“过度追求就是性骚扰”之概念,除了落实受处理性骚扰案件之外,如果符合“针对特定人”与“反复持续”要件,即是纠缠犯罪而科以刑责。

与此同时,这一草案也搭配警察即时介入之措施、法院保护令制度及跨单位协力机制,来构建完整的保护网;关于随机跟踪骚扰个案,则应该依情节回归适用现行法律,并且落实执法。

担任警政署防制组妇幼安全科科长的陈玲君告诉中央社记者说,2019年6月已启动了防制跟踪骚扰实施计划,并对于特定对象持续骚扰被害人案件,进行了相关管制及规范;另外,由内政部提出的新版“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也于今年的10月13日送至行政院审查,待审查通过之后再送立法院。

但妇女团体认为新草案的限制重重,反倒让警察无法及时介入。警政署过去认为,“跟骚法”与性骚三法有竞合,再加上基层人力不足,执行上会出现困难,希望能够暂缓立法,但被立委批评,跟骚法确实有急迫性。对此争议,内政部长徐国勇于5月间曾允诺半年内提案。

后来内政部于10月13日提出新版“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并将纠缠犯罪定义得更为严谨,行为人需经过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平等教育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案,依法调查成立性骚扰行为,并经裁罚、惩戒之后,一年内持续针对同一特定对象骚扰再犯,才可以开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30万元罚金。

针对“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现代妇女基金会研发部主任王秋岚曾提出质疑:“就把范围缩得非常非常小,因为是女性,所以是性骚扰案子比较多,就可以把跟踪骚扰划上等号,我们觉得非常有疑虑。(性骚扰成立)需要调查时间,可能要两个月到三个月。

妇女团体则批评,跟踪骚扰不应该只限缩于构成性骚扰行为,也不满将警方从新草案中拿掉,“警告命令制度”的权力,让警察机关无法提早及时制止。

关于10月送审的“纠缠犯罪防制法”草案,警政署表示,保护国人生命及身体安全,是警方责无旁贷之责任,为求法律明确与确实可行,是秉持负责任之态度审慎研订专法;并将持续听取各界的意见,透过补充法制与落实执法,补足国内防制性别暴力的最后一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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